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ze (daze)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出版品分級制度即將開罰 公聽會砲聲隆隆
時間Wed Jun 1 10:52:38 2005
※ 引述《mstar (Wayne Su)》之銘言:
: 就算分級辦法有敘述出「如何才是一個專業的評議機構」,對法官也沒有強制拘束力
: 法官仍然可以依據他對法律的認知來裁判,評議機構的意見頂多當參考用
看到這裡
我有一個疑問
如果有一本書
經過法官判定不猥褻
然後
有人又去告他
這次換另一個法官審判
結果又被判猥褻
這不也是可能嗎
如果這樣
豈不是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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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龍巨龍你差兩眼,永永遠遠差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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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31.200
推 Escarra:有一種東西叫叫一事不再理。 218.166.35.74 06/01
→ Escarra:叫做 218.166.35.74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