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ques (平靜)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為何當六個月的要下台,做七年的不用負責?
時間Sat Sep 17 11:52:36 2005
※ 引述《dasuperray (金鋼玻璃小瞇瞇)》之銘言:
: 其實原PO的問題問的很好,為什麼是陳其邁負責不是謝長廷負責?
: 基本上陳其邁是剛號屎到碰到了這個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他只是帶罪羔羊
: 請各位想想泰勞的問題,有可能是幾個月內才有的嗎?
: 會到暴動的程度基本上是壓抑的一段時間才爆發出來...簡單的說有"潛伏期"
: 就像愛滋病一樣,除非驗血,要不然不到發病都不知道。。。
: 所以謝長廷在當市長的時候問題就已經存在。。。。
: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 想想吧。。。為什麼他要負責。。。因為他當了7年的高雄市長
: 說成這樣應該很清楚吧!!
: 如果還想要口水。。。。。。那我也沒辦法~~~哈
我是覺得如果有弊案
也不會是在陳其邁代理市長任內才有的
所以他的辭職應是針對泰勞暴動
不過辭不辭職是他個人決定
不是說非得要辭職
如果黃大洲任內有弊案,陳水扁要不要下台負責?
至於陳菊下台
我覺得她很有擔當
像我家也有請傭人
後來跟仲介及翻譯分別聊過
才知道這個市場有多麼黑暗
她們出國要簽很多文件
勞力出口仲介才會幫她們辦理文書工作
如果你想要出國工作,你要不要簽?
你不簽,別人簽
仲介就幫他辦,不幫你辦
那你簽是不簽?
其中有一份是借款單,大約借六千美金左右,約合台幣二十萬元
管你有錢沒錢,都要借這筆費用
仲介才會幫你辦
在收據上(我也學了一點點越南文)註明的費用大約七百美金
例如簽證、護照、機票......
但是那二十萬元(六千美金)就變成沒帳的
名義上變成,外勞跟勞力輸出仲介借款六千美金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台工作的外勞
很多薪水都被扣去還債
但問題是你不簽,又沒辦法來台工作
仲介就蓋章,送勞工主管部門蓋章
到了台灣給台灣勞力進口、仲介蓋章
送勞委會蓋章核准進來
我們官方也只是看章
管他有沒有在原國借錢
到了台灣,每個月仲介在16000-18000的薪水扣掉大約8000-10000
其中大約2000是「仲介服務費」,也就是台灣仲介要賺得
6000左右是要還二十萬元的貸款的
有時候還要扣錢做健康檢查
我去看過,實際上也沒檢查什麼,就要花2000-2500
我去醫院如果作相同的檢查說不定還有健保給付吧
不說那麼多
反正勞委會只看程序不看實質的作風
罔顧了多少外勞的人權
所以陳菊下台,不管是出自外界的壓力或是內心的譴責
下台或許是對的
一個自詡爭取人權的女性,竟然「不能」為別人爭取人權
我想內心一定是很難過的
我跟翻譯聊
他說我們台灣人的想法一定會想打官司
但是問題是要去哪裡打?
台灣也不受理,一定要回原國提出告訴
那仲介就是遣返
所以說仲介多半會安撫外勞
說在台灣不愁吃穿,不用繳房租
三年下來大概也可以賺個五十幾萬
扣掉二十萬連本帶利
大概還剩三十萬
在這種巨棒與胡蘿蔔的交互運用下
許多外勞的權益就這樣犧牲了
為什麼外勞抗議的場合都是台灣人不是外勞?
除了語言的障礙外
被查獲就是以鬧事論一律遣返
雖然是有點離題
但是我還是想把心中的話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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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eitaivictor:政府怎麼會讓這種仲介存在? 09/17 12:50
推 pipipikachu:這個那麼好賺,政府仲介ㄧ起來,幹啥干預~ 09/17 13:10
推 weitaivictor:你要這麼說...也是有道理啦~~~ 09/17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