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ego (kuego)》之銘言:
: : 在之前的網友文章提及,統籌分配款是之前營業稅改成國稅後的產物,
: : 營業稅是看廠商設籍在那個縣市就在那個地方交,奇怪了,該廠商營業稅交在
: : 所屬地方,該地方政府卻不用負擔該公司員工健保費?
: : 今天很多公司都是工廠設在外縣市,總部設台北,才造成污染其他縣市,
: : 稅卻在台北交!你懂不懂阿!不清楚去查清楚點!!
: 你有沒有搞清楚
: 營業稅是消費稅
: 實際上是消費者出的
: 並不是廠商出的
: 所以廠商根本沒有貢獻過營業稅
: 何來要地方政府負擔該公司員工健保費
: 所以你以上的論點都不成立
營業稅雖多轉嫁給消費者 (加入商品售價中),但仍是由廠商統一繳納
至於「廠商對地方政府有沒有貢獻」,地方政府該不該負擔員工健保費補助款....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第八條第一款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依本法第十六條之一第二項第四款規定分配各直轄市之
款項,依下列指標及權數,計算各該直轄市應分配之比率分配之:
一 各該直轄市最近三年轄區內各類營利事業營業額平均值占全部直轄市
平均值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五十。
轄區內營利事業的營業額佔了一半的分配款計算加權數,瞭解這代表什麼意思吧?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做出不能依公司登記地來繳的判決了,所以再講也沒有用
: 我在台北的中油加油站加油
: 我繳的營業稅要繳給高雄?
: 真是莫名其妙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前正是如此,真的是你所說的莫名其妙
修正之前營業稅屬於地方稅,直接繳給公司登記所在地政府
就算在澎湖加油,稅金仍是繳給台北市政府 (中油總公司登記在台北市)
修法後,營業稅變成國稅,統一繳給中央,再加上其他稅款後分配給各地方政府
(兩個直轄市分 43%、二十一縣市分 39%、各鄉鎮市分 12%, 6% 為特別分配款)
至於各地方政府實際獲分配數,則每年依據各種因素計算後分配
今年的依據
http://law.moj.gov.tw/Scripts/FLAWDAT0801.asp?lsid=FL005843&ldate=20040826
明年的依據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320020
至於數額因為要一個一個找,懶得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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