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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php (哈哈￾ ￾ ￾N￾NN￾ I》之銘言: : 在當初立院通過修憲案時 : 如果沒有任務型國代這一措施 : 我想修憲案早就過了吧 : 也輪不到後來親民黨和台聯有機會來反對囉   所以說這是立法上的過渡性措施,我不知道為什麼當初憲法增修 條文不直接處理這一部分的問題,反而還要弄一個任務型國代這種浪 費公帑的職務出來;不過,我們可以見到的是,這個過渡性的措施可 能在本次修憲案被完結掉。 : 如果什麼都直接訴諸民意的話 : 那什麼政黨、民意代表我想通通都可以廢掉囉 : 事實上美國的選舉團人制度也一直存在 : 不能單純只從民意的直接表達來看待 : 因此固然我前面說到,任務型國代是以民意為最大的依歸 : 但絕對會是比民意還多一點點的東西 : 而國代所發揮出來的功用絕對是有的 : 不可否認的,這個功能是否具有效益又或者是否能被取代   這是不同的兩回事,間接民主的精神主要是因為直接民主非常沒 有效率(因為意見太多難以決定)。這當然是有他的優缺點在,這部 分就不多加討論。     然而認識型國代選舉並沒有間接民主的精神在內,任務型國代沒 有對修憲案發表意見的權利,只有贊成與不贊成兩個選項而已。對於 本次選舉來說,其實就是讓人民藉由這樣的選舉,來達成對修憲案複 決的權利。   也就是說,人民其實就是依照自己贊成還是不贊成來投下這一票, 而非是根據候選人本身投票。透過國代來代替人民投票,只是多增加 了受到利益而改變初衷的變數而已(我們又怎麼知道,這些本來答應 選民要接受單一選區兩票制的人,會不會如同某些政黨一樣,背棄選 民的希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6.123 ※ 編輯: gamer 來自: 203.73.236.123 (05/04 18:44) ※ 編輯: gamer 來自: 203.73.236.123 (05/04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