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ver32 (river)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溫水煮青蛙
時間Tue Mar 15 11:28:41 2005
※ 引述《birdy590 (Birdy)》之銘言:
: ※ 引述《river32 (river)》之銘言:
: 下面這些話是誰講的
: "陳家為什麼需要保護
: 還不是檢方搞的
: 證據不足就說人家是槍手
: 把偵查不公開跟無罪推論丟一邊
: 把老百姓人權踩在腳下"
: 一面要求公開所有證據一面要求偵查不公開, 是精神分裂還是怎樣?
: 保留證據當然是上了法庭再拿出來用, 這麼簡單的事情還有什麼好懷疑的?
: 當初如果沒有先對外宣稱陳義雄不是嫌疑犯, 恐怕連電話都沒辦法監聽到,
: 這樣才真的會變成懸案. 如果特定家屬真的有湮滅證據的行為並且留下了
: 足夠的證據, 應該受到"要真相的人"的唾棄才對.
: 後面的東西就不用看了, 自相矛盾的你到底想要表達什麼?
偵查不公開是人權
但此案在重大進展說明會時
人權已被踐踏
偵查已被公開
被公開的偵查
不是人權
而是踐踏人權
為了追查踐踏人權案
要求踐踏人權的專案小組公開他們先前已在重大進展說明會
一再引用的資料
是為了維護人權
別把兩者混在一起
保留證據當然是上了法庭再拿出來用, 這麼簡單的事情還有什麼好懷疑的?
本來就該如此
不過這句話
你應該去跟專案小組說
等他們破案後再到法庭上大聲說
不該在破案前開那個踐踏人權的重大進展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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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0.27.29
推 babylon2:呵呵,平常好像沒看到你關懷這些事210.200.240.108 03/15
→ HsinTai:只看字面意義就拿來大張旗鼓.. 61.64.89.5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