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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tar (Wayne Su)》之銘言: : 1.你所說的「萬惡的源頭」刑法§235修改施行至今三十多年, : 為何之前不去抗議,要等分級辦法出來才開始? 因為三十年前我還沒出生 然後今年我大概才滿二十一不久,難道我沒資格去抗議以前的惡法? @@ 照你的邏輯推論,我們現在修定各種以前過時的法律,是不是也是沒有正當性? 或者是說很久以前大家都歧視同性戀那時候也沒見人抗議 為什麼現在我只是罵同性戀人妖死玻璃就要被批到臭頭是沒有道理的意思嗎? 我實在不清楚除了這種不倫不類的時間關係之外 你到底是基於什麼理由質疑人民爭取自身基本權益的正當性? 希望你能多說一點 : 2.分級辦法的母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在此辦法一年多前就已經施行, : 裏面也提到各種罰則,怎麼也不見人如現今一樣抗議? : 好吧,補充一下個人認為的解決之道: : 1.立法授權民間自組分級審查組織,賦予其分級權責 : (如果以行政法規可以達成,則用行政法規,較省事省時間) : 行政機關以後執法均以該組織的分級為主 : 2.該分級審查組織必須具備公信力、專業性,並訂定一套管理規則 : 3.銷售處所嚴格執行分級措施 : 4.家長多教導子弟正確觀念 我非常同意你認為的解決之道,但是可否更具體的告訴我,或是教教我 你的解決之道可以透過什麼更有效的辦法得以實現? 如果你也同意警察無權抄書,你也同意分級辦法無權擴張解釋刑法235 你也同意業者自律要有合法性而不能若入公權力掌握 你同意人民要勇於爭取自己的權益 你甚至都同意這個分級辦法制定的亂七八糟 我其實不太明白這中間還有什麼落差? 你可以上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的網站,在行動報導集當中有許多各界的學者、業者、讀者 法律學者、作家等人士在不同的場合中的發言內容 或許那些能夠方便你更了解反對假分級(anti-censorship)的內涵 以及每個人就每種不同的立場的觀察 當然你也可以透過實際參與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的座談會,將你的意見表達出來 或是將你的見解或是你希望解釋清楚的事情寫下來投稿重裝 Reset 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 重裝 Reset:http://reset.dynalias.org/blog/ 沒有人可以為你(任何人)代言,也沒有任何人可以比你更有資格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4.246 ※ 編輯: ttcat0902 來自: 220.135.14.246 (05/21 04:24) ※ 編輯: ttcat0902 來自: 220.135.14.246 (05/21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