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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引述《shyh (牛羚一族)》之銘言: : : ~~~~~~~~~~~~~~~~~~~~~~~~~~~ : : ~~~~~~~~~~~~~~~~~~~~~ : : 回復被刪掉的專業加給不是增加自己的利益 : : 照你的邏輯 : : 國大延長自己的任期 也不算增加自己的任期 : : 照憲法本文 國大的任期是六年 而且行之有年 : : 不知道哪一次增修條文縮為四年 : : 國大不過是回復一點點自己「原來的」的任期而以 : 先講清楚,我其實反對499號解釋用利益迴避原則來說理, ~~~~~~~~~~~~~~~~~~~~~~~~~~~~~~~~~~~~~~~ 可是大法官還是用了 這可是拘束全國各機關的解釋 自己卻率先違反自己的解釋 : 但是你沒搞清楚什麼叫做「增加」利益。 ~~~~~~~~~~~ 那是用你的邏輯去推論的 : 其實這次的事情,即使不談司法獨立身份保障, : 難道立法院可以任意於預算審議時刪除法定支出? ~~~~~ 這是你的評價 即使刪的不是大法官的薪水,而是監察院,甚至行政院的薪水, : 就必然沒有違憲的問題嗎?(你可以參考一下林子儀的協同意見書所引美國制度) ~~~~~~~~~~~~~~~~~~~~~~~~~~~ : 且今天立法院並沒有修法刪去大法官的專業加給,而僅是在預算中予以刪去, : 作為公務人員的俸給,國家始終是欠了這筆債, : 也並不會因為立法院在預算中刪去這筆債務就免除了, : 而立法院刪了今年的預算,司法院依法明年一樣要編這筆錢, : 無論如何,這筆錢在法律上始終是必須給付的。 : 由此看來,利益狀態有何增加之處? ~~~~~~~~~~~~~~~~~~~~ 對大法官的利益狀態而言 就是有增加 : 而且,本號解釋的重點是在是討論大法官究竟是否為憲法上法官, 這是你自己預設的 你認為這點重要 就說這是這號解釋的重點 為啥利益迴避制度就不是這號解釋的重點 很簡單 避重就輕 不敢談利益迴避就說這不是重點 這就是你一貫的烏龜邏輯 : 其是否適用司法獨立原則以及隨之而來的身份保障, : 這個問題在體制內除了由大法官釋憲外也別無解決的機制, 這也是你預設的 我始終認為這是政治問題 要用政治途徑解決 靠大法官來解決問題 有失偏頗 : 尤其是在立法機關公然違反此一原則的情形下, : 希冀立法機關自律的遵守憲法已無期待可能性, 用同樣的標準檢視 大法官公然違反利益迴避原則 希冀大法官做出公正的解釋也不可期待 : 此時憲法上原本的機制就是由司法者被動的予以糾正。 : 此外,就連一般法院的利益迴避,在該法院已無足夠無需迴避的法官的情形下, : 因不得以利益迴避為理由拒絕裁判,也必須由這些本應迴避的法官上陣, : 你一直拿利益迴避當惟一批判的理由, : 即使退萬步言,講到最後也無法得到因此大法官應該拒絕裁判的結論。 你大概不知道大法官也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的對象 以你的邏輯大概會認為那個法律也是違憲的 大法官在自身利害關係下 根本不可能可以被期待做出公正的解釋 那這號解釋還有什麼價值可言 : : ~~~~~~~~~~~~~~~~~~~~~~~~~~~~~~~~~~~~~~~~~~~~~~~~~~~ : : 我非常贊同 : : 所以大法官拿行政院編預算 立法院審預算 : : 來類比利益迴避原則 也是沒有意義的 : : 行政院只能編預算 沒有決定預算的能力 : : 立法院只能審(其實只能刪)預算 也沒有決定預算的能力 : : 彼此相互制衡 還受到監察院 司法院 選民 (含行政權和立法權) : : 多層的監督 不需要也不可能有迴避的問題 : : 而大法官是直接決定預算屬於自己而且不受任何監督 : : 如果再沒有利益迴避原則 : : 那是把全民的血汗錢當做屁了 : 亂講, : 照你的說法,大法官就有決定預算的能力嗎? : 他們做的比編預算的行政院與審預算立法院更少, : 他們做的僅限於在預算編好送審被刪之後,決定這個刪除的動作究竟合憲或是違憲而已, : 預算該編多少,完全由立法院所立的法律以及實際編預算的行政院決定, : 更何況,若是完全沒有人就這次的刪除預算向大法官聲請解釋, : 他們也不能主動就此行為表示意見, : 其權力行使的限制,比之行政院與立法院之積極主動猶有過之, : 這那叫「直接決定預算屬於自己」? : 我是覺得,你開罵之前,連釋字601連同其眾協同意見書都沒有好好看過, : 才會一再重複一個不太成立的論點緊咬不放。 說實在的 你一直在人身攻擊 回你的文實在很沒意思 不認同你預設的論點 就是沒看過601號解釋 講不過別人 就說人家的論點不太成立 人家在質疑東 你就拚命回答西 再冠 「不懂 」「亂講」這些帽子 這樣就代表你很懂嗎 : 要玩文字遊戲罵人,只要有時間就可以,不過說到要正面面對甚至解決問題, : 你似乎想得太少。 : : ~~~~~~~~~~~~~~~~~~~~~ : : 隨便你怎麼說 : : 我認為只要是納稅義務人 : : 都有權利質疑大法官 : : 不管懂不懂法律 : 任何人,即使他不是納稅義務人,即使他不用繳稅, : 只要他是人,都可以質疑大法官的說理正確或不正確,或是其行為是否正當, : 你可以從任何角度切入,不一定要是法律,但你所做的指控必須有憑有據, : 並不是放一句話說我有繳稅所以我有權質疑,講出來的話就有正確性甚至正當性, : 你言論的正確與否與你有無繳稅或是否有公民身份無關, : 而跟你是否進入事情的脈絡有關。 : 要評價一個依法審判的東西是否正確,要完全不進入法律的脈絡而又要正確理解其意義, : 怎麼說都接近於緣木求魚。 : 當然就像某人講的,政治判斷本來就不限於理性判斷, : 非理性的意志決定本來就是政治判斷的重要組成部分, : 你要繼續抱著我就是要幹譙怎樣的心態,再跟你說一百句你也聽不進去, : 不過既然這裡是國家研究院政治討論板,講話如果不想附理由, : 只想做結論跟不負責任的評價,那還是政治消氣板比較適合。 再說下去也沒意義了 你那些論點也都是你自己講的 自己認為自己很有理由 說實在的 你和你所描述的對象也沒什麼兩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214.36
mstar:不是請你去看清楚 Nr.499 嗎?多看幾次再來吧 61.229.33.219 08/17
eunacat:改玩訴諸愚昧了嗎?請換招式140.113.195.225 08/17
Escarra:只是要隨便打一行字加上問號的話,你自己玩就好 218.166.28.61 08/17
suwilliam:對於非法官出身的大法官~利益的確增加了~218.166.104.121 08/19
suwilliam:憲增已經寫的很清楚~非法官出身的大法官不適用218.166.104.121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