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MWSTW (Irrenhaus)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大法官會議釋字 601 號 (大法官司法加給案)
時間Sun Jul 24 02:23:58 2005
※ 引述《smayson (sm)》之銘言:
: 大法官花了很多口舌要證明,
: 是為了憲法、正義,
: 他們才拿這筆專業加給,
: 他們也是不得已的。
: 不過他們拿了這麼多錢,
: 做出來的解釋是否值得專業加給,
: 是不是都有用心在做解釋,還是
: 在閉目養神簽名蓋章領高薪,
: 則希望司法院的大法官能夠公開
: 透明化評議過程。
: 在主文中明確化判決主旨,
: 在解釋的形式上論述應條項化以資明確;
: 在解釋的內容上應整理集點、清析化推論
: 的過程、如果解釋的法律意見與類似案件中
: 的法律意見有所不同時,該交待清楚兩案間的
: 事實有何決定性的不同,其基礎為何之類在法學上重要的情事,
: 不然,大法官收這個專業加給,顯然表現不出憲法法院應有的專業性,
: 對人民而言可說是瑕疪給付,應予苛責。
首先,你一開始的視角就錯了,中立點看,這號解釋就是憲法八十條、八十一條
的解釋問題,重點只在於這樣的解釋對不對,而我相信大部分有點sense 的人會
同意解釋文的論證。(那些根本上否定憲政主義的人除外)而憲法八十條、八十
一條的意旨是不管大法官「值不值得」這些錢的,就算某屆特定的大法官不值得
這些錢,也不影響非依法律不得減俸的身分保障。
或許你只是想說大法官應當要保持解釋的品質才對得起人民,但是你提出的標準
感覺上好像是寫題目的標準,而且這些標準都有點可疑,像是同類案件的問題,
大法官好像很少有必要去特別做這種個案區分的工作,這常常因為大法官論證的
性質所致。而論述條項化也是有點可疑的,並不是所有明晰一致的論理都適合條
項化的表達。當然可能你想要說大法官寫的人人都看得懂、又有深度、又符合現
行法、內容又廣泛回應每個可能存在的問題等等,然後只要看不懂,覺得有點疑
惑就覺得是差勁的解釋,就覺得大法官對不起人民,這可以延伸到下面的問題。
人民如何說大法官不盡責?這是個有點可怕的問題,很容易進入常見的民粹來民
粹去的論述,但先不管這一點,我相信要判決大法官解釋的好壞仍然必須進入某
類型的「法學論證」的架構之下,因而至少不能以「不懂」為由武斷地認為論證
品質不良,或是完全不想進入法律論證,而以外在因素武斷的判定(像是本案中
馬上想到大法官拿錢,而連解釋文都沒有好好看一次,就為批評的行為)。畢竟
我們只能以更深入、融貫的論證來否定另一個論證。
還有,盡責的判斷當然是要看解釋文與解釋理由書,就算大法官整天在閒雲野鶴
(事實上通常是忙的要死),只要解釋文與理由書的論證站的住腳,並盡可能的
調合其他各種爭議的價值觀,我們能說不盡責嗎?你的描述中似乎帶有一種對這
個職業的嫉妒,而不是尊重。其實大法官可以被設想成你心中的那個樣子就是個
體制問題了…
最後談談大法官的工作辛勞程度吧,用大學生的說法來說,簡單的說就是「寫不
完的分組報告」,而且還要經過很長的意見統整,而實際上這些人都是法學界的
人,先不談理想問題(而且大法官真的會有堅持的,那就像有人意見就是不同時
怎麼互相找出可以接受的答案),弄的不好根本見不了圈內人,還要面對政治力
還有許多白癡的攻擊,在這種狀況下還是處理了很多問題,而且就算最後解釋不
如己意,還得寫個幾萬字的不同意見書…不然的話就是幾萬字的協同意見書…還
要留時間看書(雖然是有助理可以幫忙)。
我並沒有說因為大法官的工作很辛苦,所以他們拿錢就值得,我要說的只是這個
職業沒什麼必要去嫉妒,而回到身份保障的目的,其實也就是寧願讓法官擺爛,
也不願意讓法官被「擺佈」,而且實際上就算是有身份保障,法官還是整天過勞
死,而這些法官,還有一些學者,都在看著大法官的解釋,大法官比很多職業都
還沒有擺爛的空間。(特別是政治人物、民意代表)
我說的很亂,但你講的也不清不楚,可是又必須回應你可能要表達的東西,就只
好這樣東說一些西說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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