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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MWSTW (Irrenhaus)》之銘言: :  首先,你一開始的視角就錯了,中立點看,這號解釋就是憲法八十條、八十一條 :  的解釋問題,重點只在於這樣的解釋對不對,而我相信大部分有點sense 的人會 : 同意解釋文的論證。(那些根本上否定憲政主義的人除外)而憲法八十條、八十 :  一條的意旨是不管大法官「值不值得」這些錢的,就算某屆特定的大法官不值得 :  這些錢,也不影響非依法律不得減俸的身分保障。 ------------------- TMWSTW兄,您說的真的很好,值得贊同,您願意花心力回答我腦殘的問題, 小弟實感榮幸,在此先向您表示我的敬意。 正如同本號解釋及林子儀老師在本號解釋所做的開示,從憲法八十條、八十一 條出發確實會得到法官身分保障的答案,無論大法官或者法官均無不同。 因此,就會進一步會發生如何向人民證明大法官「絕對值得」這些錢。 畢竟站在人民的立場(正確的說法是刁民的立場),民脂民膏應該花在刀口上。 台灣人民在有清及國民黨時代所建立的對政府的不信任,已非一兩天能夠化解; 更何況這幾年經濟的情況不佳,台灣人民對政府的花錢的事,都很注意。 因此,我個人認為這個題目值得做研究。 :  或許你只是想說大法官應當要保持解釋的品質才對得起人民,但是你提出的標準 :  感覺上好像是寫題目的標準,而且這些標準都有點可疑,像是同類案件的問題, :  大法官好像很少有必要去特別做這種個案區分的工作,這常常因為大法官論證的 :  性質所致。而論述條項化也是有點可疑的,並不是所有明晰一致的論理都適合條 :  項化的表達。當然可能你想要說大法官寫的人人都看得懂、又有深度、又符合現 :  行法、內容又廣泛回應每個可能存在的問題等等,然後只要看不懂,覺得有點疑 :  惑就覺得是差勁的解釋,就覺得大法官對不起人民,這可以延伸到下面的問題。 :  人民如何說大法官不盡責?這是個有點可怕的問題,很容易進入常見的民粹來民 :  粹去的論述,但先不管這一點,我相信要判決大法官解釋的好壞仍然必須進入某 :  類型的「法學論證」的架構之下,因而至少不能以「不懂」為由武斷地認為論證 :  品質不良,或是完全不想進入法律論證,而以外在因素武斷的判定(像是本案中 :  馬上想到大法官拿錢,而連解釋文都沒有好好看一次,就為批評的行為)。畢竟 :  我們只能以更深入、融貫的論證來否定另一個論證。 :  還有,盡責的判斷當然是要看解釋文與解釋理由書,就算大法官整天在閒雲野鶴 :  (事實上通常是忙的要死),只要解釋文與理由書的論證站的住腳,並盡可能的 :  調合其他各種爭議的價值觀,我們能說不盡責嗎?你的描述中似乎帶有一種對這 :  個職業的嫉妒,而不是尊重。其實大法官可以被設想成你心中的那個樣子就是個 :  體制問題了… :  最後談談大法官的工作辛勞程度吧,用大學生的說法來說,簡單的說就是「寫不 :  完的分組報告」,而且還要經過很長的意見統整,而實際上這些人都是法學界的 :  人,先不談理想問題(而且大法官真的會有堅持的,那就像有人意見就是不同時 :  怎麼互相找出可以接受的答案),弄的不好根本見不了圈內人,還要面對政治力 :  還有許多白癡的攻擊,在這種狀況下還是處理了很多問題,而且就算最後解釋不 :  如己意,還得寫個幾萬字的不同意見書…不然的話就是幾萬字的協同意見書…還 :  要留時間看書(雖然是有助理可以幫忙)。 :  我並沒有說因為大法官的工作很辛苦,所以他們拿錢就值得,我要說的只是這個 :  職業沒什麼必要去嫉妒,而回到身份保障的目的,其實也就是寧願讓法官擺爛, :  也不願意讓法官被「擺佈」,而且實際上就算是有身份保障,法官還是整天過勞 :  死,而這些法官,還有一些學者,都在看著大法官的解釋,大法官比很多職業都 :  還沒有擺爛的空間。(特別是政治人物、民意代表) ---------------------------------------------- 以上的情況確實很無奈,標準的<做到流汗,被嫌到流x>;但是刁民會說這個情況,各 行各業也會有,比方說急診室的醫師,除了工作時間長,工作壓力大,一時恍神沒處 理好就是業務過失;正如你所說的不能拿<沒有說因為大法官的工作很辛苦,所以他們 拿錢就值得>做理由。此外,雖然大法官比很多職業都沒有擺爛的空間,但是也不能就 因此證明說每個大法官都值得他們的那份專業加給(雖然在技術上我們可能叫說這句話 的人負證明責任,否則叫這個人閉嘴,就像某位仁兄現在叫我做的事:p)。 上面的問題短期內應該不會有答案,因為,法律專業人士似乎無法理解--鄉民與台客 的思考模式,不幸的是鄉民與台客構成納稅義務人的主力,選民的中流砥柱。 政客的魚肉,因此,法律專業人士提出的答案是<以更深入、融貫的論證來否定 另一個論證>,台客與鄉民就老是覺得不知道法律專業人士在講什麼?在跩什麼? 所以我自已也覺得不可行,但是基於溝通民主的空洞理想,雖然不用到阿巴桑能解, 但是也應該到鄉民與台客能解的程度。 當然有人認為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應預設只限於法律專業人士閱讀?如果採肯定只 限於法律專業人士,那麼請別怪妓者污名化大法官,因為現在的大法官解釋文的格式 要反覆咀嚼之後,才能知道大法官的微言大義,而且要長期薰陶,才能真正理解 大法官們的想法,妓者這麼忙,真的很難讓他們知道大法官依據什麼做出結論, 只好就陰謀論出發當大法官的解釋再解釋一翻。 又、形式重於實質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特色,雖徒有溫良恭簡讓等美德如沒有妥當的 衣裝打扮,除了身邊好友外,又會有多少人會注意到匣中美玉?同樣的道理,一條龍 格式的解釋文,是否會讓非法律相關的讀者覺得大法官是不是故意地寫的讓讀者無法 理解,以展現大法官的學識淵博,還是在賣弄學問?我個人認為如果能夠有較親近 近讀的格式,至少有閱讀過解釋的人民比較不會被妓者所操弄。 當然,再者一綱目清楚的文章有許多優點,除了閱讀方便外,許多的細節就不容易 含混帶過,以致於引發其他問題,雖然大法官會議解釋的性質有時候對特定議題不 得不然合目的性的一筆帶過,但至少明白讓人知道,是大法官刻意的含混。 基於以上的想法我個人才提出小小的建議,不過我們活在一個什麼都沒救的時代 ,而我也只不是在說一些無意義的話,順便浪費TMWSTW兄您寶貴時間。 :  我說的很亂,但你講的也不清不楚,可是又必須回應你可能要表達的東西,就只 :  好這樣東說一些西說一些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4.14
eslite12:請注意司法權有個很殘忍的本質是對民主的反動220.137.191.217 07/25
funfunchen:-_- 好像太理想主義了點... 59.113.197.197 07/25
mstar:扯那麼多做什麼,最基本的「遵守憲法」原則都忘了? 61.229.46.73 07/25
mstar:管你什麼專不專業認不認真,只要不是依「法律」 61.229.46.73 07/25
mstar:就無權刪除大法官的薪給,這是憲法保留事項! 61.229.46.73 07/25
mstar:三篇文章灌一堆文字,東扯西扯卻忘了最重要的東西 61.229.46.73 07/25
TMWSTW:所以我很怕說出民粹這話來…140.112.214.136 07/25
TMWSTW:基本上無理的質疑不只會落在大法官頭上140.112.214.136 07/25
TMWSTW:也會落在所有的政府事務上140.112.214.136 07/25
TMWSTW:從而特別找大法官麻煩會變得有點不平衡140.112.214.136 07/25
TMWSTW:因為同樣的問題充斥著整個體制140.112.214.136 07/25
TMWSTW:體制還是必須要有某種社會基礎140.112.214.136 07/25
TMWSTW:但這種社會基礎不是體制本身能形成的140.112.214.136 07/25
TMWSTW:因此才會有那麼多人不得不提公民道德的老調140.112.214.136 07/25
TMWSTW:不是因為他們笨或懶,實在是沒有其他辦法140.112.214.136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