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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info.org.tw/reply/2005/re05042601.htm 非法寺廟合法化 宗教企業向前行 作者:傅志男 (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執委、高雄市四維國 小教師)   日前媒體報導,內政部有意讓全台約四百多間違法佔用林班地 、重測農地的宗教寺廟建築,就地合法化。看來,環保團體多年來的 努力抗爭,終究敵不過政黨和個人私利的反撲。百年來已遭嚴重摧殘 的台灣山林,也將因政府主動對土地的棄守,而陷入更大的浩劫之中 。相對於近幾年來的風災造成土石流的大災難,使政府剛研擬出的「 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並宣示嚴格限制林地開發保育的原則,實在令 人有時空錯置之感。   非法寺廟就地合法的法案,在多年前政府就已經想盡辦法要為 違法的寺廟解套。其中,內政部民政司「放寬山坡地宗教建物規定」 的草案,已在2001年正式頒佈「未辦理登記寺廟補辦登記作業要點」 ,這是當時新政府上台以來宣布的利多中,唯一最具牛肉的利多。只 是此項利多並非屬於守法的全民,而是送給違法寺廟的大利多,因為 要點中指出:目前已存在但「未能」辦理登記的寺廟,可於2001年4 月1日起至隔年3月以前「補辦登記」。筆者於2001年1月份投書抗議 民政司擬放寬宗教建物規定的修訂乃是為非法寺廟合法化的行為,到 目前內政部有意讓全台約400多間違法佔用林班地、重測農地的宗教 寺廟建築,就地合法化。今天看來,筆者的憂心果然成真,在多次「 借屍還魂」的法案研擬中,我們知道,原來「綠色執政真是爛品質的 保證」,而農委會所謂更高層長官的決定不僅令人遺憾,而且是重大 失職。   政府單位本應依法行政,並教育民眾守法的觀念,而不是受了 宗教團體的強大壓力或個人私利,就修法以符合違法者的期望。如果 違法寺廟能合法化,那麼,人人都想先違建在先,反正以後再想辦法 ,合法之日仍然可期,如此一來,要人民如何守法?再者,宗教的目 的在教化人民,我想違法寺廟要「教化」信眾的恐怕只有「諸法(法 律)皆空」吧!民政司官員既然知道違法寺廟的存在,而它們之前之 所以無法登記,不是因為違反森林法、建築法規,就是土地所有權的 問題,又或是該土地開發有可能造成環境破壞……等問題,違反「山 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以及砍伐森林影響水土保持外,並可能是侵佔 國有土地。官員不好好執行公權力,不只失職,更可惡的是竟修法讓 非法寺廟登記後就地合法,這是哪門子的政府?而當時的內政部政務 次長李逸洋先生還義正辭嚴地表示:「補辦登記不是就地合法,因為 發給的登記證顏色是淺綠色的,和合法登記的黃色不同。」簡直令人 吐血!以前違法寺廟為數眾多,但至少還有「寺廟登記」來把關,現 在恐怕宗教界又分二派了,一是黃派,另一是綠派。「綠化」完成的 違法寺廟,已同樣享有各項補助和免稅優惠,這不是讓違法寺廟就地 合法的血證事實嗎?   綠色政府從上台後積極擬定「宗教團體法」,到2001年1月的 「放寬宗教建物規定」草案的通過,以及3月29日頒佈違建寺廟可辦 理登記的決定,到現在的非法就地合法的政策,在在突顯出行政能力 和正義的向下沈淪,也許這些修法可以歸類為「宗教福利法」,只要 再完善一點,通過了,違建寺廟就將大步邁向前,也許宗教到最後, 終成最大、最賺錢的企業呢!(2005-04-26) -- 空と君とのあいだには今日も冷たい雨が降る 君が笑ってくれるなら僕は惡にでもなる 天空與妳之間,今天依然下著冷冷的雨;如果妳肯對我笑,就算要我變壞我也願意。 空と君のあいだに/天空與妳之間 林佳儀 一個人的我依然會微笑原曲 線上連署中島美雪來台演唱 http://chnbin.twbbs.org/miyuki/index.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7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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