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yh (牛羚一族)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大法官會議釋字 601 號 (大法官司法加給案)
時間Tue Aug 16 23:57:25 2005
※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引述《shyh (牛羚一族)》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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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復被刪掉的專業加給不是增加自己的利益
: : 照你的邏輯
: : 國大延長自己的任期 也不算增加自己的任期
: : 照憲法本文 國大的任期是六年 而且行之有年
: : 不知道哪一次增修條文縮為四年
: : 國大不過是回復一點點自己「原來的」的任期而以
: 先講清楚,我其實反對499號解釋用利益迴避原則來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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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大法官還是用了
這可是拘束全國各機關的解釋
自己卻率先違反自己的解釋
: 但是你沒搞清楚什麼叫做「增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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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用你的邏輯去推論的
: 其實這次的事情,即使不談司法獨立身份保障,
: 難道立法院可以任意於預算審議時刪除法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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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的評價
即使刪的不是大法官的薪水,而是監察院,甚至行政院的薪水,
: 就必然沒有違憲的問題嗎?(你可以參考一下林子儀的協同意見書所引美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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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今天立法院並沒有修法刪去大法官的專業加給,而僅是在預算中予以刪去,
: 作為公務人員的俸給,國家始終是欠了這筆債,
: 也並不會因為立法院在預算中刪去這筆債務就免除了,
: 而立法院刪了今年的預算,司法院依法明年一樣要編這筆錢,
: 無論如何,這筆錢在法律上始終是必須給付的。
: 由此看來,利益狀態有何增加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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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法官的利益狀態而言 就是有增加
: 而且,本號解釋的重點是在是討論大法官究竟是否為憲法上法官,
這是你自己預設的
你認為這點重要
就說這是這號解釋的重點
為啥利益迴避制度就不是這號解釋的重點
很簡單 避重就輕
不敢談利益迴避就說這不是重點
這就是你一貫的烏龜邏輯
: 其是否適用司法獨立原則以及隨之而來的身份保障,
: 這個問題在體制內除了由大法官釋憲外也別無解決的機制,
這也是你預設的
我始終認為這是政治問題
要用政治途徑解決
靠大法官來解決問題 有失偏頗
: 尤其是在立法機關公然違反此一原則的情形下,
: 希冀立法機關自律的遵守憲法已無期待可能性,
用同樣的標準檢視
大法官公然違反利益迴避原則
希冀大法官做出公正的解釋也不可期待
: 此時憲法上原本的機制就是由司法者被動的予以糾正。
: 此外,就連一般法院的利益迴避,在該法院已無足夠無需迴避的法官的情形下,
: 因不得以利益迴避為理由拒絕裁判,也必須由這些本應迴避的法官上陣,
: 你一直拿利益迴避當惟一批判的理由,
: 即使退萬步言,講到最後也無法得到因此大法官應該拒絕裁判的結論。
你大概不知道大法官也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的對象
以你的邏輯大概會認為那個法律也是違憲的
大法官在自身利害關係下
根本不可能可以被期待做出公正的解釋
那這號解釋還有什麼價值可言
: : ~~~~~~~~~~~~~~~~~~~~~~~~~~~~~~~~~~~~~~~~~~~~~~~~~~~
: : 我非常贊同
: : 所以大法官拿行政院編預算 立法院審預算
: : 來類比利益迴避原則 也是沒有意義的
: : 行政院只能編預算 沒有決定預算的能力
: : 立法院只能審(其實只能刪)預算 也沒有決定預算的能力
: : 彼此相互制衡 還受到監察院 司法院 選民 (含行政權和立法權)
: : 多層的監督 不需要也不可能有迴避的問題
: : 而大法官是直接決定預算屬於自己而且不受任何監督
: : 如果再沒有利益迴避原則
: : 那是把全民的血汗錢當做屁了
: 亂講,
: 照你的說法,大法官就有決定預算的能力嗎?
: 他們做的比編預算的行政院與審預算立法院更少,
: 他們做的僅限於在預算編好送審被刪之後,決定這個刪除的動作究竟合憲或是違憲而已,
: 預算該編多少,完全由立法院所立的法律以及實際編預算的行政院決定,
: 更何況,若是完全沒有人就這次的刪除預算向大法官聲請解釋,
: 他們也不能主動就此行為表示意見,
: 其權力行使的限制,比之行政院與立法院之積極主動猶有過之,
: 這那叫「直接決定預算屬於自己」?
: 我是覺得,你開罵之前,連釋字601連同其眾協同意見書都沒有好好看過,
: 才會一再重複一個不太成立的論點緊咬不放。
說實在的 你一直在人身攻擊
回你的文實在很沒意思
不認同你預設的論點 就是沒看過601號解釋
講不過別人 就說人家的論點不太成立
人家在質疑東 你就拚命回答西
再冠 「不懂 」「亂講」這些帽子
這樣就代表你很懂嗎
: 要玩文字遊戲罵人,只要有時間就可以,不過說到要正面面對甚至解決問題,
: 你似乎想得太少。
: : ~~~~~~~~~~~~~~~~~~~~~
: : 隨便你怎麼說
: : 我認為只要是納稅義務人
: : 都有權利質疑大法官
: : 不管懂不懂法律
: 任何人,即使他不是納稅義務人,即使他不用繳稅,
: 只要他是人,都可以質疑大法官的說理正確或不正確,或是其行為是否正當,
: 你可以從任何角度切入,不一定要是法律,但你所做的指控必須有憑有據,
: 並不是放一句話說我有繳稅所以我有權質疑,講出來的話就有正確性甚至正當性,
: 你言論的正確與否與你有無繳稅或是否有公民身份無關,
: 而跟你是否進入事情的脈絡有關。
: 要評價一個依法審判的東西是否正確,要完全不進入法律的脈絡而又要正確理解其意義,
: 怎麼說都接近於緣木求魚。
: 當然就像某人講的,政治判斷本來就不限於理性判斷,
: 非理性的意志決定本來就是政治判斷的重要組成部分,
: 你要繼續抱著我就是要幹譙怎樣的心態,再跟你說一百句你也聽不進去,
: 不過既然這裡是國家研究院政治討論板,講話如果不想附理由,
: 只想做結論跟不負責任的評價,那還是政治消氣板比較適合。
再說下去也沒意義了
你那些論點也都是你自己講的
自己認為自己很有理由
說實在的 你和你所描述的對象也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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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star:不是請你去看清楚 Nr.499 嗎?多看幾次再來吧 61.229.33.219 08/17
推 eunacat:改玩訴諸愚昧了嗎?請換招式140.113.195.225 08/17
推 Escarra:只是要隨便打一行字加上問號的話,你自己玩就好 218.166.28.61 08/17
推 suwilliam:對於非法官出身的大法官~利益的確增加了~218.166.104.121 08/19
→ suwilliam:憲增已經寫的很清楚~非法官出身的大法官不適用218.166.104.121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