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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tteland ()》之銘言: : ※ 引述《jazzwhat (冷)》之銘言: : : 資料一 http://tw.news.yahoo.com/051027/15/2gnll.html : : 節錄 曾金順168號船長曾詠璋的弟媳徐麗琴說,曾詠璋前天下午約4時打電話回 : : 家說他航行經過東經144度59分、北緯30度26分,離父島150多浬時,被日本巡防 : 已經闖入 : : 艇追趕,他弟弟透過話機叫他快跑,別停下來,否則會被扣押,曾詠璋即加足 : : 馬力往東急駛。 : : 曾詠璋來電說,當天航經父島海域時,機械運轉不順,不是故意入侵日本 : : 經濟海域, : 一下機械運轉不順, : 一下可以跑給人追? : 別跟我說判別所處海域跟機械運轉不順有關係? : 如果純粹誤闖,怎麼心虛逃跑? : : 資料二 http://photo.xuite.net/jazzwhat/268544/2.jpg附上所TMWSTW提供之海圖
: 很明顯, : 這裡絕對是日本經濟海域... : 跟臺灣毫無關係... : 跟臺日交界的釣魚台、宜蘭、花蓮外海的情況完全不同... : 基本上,臺灣漁船會走到那邊.... : 已經非常過分了... : 除非漁船會飛... : 不然這艄漁船已經行駛過日本經濟海域幾百浬了.... : 你相信他在這段航程都沒偷抓魚? 也許有 也許沒有,但是我不知道他被發現時是什麼情況 如果是正在抓,被抓到那他活該,如果還沒有被看到只是日方懷疑 就要強登,太鴨爸 : : 資料三http://tw.news.yahoo.com/051027/19/2go0u.html : : 節錄 曾金順漁船引擎噴油管口出狀況,正由友船攜帶零件趕去更換, : : 繼續加足油門往關島「尋求緊急避難」。...曾船長回答,並未越界作業, : : 所以拒絕接受檢查,2天多來的追逐,已引來日船十分火力ꄊ: 出狀況可以從公海漂去那邊? : 用你的腦袋想一下吧..... 如果沒有抓魚,管他怎麼去那邊的,如果有抓魚,沒被看到,日本抓個屁 因為沒證據你最多陪著他航行請他盡速離開 當場被逮正在抓? 目前也沒有這方面的消息 不猜測 : : 資料一提供 我漁船進入到日方經濟海域,以及當天為機械運轉不順,資料三提出 : :      該船引擎噴油管口出狀況,正由友船攜帶零件趕去更換, : :      由資料一所提供的經緯度,而在資料二所標明的位置, : :      似乎離日方海域相當接近,由於無法精確標出 : :      經緯度,所以研判該船應當已經闖入日方經濟海域範圍內,但是 : : 問題點 1. 我方漁船再進入日方經濟海域時,當時正在做什麼,要去哪裡? : :       是捕魚,還是航行(等待救援)? : :       如果沒有捕魚的行動,根據海洋法,應享有無害通過制度 : 那為什麼不敢受檢? : 警察臨檢,你沒做錯事是要逃逸還是要接受臨檢... : 逃逸,說不定警察警告無效,最後還是會開槍喔.... : 所以日本船比臺灣警察客氣很多...... : 國家對國家 哪是可以用警察抓小偷的案例來舉證 我們又不是日本國民 他說臨檢就臨檢? 沒有直接證據我們在抓魚 哪有一天到晚扣留的 就算船上有魚 你怎知道一定在日方海抓的 要證據就上船喔?那我懷疑在釣魚台附近的日本軍艦販毒 我也衝上去?   :     2.日方認定我方漁船越界作業,而海巡署獲報的位置似乎並未 : :       進入(http://tw.news.yahoo.com//051028/19/2gqs9.html), : :       我漁船在資料一提供的位置,也和海巡有所出入,在情況不 : :       明朗之前,我方(包含國人)是否應當先相信我漁民是無罪, : :       而非相信日方. : 這篇報導你哪邊看到「而海巡署獲報的位置似乎並未進入」??????? 東經一四六度,緯三十.一七度,你自己劃看看... 還有,臺灣漁船早就惡名昭彰了.... : 遇到這種事,多半是臺灣漁船理虧..... 陳進興=台灣人 我=台灣人 陳進興=>殺人 我=台灣人=陳進興=殺人? : :     3.政府是否亡羊補牢,一直以來,我方漁船遭日方驅逐甚至扣押 : :      ,屢見不鮮,不管是合理,或是不合理,然而, 從釣魚台海域爭議 : :       開始,我方對主權的宣示及展現,不曾看見,當對方已派出軍艦之際 : :       ,我方仍只在海巡層級,這次的事件發生,雖然只是日本水產廳的船, : :       而我方也的確在獲報之後有所行動,可是總是在事後才交涉, : :       是否是由於長久以來台灣政府的沉默,而使得日方的態度鴨爸, : :       在法院還沒有宣判之前,任何人都是無罪的,而國人卻早已定他們的罪, : :       甚至認為是警察抓小偷? : 臺灣漁船不闖入日本經濟海域, : 會被抓嗎? : 你先搞清楚因果關係..... : 你這已經顯示出日本合理執法,你還是要驢到底就是了吧... : 真是典型中國人不守法的性格... : 闖入是事實, : 請問警差抓到闖空門的小偷,難道未經法院判決不能逮捕? : :     4.新加坡的例子,就事情而言, 我國等於美國,日本等於新加坡 : :       ,但是第一,麥可以遭法院宣判,而漁船之事只有日方片面認定有罪 : :       ,第二就這事情來說,我在之前提出我國,應該像新加坡學習,指的是 : :       在面對強國之際,仍能堅持我方立場,展現我國主權,學的是氣度, : :       而非如果我方真有錯誤要強勢不認.  : 原來你認為蠻橫不講理就是氣度.....哈哈哈哈哈... : 你這種心態跟義和團差不多... : 一點理性都沒有...        台灣是個國家 我想你不了解主權有多大吧? 警察抓小偷? 跟海域的問題可以相提並論的話 就用刑法就好 敢麻要定國際法? 主體是國家 而不是人 國家主權是不可侵犯的 台灣人犯罪?  你哪之眼睛看到他犯罪 他如果沒有當場被逮抓魚 他就有權通過 法治講的是證據 單純臆測的話 邱義 都當大法官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1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