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這幾天的打人事件...
時間Thu Oct 13 11:19:15 2005
※ 引述《SelfStrike (^u*s)》之銘言:
: 關於有人說違憲(NCC國親版)
: 實在是無稽之談
: 妳看看哪一點違憲
有違憲之虞處不在於法律,在於權力分立、權力制衡原則
所以叫你好好讀 Nr.585,弄清楚再發言。 結果你果然鬧出笑話來了
: 第61條指出
: 以法律規定
: 此法就是中央組織法
: 而對於法律是新法大於舊法
: 且通過民意機關
: 可賦予NCC獨立的權責
: 直接向立法院負責
拜託你,「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是用於「中央行政機關」
與本法案一點關係都沒有,扯進來幹什麼? 且它是「法律」,違什麼憲?
另外告訴你,定出行政院組織的是「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躺很久了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授權條文是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四項
: 附帶一題
: 我說立法院否決中華電信釋股
: 行政院違法釋股
: 但是根據第五十七條
: 行政院應該聲請複決
: 卻沒有這麼作 公然違法
: 行政院長應下台負責
: m兄別再為虎作倀了
兄弟,憲法第五十七條已經被憲法增修條文凍結很久了,還搞不清楚狀況啊?
去看清楚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吧,別再鬧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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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e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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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香港~中國(廣州~北京)~蒙古~莫斯科~聖彼得堡
~柏林~瑞士~巴黎~倫敦 歐亞大陸鐵路橫貫之旅 籌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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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29.110
推 JeffyLiaw:那只是機關法定原則而已,而且也被增修220.135.177.248 10/13 11:34
→ JeffyLiaw:條文放寬了,S兄拿這點來打真的很無言。220.135.177.248 10/13 11:35
推 mstar:J兄,面對如此無釐頭的小白,我脫力了.... 61.229.29.110 10/13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