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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如果大法官都已經把討論的高度提到「司法獨立的憲法價值」了 : 那何必多此一舉去否定憲增五(無論是否定文義還是什麼)? : 直接說因為這個憲法價值,所以大法官不管是不是法官 : 都應該比照法官的保障不就得了? : 這樣不就既尊重憲法的明文、又達到維護司法獨立的目的? : 何必在解釋文中去質疑憲增五的妥當性呢? 所以他們沒有這麼做, 而且如果他們這麼做了,還會有訴外裁判的問題。當然究竟有沒有這種問題也有爭議。 但是我認為你的質疑是以辭害義, 本來「大法官是不是法官」這個問題, 要解決的就是「大法官應不應該比照法官的保障」這回事, 如果大法官做的事情在憲法上應該被解讀為跟法官一樣或是類似, 那就應該跟法官有一樣的保障,這跟說大法官是法官到底有什麼實質上的差異? 是法官與否,又不是本質的問題,我不認為這有什麼好區別爭議的。 憲增的明文就不能否定嗎?釋字499早就做過否定憲法條文的事情了, 當然這個也吵得很兇,不過目前我不想在這裡扯這些,太多了。 最後,即使照你說的,難道跟憲增五就不矛盾? 憲增五可是明示大法官不適用法官的保障的,不管你怎樣閃, 這個問題是不可能繞開的。 : 這可是憲法哎,還是憲法的明文 : 所以 : 問題的核心應該在於大法官的憲政屬性、以及因該屬性而應有的憲政保障為何 : 根本跟「大法官是不是法官」不應該扯上關係 : 這樣不但多此一舉 : 而且實為非必要卻過度的偏離明文的文義 : 對憲政的未來,有害而無利 你只看到偏離明文文義的問題,卻沒有想到, 當這個明文文義從實質論理上就是錯誤的時候, 放著這個明文不管往後繼續造成誤導會帶來的害處, 這個害處的明證不遠前面就有一位。 把一個錯誤的條文留在憲法裡讓他維持有效的狀態難道對憲政的未來就是好事? 法安定性當然是重要的,但既然問題已經擺在眼前, 與其用「大法官雖然不是法官但應該跟法官享有一樣的待遇」 這種對一般人來說聽起來就像是在硬拗的說法, 何不一開始就把話講清楚讓大家知道那個條文是有問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31.79
suwilliam:所以憲法也是人創造的~也就不是不能修改與操弄218.166.118.114 07/31
Escarra:樓上這位想表達什麼?(不解) 218.166.31.79 07/31
Escarra:其實這件事跟前陣子任務型國大一樣,最該罵的就 218.166.31.79 07/31
Escarra:是那次修憲的國民大會,不但亂搞國大還在憲法裡 218.166.31.79 07/31
Escarra:公報私仇,結果沒人清算他們的政治責任,反而是 218.166.31.79 07/31
Escarra:大罵那些補破網的人……orz 218.166.31.79 07/31
advr:這就是台灣的"選民"啊(茶) 61.230.90.52 07/31
Yenfu35:真的,這就是台灣的「選民」啊! 61.62.26.205 07/31
suwilliam:只會冷笑別人程度低~原來這就是台灣的未來選民218.166.118.114 07/31
suwilliam:我想表達的是~只要政治有需要~憲法也可以改囉?218.166.118.114 07/31
MIMFAN:能問出這種問題 還能說自己程度不低? 218.169.60.205 07/31
MIMFAN:別人沒義務幫你上基本憲政主義入門吧? 218.169.60.205 07/31
suwilliam:如果憲法無法為人民所了解~要如何讓人民遵守?218.166.118.114 07/31
Escarra:你了解民法嗎?你要不要遵守民法?去看刑法16條 218.166.31.79 07/31
Escarra:而且就算要罵用政治亂改憲法,國大絕對是第一名 218.166.31.79 07/31
Escarra:大法官要排也排到很後面去了…… 218.166.31.79 07/31
suwilliam:不瞭解~所以也無從遵守起~很多人都是犯後才知218.166.118.114 07/31
suwilliam:國大都被定義為舉手部隊了~大法官是知法犯法~218.166.118.114 07/31
suwilliam:很多國大根本不知道自己修的是什麼憲~218.166.118.114 07/31
Escarra:嗯。對於上面的鬼扯我想已經沒有回應的必要了。 218.166.31.79 07/31
advr:E律師,我是已經放棄對他道德勸說了。XD 218.167.87.213 07/31
suwilliam:憲增條文已經寫了大法官不適用該項條文~218.166.118.114 07/31
suwilliam:除非修改憲法~否則在此之前大法官是也該遵守?218.166.118.114 07/31
suwilliam:而大法官自己跳出來解釋跟自己利益有關的條文~218.166.118.114 07/31
suwilliam:這樣究竟有沒有違反利益迴避原則?至於立法院~218.166.118.114 07/31
suwilliam:那些人是民意代表~自然必須由選民用選票去監督218.166.118.114 07/31
suwilliam:花時間在條文上~但法律背後的精神卻略過不提~218.166.118.114 07/31
suwilliam:也難怪現在這些律師治起國來會是一片烏煙瘴氣~218.166.118.114 07/31
Androgyne:那讓你嘴砲治國應該可以天下太平 219.91.79.32 07/31
suwilliam:樓上的彼此彼此~:P218.166.118.114 07/31
Escarra:何以不懂法律的人往往大談法律的精神而臉不紅氣 218.166.31.79 07/31
Escarra:不喘還一直想教育大法官? 218.166.31.79 07/31
eslite12:蘇先生你應該沒跟安卓大彼此彼此的資格 59.117.7.206 07/31
suwilliam:這裡是政治板不是嗎?應該從政治觀點切入事件吧218.166.118.114 07/31
suwilliam:什麼是民主~就是大家都有彼此彼此的資格~218.166.118.114 07/31
eslite12:誰教你司法制度"本身"是民主的? 59.117.7.206 07/31
Escarra:要講政治觀點請勿虎爛法律的精神,阿彌陀佛。 218.166.31.79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