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28 (再見 愛情)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稅改重挫的教訓與責任
時間Tue Mar 29 13:55:03 2005
※ 引述《babylon2 (威炎)》之銘言:
: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 : 之前有網友丟水球簡單跟我解釋土增稅的事
: : 那時腦海裡有印象 抨擊這件事的不是非專業的記者
: : 現在想起來是林全.....
: 好吧,那我請問你
: 對於每年公告地價漲幅相同的土地
: 只因為長期持有,導致適用較高的土增稅率
: 這樣公平性何在?
20%、30%、40%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100%者,
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20%。
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100%以上未
達200%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30%。
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200%以上
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40%。
嗯恩 他較高的稅率 應該是跟年份無關係的 照上面的規定來看的話
應該跟他增值的幅度有關係的
至於親民黨那隻我不太喜歡的殷先生
他提出的是 長期持有超過二十三十四十年再給以減徵
為何會說對財團有利 我想 可能是降子
嗯 像是國壽 她們好像有不少土地
是買了以後就放著沒有賣 當初買的時候 可能是一兩百萬元 或幾百萬元
好幾十年前買的 然後現在土地價值可能好幾億或是十幾億
增值的部分我想是非常驚人的
稅率可能十趴就是億來億去的 減徵的話 她們賣土地 就可以少交很多稅
然後我看一本雜誌上 他說 好像是超過的部分給予減徵 採用累進稅率
所以新版本變成持有 20年以上稅率 20% 28% 36%
30年以上稅率 20% 27% 34%
40年以上稅率 20% 26% 32%
依照增值幅度 跟年份有所不同 以國壽來看的話 他應該是有不少適用四十年以上
然後增值幅度最多的那個吧 我想 這是林全不爽的地方吧 嗯 猜的啦 哈
~~
如果有錯的話 麻煩幫我修正一下
我也是外行的 不是挺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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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50.145
→ honkwun:我跟人討論過一下 這部份蠻複雜的 219.91.67.193 03/29
→ guest28:嗯 所以有人也批評 稅制應該是要便民 但是這次的 61.231.50.145 03/29
→ guest28:改革 完全往反方向走 有點不大好~~變的太麻煩 61.231.50.145 03/29
推 babylon2:你果然沒看懂我想說的210.200.240.108 03/29
推 guest28:嗯恩 我是真的有點不懂 我外行的 哈 61.231.50.145 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