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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2D2 (島國亦國)》之銘言: : ※ 引述《wetteland (微風依舊)》之銘言: : : 就算是姑且不論.... : : 那個註呢? : 果然漏了一個註。抱歉剛剛沒注意到。網路一直當,打幾句就斷線,先 : 把註補起來吧。 : 我個人不認為許有權以學者之名(及伴隨而來的曝光率)發表關於去中 : 國化與否的評價,他當然可以談,但那是個人意見而不應被視為學者專 : 業的評述。如果他今天的發言不可避免地會被視為「學者的發言」,他 : 就應該慎言。 : 這個信念的根源來自於韋伯對價值中立與責任倫理的要求。價值中立不 : 是說學者不能有自己的價值判斷,而是說學者的任務與權責不在於對價 : 值判準提出建言。去中國化(先不論在那個層面上)是可欲或不可欲的 : ,是由台灣社會決定(韋伯認為由具心志倫理的政治家驅策群眾決定, : 這點我持保留態度),而非由學者的理論論辯決定。理由簡單,韋伯認 : 為價值觀是不可比較高下的,因此並不是尋求社會行動普遍機制的社會 : 科學所能處理。 : 責任倫理則是對照於政治人物的心志倫理。簡單講,就韋伯來看,今天 : 政治家可以呼籲民眾認同某價值,學者不行。這是他理想中(無寧說這 : 又是一種價值觀)學者應守的分際。 : 我對韋伯的認同在於我認同價值的不可比較。緣此,我大致上信從他對 : 學者任務的劃限。所以我前文才會說,我質疑許關於去中國化的論述。 : 今天許的問題在兩個地方。第一,他妄自將教材的更動詮釋成去中國化 : ,卻不負責任地沒有說明憑什麼教材的更動就是去中國化。第二,就算 : 縮減文言文的比例真的是去中國化,他也不應該基於這個理由,以學者 : 之角色反對這個政策。 : 我的說法背後有幾個問題。第一,韋伯的那一套也有價值判斷的成分在 : ,而價值又是沒有高下之分的。我憑什麼說所有學者都要尊奉這個信念 : ?第二,許不是社會學者,而韋伯的倫理要求主要是針對社會科學。第 : 三,如果許就自認是為一個中國意義下的知識份子(士?),那麼,將 : 韋伯的信條套用在他身上,又會面臨跨文化意義系統歧異的問題。因此 : ,我仍然只能說,「我個人」不能接受他處理應否去中國化的問題。 : 至於他妄自將教材的更動詮釋成去中國化,卻不負責任地沒有說明憑什 : 麼教材的更動就是去中國化,則比較沒有疑問地,他這樣講未免武斷、 : 草率、不負責任、甚至(不精確地講)意識型態掛帥。 : 是以為註。  我想你對韋伯的理解有問題,不管是在學術與政治方面,還是在責任  倫理的認識上。  我想必須提醒一下,韋伯對於學術與政治的關係的態度,主要是出自 「學術作為一種志業」演講中提到的政治不屬於課堂,請注意,是「 課堂」。而且理由不是因為「學者的身份」,而是因為「教師與學生 」的關係,以及學術的目的,如果你有看過學術作為一種志業的話, 應當要知道的,甚至就韋伯本人的政治活動是非常活躍的,並且常常 發表社論,甚至在報紙發表過評論中央體制的文章(參見,「韋伯論  帝國總統」,『學術與政治-韋伯選集I』,錢永祥編譯,遠流,頁  273以下),而別忘了當時韋伯是著名的大學者,這個身份是躲不掉的 ,但在成為大學者,發表過大量政論後,韋伯仍然作了學術作為一種 志業的演講,而在其中,韋伯明白反對的是: 「以『讓事實自己說話』 的方式,把政治立場灌輸給學生」(『學術  與政治』,頁153)  「先知和群眾鼓動者,都不屬於教室的講臺。對先知和群眾鼓動者,  我們要說『到大街上去,把你的話公開向群眾說』,也就是在他人可  以批評你的情況下講話。在課堂裡,教授座前的聽眾必須保持緘默,  教授侃侃講課。學生為了前途上課,在課堂上也並沒有教授來向教授  提出批評。」(『學術與政治』,頁154)    衡諸韋伯的行為,以及學術作為一種志業中的陳述,很明顯的,韋伯  並不反對學者公開表示意見,就上第二段引文中「課堂上沒有教授來  向教授提出批評」,代表的是,「有教授向教授提出批抨」的情況,  相對上是可接受的。  我不知道你對韋伯的這種理解是不是只從二手資料來的,但我自己看  譯文的想法,以及對韋伯生命史的認識上,反而會認為韋伯從來都不  會排斥有學者身分的人,在他人知悉為學者的情況下公開發表政治立  場(而背後總會有價值立場),甚至會鼓勵人勇於發表,只是必須切  割學術的場合,以及不可以用扭曲事實的方式來灌輸政治立場。  再來是責任倫理的部分,「責任倫理」恰恰是韋伯對於「政治家」的  要求,這個部分你的說法全錯,而且錯的離譜,「心志倫理」則是宗  教或道德家的要求。  我得問一下你是從那個二手書得到這種想法的,這太可怕的,我可能  要直接和作者溝通一下,至少叫大家不要買…  一樣的,我們來看看實際上韋伯是怎麼談的吧,韋伯談責任倫理是來  自於「政治作為一種志業」的演講。  「任何人,想要從事一般政治工作,特別是想取政治為使命所在的志  業,都必須先意識到這些倫理上的弔詭,在這些弔詭的壓力之下,他  自己內在所可能發生的改變,是要由他自己來負責任的。讓我們再重  覆一次:在武力之中,盤踞著魔鬼的力量,從事政治的人們,因此是  在撩撥魔鬼的力量。擅於出世性的人類之愛及慈悲的大師們……都不  曾使用過政治所使用的手段-武力。」(『學術與政治』,頁235)  韋伯討論心志倫理與責任倫理的區別在於要不要考慮「後果」,心志  倫理是不考慮後果,而只考慮行為本身是「正當的」,而責任倫理則  必須考慮後果的問題,甚至可能使用不符合某些倫理價值的要求的手  段來達成結果,因此,政治家都在「撩撥魔鬼的力量」。  韋伯非常反對以心志倫理來處理政治,特別是在「和平」的問題上。  「在賓夕法尼亞有這樣一個教派,曾經實驗過一個毫無具體武力的國  家;但其結局卻是一場悲劇,因為當獨立戰爭發生的時候,這些貴格  派人士無法拿起武器去捍衛他們自己的理想,雖然這場戰爭正是為了  這些理想而爆發的。」(『學術與政治』,頁232,又,此處對臺灣  一直以來的和平議題很有啟發性)  老實說,與其像你說的那種學者不能講政治的奇怪理解,我反而想說  的是「不懂的人就不要亂講專業的東西」,因為很明顯的你的文章可  能讓一堆人錯認了韋伯,將不對的東西弄成對的,還要我翻原文收拾  你弄出來的錯誤。  如果你還要回應,真的麻煩你回去把學術與政治(再)看一次再說…  責任倫理那裡的錯誤真的是太離譜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36 ※ 編輯: TMWSTW 來自: 140.112.214.136 (05/07 00:27)
R2D2:感恩。我先回去唸書。 220.132.94.61 05/07
Zsanou:推,在下對韋伯粗淺的認知也是如此 ^_^ 203.73.114.17 05/07
Hauze:說的很清楚 推一個 辛苦了140.112.243.240 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