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pa2219 (俺也是鄉民阿~)》之銘言:
: ※ 引述《babylon2 (威炎)》之銘言:
: : 我弄個例子給你看好了
: : 某甲買了一塊地,年報酬率20%,持有5年後賣出,增值稅20%
: : 他再買了另一塊年報酬率20%的地,也是持有5年後賣出,增值稅也是20%
: : 某乙也買了一塊地,年報酬率一樣20%
: : 不過他持有10年後賣出,結果增值稅卻是30%
: : 請問一下,為什麼這兩個例子獲益相同
: : 但是增值稅卻不同呢?這樣公平嗎?
: 基本上 土增稅的精神在於稅去不勞而獲
: 土地為何可以增值 是因整體社會經濟進步改良或是政策改變而造成的
: 並非完全單純是個人對於土地施加資本勞力所能帶動的 就你所提的問題來看
: 首先土地的報酬率並非是固定增長的 再很多情況下
: 土地價值往往是一時之間就暴增起來的 比如說 在都市計畫中把原本
: 是農業區的部份 劃為商業區 商業區的土地可建住宅 自然遠遠高於農業用地
呃,謝謝你的講解,雖然我不認同土增稅這種東西
不過我本來的文好像不是質疑要不要收取土增稅這種東西吧
我舉那個問題是在講累進稅率下所產生的租稅不公
和要不要收取土增稅好像不一樣
是在探討土增稅為何要對長期持有者做減免
: 第二 就如我先前所說 在持有土地的期間 由於整體社會經濟的開發
: 往往會帶動土地的增長 故這並非是個人的功勞 而是整體大眾努力所造成的
: 於是在此期間 土地持有者他所享受到的土地增值的利益 當然是社會大眾所帶給他的
: 所以 我們就其移轉時所增加之部分 課以增值稅並無不妥
: 目前有許多學者對於增值稅是否該減半 仍有很大爭議 如果有興趣的話
: 你可以去找找蔡吉源 簡錫土皆 先生的文章來看 或是找相關土地稅法的書籍
: 目前我國土地稅收 最大的問題 應該還是來自於土地價值鑑價制度的問題
: 不過這又會牽扯出許多問題來 故小弟就在此打住 提供點薄見已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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