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SelfStrike:你先駁的 你先說XDDDDD 140.114.55.96 10/13 01:00 : → SelfStrike:程序正義XDDDDDDD 140.114.55.96 10/13 01:01 : → mstar:憲法 > 法律 > 命令 「法位階概念」 61.229.31.161 10/13 01:01 : → mstar:然後呢?解釋一下那個公式有什麼關係吧 61.229.31.161 10/13 01:02 : → SelfStrike:還沒完吧 你要證明哪裡違憲啊XDDDD 140.114.55.96 10/13 01:02 : → mstar:只有你看不出哪裏違憲,Nr.585與資料都給了 61.229.31.161 10/13 01:03 : → SelfStrike:你是說政黨提名啊 可是事實不是啊XDDD 140.114.55.96 10/13 01:04 那就看看草案內容吧 國親版 行政院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第四條 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第四條 本會置委員九人,均為專任,其中一人為 本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其中一人為 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本會;二人為 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本會;一人為 副主任委員,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 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等,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其餘委 其餘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委 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委員任期 員任期五年,任滿得連任。但本會成立時 三年,任滿得連任。 ,第一屆委員中三至四人之任期為三年。 本會委員依各政黨(團)在立法院所占席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由行政院 次比例推薦,行政院院長依推薦名單提名 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並以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二人為副主 任委員,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行政院院 行政院院長應於委員任滿三個月前,依前 長提名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時,應分屬 項程序提名新任委員;委員出缺時,行政 不同政黨(團)推薦人選。 院院長應於三個月內,依前項程序補提人 選,其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 本會委員應自本法施行起七日內,由各政 為止。但出缺委員所遺任期不足一年者, 黨(團)推薦、行政院院長依推薦名單提 得不再補提人選。 名,並送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本會應於立法院完成委員同意任命後七日 內正式成立。 本會委員出缺時,應於七日內由原推薦之 政黨(團)推薦,經行政院院長依推薦名 單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依立法院政黨比例提名,政黨「推薦」 行政院長提名 ↓ ↓ 行政院長依「推薦」提名 送立法院同意 ↓ 送立法院同意 國親版的不是「政黨依據立法院席次比例提名/指定」,那是什麼? 中間的「行政院長提名」有意義嗎? -- Sincerely, 日本自助旅行紀錄 Wayne Su http://mstar.myweb.hinet.net/JPtour 2006 香港~中國(廣州~北京)~蒙古~莫斯科~聖彼得堡 ~柏林~瑞士~巴黎~倫敦 歐亞大陸鐵路橫貫之旅 籌備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1.161 ※ 編輯: mstar 來自: 61.229.31.161 (10/13 02:04)
SelfStrike:哈 那真是見仁見智的問題 140.114.99.27 10/13 09:07
SelfStrike:我想民進黨的拳頭表達了他的立場XDDDD 140.114.99.27 10/13 09:08
SelfStrike:違憲 哈 據說是中央組織法吧XDDD 140.114.99.27 10/13 09:09
SelfStrike:在讀讀書 等到你都對..... 140.114.99.27 10/13 09:10
SelfStrike:在考慮 ....打人 不過 還是沒人會支持 140.114.99.27 10/13 09:11
hiho:有說推薦人數=應提名人數? 61.223.2.233 10/13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