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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yaya0805 (yayaya) 看板: YouthForum
標題: YAYAYA的青年白皮書之六:文化發展
時間: Mon Jul 18 19:32:4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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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八條:『國家對於自由地區山胞之地位及政治參與,應予保障;對其
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及經濟事業,應予扶助並促其發展。對於金門、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筆者以為,我國目前對於少數族群的文化發展所做的努力略顯不足,身為多數民族的漢族,
對於原住民文化發展的關心程度顯然有限。就『見記事欄』這一件最近發生的事情而言,芙
厄阿.布達爾的兒子跟著父親用傳統姓名,最近收到入學通知,但是通知單姓名卻變成「見
記事欄」,內政部官員則說,要看當事人意願,看當事人喜不喜歡手寫,改回傳統姓名。從
這一事件上,不難反應出一般官員對於原住民文化的尊重與了解有限。
現今台灣文化的發展正如同世界各國的發展趨勢一樣,台灣教育處於在全球化與本土化的辯
證關係中,原住民在這樣的社會中,自然不能免於這兩者的衝突。也就是說,對台灣原住民
而言,原住民正面對參與主流或發揚傳統文化的矛盾中。全球化甚至有可能造成地方民族主
義的消滅,甚而國家主權的弱化、經濟的無國界等。
從原住民面臨的問題,我們可以產生出一個『文化公民權』的概念,所謂文化公民權的意義
不只是在訴求政府應提供充足之文化藝術資源,保障公民充分享有的權利,更進一步訴求公
民在參與、支持和維護文化藝術發展活動的責任,我們應該調整過去主要基於血緣、族群、
歷史、地域等的身份認同。開始從文化藝術和審美的角度切入,重建一個屬於文化和審美的
公民共同體社會。其中一個最重要且核心的概念即是:「文化雖然不能沒有立場,但應該是
超越政治的立場」。
參考資料:
http://blog.sina.com.tw/weblog.php?blog_id=11224
http://www.president.gov.tw/1_roc_intro/law_add_81.html
http://tw.letter.yahoo.com/one/latest.php?letter_id=6448&d=2005-07-08&old=642#8
http://tw.letter.yahoo.com/one/latest.php?letter_id=6448&d=2005-07-15&old=648#8
http://tw.letter.yahoo.com/one/latest.php?letter_id=6448&d=2005-07-13&old=646#7
http://www.cca.gov.tw/app/autocue/comment/category_comment_template.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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