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pemoney (嘉)》之銘言: : 複決需要3分之2很合理 : 可是如果又像立法院一樣為了一些雞毛小事政黨協商一直破裂 : 那我們可不可以要求一個創制權 : 如果國民大會沒有結果 : 那各政黨要案比例支付國民大會的費用而不是國家支付 : 不要每次吵一吵都讓人民買單 : 看到就很賭濫 沒錯 人民沒有創制複決權權 我覺得真的是一種非常大的民主缺陷 這樣一來 人民唯一可以用來控制法案品質 制衡政府的能力就只剩下選票 可是代議政治受到金錢影響 已經難以保障和合乎人民的需求 兩黨競爭容易淪為惡性競爭 一黨獨大又恐怕變成獨裁專制 所以一定需要某種程度的創致複決權 人民才真的有能力去控制國會跟政府 -- 人類的滅亡是最好的環保政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59.184.44 ※ 編輯: diepig 來自: 202.159.184.44 (05/24 14:08)
alomar20:你講的缺陷在許多民主先進國家都不算缺陷 219.81.147.228 05/24
alomar20:究竟有缺陷的是台灣選民還是台灣的制度 219.81.147.228 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