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ver32 (river)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大法官會議釋字 601 號 (大法官司法加給案)
時間Thu Aug 4 11:54:09 2005
※ 引述《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之銘言:
: : 推 suwilliam:寫的真好~用力推~鑽條文的人很多~卻忘記了精神 218.166.118.114 07/31
: : → suwilliam:這裡是政治板~應該由政治角度去切入這個事件~ 218.166.118.114 07/31
: 請別以政治歡樂板的角度來政治板切入這個議題 = =a
: 在這裡有很多東西可以談
: 政黨互動社會文化群眾運動法律問題兩岸關係國際議題...
: 這些都能跟政治扯上關係也可在這聊,但也拜託在討論時注意語氣態度用詞以及邏輯
: 或許是我過敏,很多時候所謂的由政治角度切入常等於由自己想相信的角度切入
: 人家找來的那堆東西不信又辯不倒也就算了
: 不回家查資料找個更有利的佐證來打掉人家卻只喊著由政治角度切入...
: 我該說泛政治化還是直接說硬拗???
: ---
: 討論到哪種學術,就該用那學術的思考方式來發言
: 那句該由政治角度切入真的讓我想到三國志中舌戰系統的某樣技能
: 請學學其他幾位朋友的辯駁方式吧
那些加給的錢是哪來的
還不是納稅人的血汗錢
所以這是關係到大眾的事
有關係的人都可以發言表達意見
不想被批評
那就不要當公職
自己回家當老闆就好了
關係到眾人的事眾人都有權發言
不管是以法律的語言
還是政治的語言
還是草根的語言
還是.........................
民主的基礎不就是這樣嗎
哪有限制發言模式的道理
討論本來就是由自己相信的角度切入
而且討論也不是以辯倒對手為目的
宣揚自己現有的理念及接收不同的理念
經過討論架構出新的理念才是目的
又不是在玩以辯倒對手為目的的辯論比賽
想要加薪
大可提出要加薪的理由
是工作績效很高
是要養廉
是要跟社會上相關工作比
是要跟其他國家相同職位比
.................
既然要老闆加薪總要有個理由吧
要拿一些法律的專有名詞咬文嚼字故弄玄虛
當然也可以
但不要限制人家也要用法律的模式討論
這又不是辯論比賽
也不是法律課堂上的條文討論
關係到眾人的事
眾人都有權發言
不管他用麼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27.29
推 wdwd:不過法律問題有很大的進入障礙 不懂的人硬要在旁 218.169.17.109 08/04
→ wdwd:閒扯難免會被瞧不起 他當然可以發言 只是會被笑罷了 218.169.17.109 08/04
→ wdwd:還有不是他們要咬文嚼字 而是學法的人正常的討論模 218.169.17.109 08/04
→ wdwd:式 我想稍微有點法律基礎的人都有能力看得懂 218.169.17.109 08/04
推 mstar:很簡單,因為我們是法治國家,一切依照憲法來走 61.229.43.66 08/04
→ mstar:法律規定有加給就是要給,要刪就照規定立法來刪 61.229.43.66 08/04
推 juotung:還是憲法照著人來走? 218.166.37.252 08/04
→ mstar:立法院想怎麼去搞,那就是政治層面的事了 61.229.43.66 08/04
→ mstar:但不論如何搞,都不能背離憲法與基本法治國原則 61.229.43.66 08/04
推 wdwd:如果這樣就認為他們故弄玄虛 那可能就缺乏討論法律 218.169.17.109 08/04
→ mstar:憲法雖是政治協商的產物,但仍有其基本原則在 61.229.43.66 08/04
→ wdwd:的能力 218.169.17.109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