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cimo (excimo)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出版品分級制度即將開罰 公聽會砲聲隆隆
時間Thu May 26 03:12:08 2005
: 你可能不太了解反假分級聯盟的內容,
: 所以才會以為這個「名字」就代表了這個聯盟的一切。
: 刑法235條的廢除一直以來都有在運動,只是沒有人關切。
: 而這次的出版品分級辦法的實施直接與兒少法第27條相關,
: 因此兒少法的這條規定當然也直接是這個聯盟的標的。
: 如果你有更深入地去了解過的話,當然不會有這個誤解。
: 不過如果要說是這個聯盟的宣傳做得不夠的話,
: 我當然不能反駁什麼,只是這個聯盟的成員很少,
: 能做事的人力也相當有限,我們其實已經儘量在網路上做宣傳了。
: 如果你想要知道得更多的話,建議你可以上這個聯盟的網站,
: 裡面有很多正在進行的事情以及更深入的想法和標的。
或許你那個反假分級聯盟真的有心推動廢除刑法235條
但是,既然問題出在分級制度的母法
聯盟推行的運動就應該針對「廢除刑法235條」、「廢除兒福法某某條」做努力
而不是像這個聯盟一樣控訴政府不應該訂出分類規則,或是應該訂出寬鬆的規則
假設我國今天規定超速駕駛一律槍斃,而超速的定義由主管機關認定
主管機關也不能因為擔心太多人被槍斃而定義超速為時速超過300KM,這樣你可以瞭解嗎?
回到這個聯盟的問題
請勿假借自由之名,抹黑新聞局守法的努力,開法治倒車
如果真的有疑義,請去爭取修改刑法和兒童福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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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9.57.148
推 honkwun:"不應該訂出分類規則,或是應該訂出寬鬆的規則" 219.91.69.214 05/26
→ honkwun:這句話裡面的"不應該訂"與"寬鬆"是您個人解讀喔 219.91.69.214 05/26
推 honkwun:沒有人說新聞局不應該訂 只是怎麼訂有爭議 219.91.69.214 05/26
推 honkwun:這個最基本的誤解前面已經提過了 219.91.69.214 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