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proma
標題Re: 政院擬降統籌款 健保欠款勝訴北市得不償失?
時間Sat Oct 8 16:26:12 2005
※ 引述《JamesSoong (殺人滅口死無對證)》之銘言:
: 鄉親啊~~
: 輸不起 丟西愛歹完啦~~
你眼中只有輸贏、黨派、顏色,而沒有公平嗎?
: 2005.10.05 中國時報
: 政院擬降統籌款 健保欠款勝訴北市得不償失?
這不是什麼「得不償失」,而是「是否公平」的問題
某些媒體下標題真是.........
看看公正一點的媒體報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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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揆:公平分配統籌稅款 不獨厚直轄市
http://tw.news.yahoo.com/051007/43/2dxvz.html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七日電)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表示,基於全體國民一律平等
,行政院正在檢討財政收支劃分法,會公平分配統籌稅款,不獨厚直轄市,「各縣市
平等、平均發展,對台北市未來發展有利」。
台北市政府與全民健康保險局的健保費官司,最高行政法院日前決判台北市政府勝訴。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吳秉叡(台北縣)下午總質詢表示,
北市府過去以負擔「非設籍
,但在北市工作」人口多為理由,爭取分配一定比例統籌稅款,卻又拒繳非設籍北市
人員的健保費,形成嚴重不公平,要求謝揆說明統籌稅款分配情形。
謝揆表示,營業稅未收歸國有前,因各企業總部多設在台北,北市稅收高於其他縣市;
營業稅收歸國有後,北市府的確曾以非設籍台北市工作人口眾多為理由,爭取多分配
統籌稅款的情形。
謝揆說,憲法規定全國國民一律平等,行政院會合理、公平分配統籌稅款,讓各縣市
可以平等、平均發展,「人口過於集中台北市,不利北市未來發展」。
財政部長林全補充說明,財政部檢討財政收支劃分法,一定會將各種情況納入通盤
考量,公平分配,各縣市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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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北市政府不必繳交中央健保局新台幣一○八億元「欠款」,行政
: 院長謝長廷昨天在立法院說,如果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北市勝訴的理由是認為台北市政府不
: 需負擔行政轄區外居民健保補助款,未來行政院將研議調整分配給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
: 中營業稅的比重,這樣才公平。
: 對於中央有意藉由統籌分配款降低對北市的補助,以彌補上述判決對健保局的損失,
: 馬英九直言,這是兩回事,如果法院判決北市府沒欠錢,「中央憑什麼在這個地方扣我們
: 的錢?」
如果台北市不必負擔設籍外縣市者的健保費補助款,但仍有高額統籌分配款
而外縣市統籌分配款較少,卻必須承擔到台北市工作而設籍在當地者健保費補助款
台北市的健保費補助款負擔移給外縣市,但分配款比例卻仍不變,那才叫不公平
馬主席兼市長的話真是典型的既得利益者態樣,只顧自己利益
支出負擔越少越好、收入越多越好,卻不管公平性與他人會怎樣
民國八十八年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之前,公司的營業稅是繳給地方政府,
所以員工健保費由公司登記地的地方政府來補助沒有問題;
修法之後營業稅變成國稅,由中央以統籌分配款方式補助各地方政府
若再維持原補助款認定方式確實有些問題
所以應該把健保費的補助款數目列入計算各地方政府統籌分配款時的考慮中
重新檢討統籌分配款的比例,才符合公平原則
不過,當初立全民健保法時為何要分由各級政府補助,而不統由中央來?
是因當時財政收支劃分法還沒修改、地方政府收入還很多,所以才如此?
個人認為,最好就全部統由中央負擔好了,省去一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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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e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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