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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前面說過,出版品重要的性質之一並不存在於物體本身的性質。而是 : 管道。就這一點而言去思考管道,方向是正確的。 : 為機密,最顯著的例子就像是政府在採購時,招標之前的底價是機密。但其 : 實不是價格本身有什麼敏感,是什麼時間點讓他公開在敏感。 ^^^^^^^^^^^^^^^^^^^^^^^^^^^^^^^^^^^^^^^^^^^^^^^^^^^^ 可不可以說 猥褻本身也是從時空環境去討論比較好 特別是這次被判猥褻的同志雜誌 由前面討論"一般成年人"(顯然設定成異性戀)去認定爭議很大 政府該管的只是它放在哪裡怎麼放 預計是誰會去看等等(如有封套 在同志書店陳售) 我前面貼香港的審查方式 重點並不在於他們是陪審團制如何如何 而是他們判定猥褻時除了一般視聽還有多方面的考量 (ex:物品或事物整體上產生的顯著效果;擬發布或相當可能發布的對象是甚麼人...) 還有前面網路購買的問題 對於一般人的觀感而言 我想更值得關心的是 當民眾聽到今天法院判了什麼人因為販賣無碼光碟或某些同志雜誌有罪的時候 可以輕易透過網路購買甚至免費下載到的多數人根本不會有政府在遏止犯罪的感覺 反而覺得法律一點也不嚴肅 損害法律的權威 甚至給民眾不守法又怎樣的感覺 (看這些東西犯法? 我每天犯法你來抓啊?) 所以我想這種事政府還是少管比較好 除非像是會造成單方迫害的兒童色情 你情我願製作出來的色情物品就別管了吧 謝謝你的回應 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4.207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64.207 (06/05 08:19)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64.207 (06/05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