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comjp (御神者)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陳總統的發言是否違法?
時間Sun May 15 17:01:11 2005
※ 引述《Skeleton7 (魔流劍⊕風之痕)》之銘言:
: 稍早的新聞:
: 陳總統於投票結束後對媒體的採訪中,
: 公開呼籲選民支持(8)號 民進黨,
: 並重申該黨為一貫改革的立場。
: 此舉顯然明顯違反:選罷法。
: 「選舉」的可貴之處:
: 在於能夠合法的、正當的,表達「贊成」與「反對」的意見,
: 而身為一國的領導者,
: 竟公開其選擇意向,舉措有違秘密投票之精神與民主的基本素養,
: 此番帶頭違法與輕視民主的作為
: 應該受到大家的譴責!!!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52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
受刑事上之訴究。
別傻了
總統除了內憂外患罪之外,不會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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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40.26
→ going90:不過 應該可以噓他才對,不良示範 :)218.167.247.229 05/15
推 pemoney:應該到總統府前去叭叭叭 210.58.171.220 05/15
推 mstar:就算真正違法,違反選舉規定頂多是行政罰,沒有犯罪 61.229.25.49 05/15
推 gamer:僅限於刑事上。總統也是會被開罰單,也是會有民事 203.67.107.27 05/15
→ gamer:上的糾紛的。 203.67.107.27 05/15
→ Shishio:罰總統就不是不愛歹玩啦 210.85.4.156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