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ver32 (river)》之銘言:
: ※ 引述《Scion (我只是輛小tC)》之銘言:
: : 然後讓媒體寫出一些可以讓你這種人感覺很爽的報導
: : 是這樣嗎
: : 當你的親人被發現涉嫌槍殺某派總統候選人
: : 而這個案子又被另一派解釋成失敗的主因
: : 這時你還敢上街嗎
: 陳家為什麼需要保護
: 還不是檢方搞的
不。
我的看法與兄台不同。
為什麼陳進興的孩子在台灣沒辦法生存下去?非得到國外?
孩子有罪嗎?
同理,陳家"疑似"開槍的人只一人,但其家人卻可能會被任何黨派的激進份子
攻擊,保護是正常且應該的。只要他的家人是無罪的。
: 證據不足就說人家是槍手
"嫌犯",檢方正式對外公告都是用"嫌犯",可沒說是槍手。
如果兄台對嫌犯二字定義不清楚...煩請查查
: 把偵查不公開跟無罪推論丟一邊
是呀,偵查不公開的下場就是--新聞自由被扼殺..當然,這是媒體說的。
: 把老百姓人權踩在腳下
: 只要檢方尊重人權
: 會有今天的問題嗎
今天的台灣社會,並不是如此的理性。
而且,情,永遠在法的前頭被提起。
多少嫌犯在模擬時,被一大群人攻擊,即便是被害人家屬攻擊嫌犯都是該當現
行犯處理的。
今天不論是陳進興的孩子、陳義雄家人,他們都是無罪的。
但,社會上某一部份人卻不這樣認為,也因為要為這些人提供一定程度的
隱私(這是媒體該有的"道德",但我國媒體都沒有)及合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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