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ver32 (river)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大法官會議釋字 601 號 (大法官司法加給案)
時間Sat Aug 6 15:13:46 2005
※ 引述《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之銘言:
: 請別太歡樂了
: 討論法律解釋文不用法律角度來解釋
: 那討論經濟外交兩岸等問題時乾脆大喊XX黨(藍綠任君挑選)解散台灣有未來的口號算了
: 一個口號就能終結所有討論,板主群也不必傷神收文,多省事
: 我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對文章得花很多時間推敲,所以有時會跳過很多太專業的討論
: 但我也知道表達意見跟高高興興打嘴砲有何不同,所以我也不敢亂插話
: 這是討論時對所有參予者最低限度的尊重
: 人家很專業地由法律角度來推敲這條文有何問題
: 我的主張也僅是請各位稍微保持一下討論品質
: 但閣下的主張卻很容易演變成任何人一個不滿就可以亂入大喊政治力介入
: 因為任何心懷不滿的人都可用這理由來反駁敵方的任何意見
: 公投綁大選有無爭議???319真凶為誰???水果輸中是否對台灣農業反而有害???
: 這些東西到現在都沒任何可讓大多數人心服的結論
: 但我倒是看到不少半瓶水又自以為專家的傢伙用政治角度亂切入
: ...因為他們根本沒任何專業常識只會想當然爾
: 不懂不是罪,不懂不是沒權利發言,不懂的人也不是活該在講錯話時被人笑的
: 但不懂裝懂或是在人家開課時還懶得思考硬要大家照自己設的規則玩...
: 聽說這裡只是廣大網路世界裡微不足道的BBS站中的一個線上人數常常不滿20的小小看板
: 外面的世界多遼闊,有諸多連線版可供閣下遨遊,又何必眷戀於此...
別太獨裁了
若支持用某種特定的方式去討論
大可去宣揚去鼓吹
但對不是污衊抹黑造假的其他討論方式
閣下有何權利禁止
我的主張是只要不污衊抹黑造假
每個人都有權以他自己的角度切入討論
至於他發言的內容
是不是符合閣下所謂的品質跟水準
閣下大可以去批評
但閣下無權禁止他以他的角度發言
在這欄
我可沒提到什麼政黨
閣下要牽拖到政黨之爭以模糊焦點
是閣下的選擇
別把我扯進去
至於閣下所謂
這是線上人數常常不滿20的小小看板
這不滿20的眾多原因中
應該包括
有個會要求意見相左的人離開的版主吧
至於我該不該到哪個版
我想就不勞閣下費心
我自己做主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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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27.29
推 Androgyne:理想上當然是浪費時間的文字少一點會比較好 219.91.88.215 08/06
→ Androgyne:反正最後只能訴諸每個人自己的榮譽感和羞恥心 219.91.88.215 08/06
→ Androgyne:這種東西勸也勸不來的 219.91.88.215 08/06
→ Androgyne:就好像每個媒體都覺得自己有權亂做新聞一樣 219.91.88.215 08/06
推 Androgyne:對言論的評價免不了對發言人作評價,但要是把 219.91.88.215 08/06
→ Androgyne:發言權拿來當作言論品質的標示,就雙重愚蠢了 219.91.88.215 08/06
推 mstar:我寧願保持人數少但品質高的討論,而不是歡樂政治板 61.229.43.66 08/06
→ mstar:I 板主也未禁止你討論或扯意識型態,你想太多了吧? 61.229.43.66 08/06
→ mstar:法律的東西不從法律角度切入,就像過河不走橋 61.229.43.66 08/06
→ mstar:都是可以到對岸啦,但只是白費工夫又惹人笑罷了 61.229.43.66 08/06
推 suwilliam:樓上大概忘記~沒有法~人還是可以活~但沒有了人218.166.107.203 08/07
→ suwilliam:法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千萬不要本末倒置了嘿~218.166.107.203 08/07
推 mstar:樓上,討論法律少去扯一些五四三形而上的東西! 61.229.24.151 08/07
→ mstar:我懷疑你連最基礎的「法學緒論」都沒讀清楚 61.229.24.151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