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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ver32 (river)》之銘言: : 陳家為什麼需要保護 : 還不是檢方搞的 : 證據不足就說人家是槍手 : 把偵查不公開跟無罪推論丟一邊 : 把老百姓人權踩在腳下 : 只要檢方尊重人權 : 會有今天的問題嗎 你如何能夠確定檢方手上的證據就只有公佈的這些? 弱智媒體的一貫立論基礎就是這個, 但是用小腦想也知道檢警沒有那麼蠢. 例如說電話監聽資料就只在媒體上稍微提到, 但是這玩意八成是有的, 否則 也不會把其中兩個由證人改列被告. 萬一檢方保留了一些重要的證據到需要時才拿出來用, 你要把話吃回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