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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keykey (好累喔)》之銘言: : 其實關於卡奴的問題是很好解決的 : 追根究底就是銀行濫發現金卡,信用卡 : 沒工作的人竟然還能持有25 張卡, : 到時無力償還,不該怪持卡人自制力不足 : 而是該怪銀行本身濫發卡片 不是卡奴不可憐,不過他本身在申請卡片的時候,難道不用負責嗎? 因為當持卡人在申請卡片時,其實是跟銀行訂定了一個契約。你訂了 契約,就應該要履行約定。欠錢,不該還錢嗎? 我覺得,大多數人在借錢的時候,根本沒弄懂自己總共要還掉多少錢 ,也不知道你欠了一筆錢,接下來是在多長的時間內,要每個月還多 少錢。 我覺得銀行第一件事是要把這些資訊都要在消費者動用貸款時,事先 講清楚,把金額鉅細靡遺地寫下來。 比如說,你借了20萬,總共要還40萬,兩年內每個月要還兩萬。類似 這樣的資訊要清楚地表達。 : 解決辦法,也不用立法降低循環利率 : 因為一立法降低循環利率, : 雖然可降低卡奴的還款負擔 : 但卻會對銀行造成影響 : 連外資都認為立法降低循環利率將會有嚴重的影響 : 因此,個人認為 : 只要規定,凡是因為銀行當初發卡時,沒做好申請人的徵信 : 而導致持卡人未來還不起欠款, : 則其欠款將由發卡銀行本身概括承受 : 銀行不得利用各種手段向持卡人要求還錢 : 因為持卡人無力償還欠款,是銀行當初濫發卡所導致的後果 : 理當由銀行本身承受追不回卡債的風險 : 不該由持卡人本身來承擔 我覺得不是這樣呀。 1.如果一個人申請了10張卡片。第一張跟第二張卡片的銀行比較沒 有徵授信部份的瑕疵。因為他們在審核時,沒有料到消費者的信用 會擴張到這種地步。 可是後面幾家銀行,就應該要擔負比較重的責任。可是即使是這樣 ,就目前現有的法律來講,借錢的人跟銀行之間,也是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如果政府立法去介入兩造之間的債務關係,還聲稱一方可以就此打 銷所有的借款,這樣一來,就會形成更大的金融問題。外資誰敢來 投資台灣的金融股? 我是覺得政府可以考慮透過公營行庫來協助解決卡奴問題。 現在卡奴的問題大概是這樣,就是卡奴把自己信用做了過大的擴張 ,如果照現有的18%利率去還錢,可能一輩子所有賺的錢都拿去還 債,也永遠還不光。 解決的方法是,讓公營行庫辦理"真正的"理債型貸款。 施行的方法很簡單。 1.讓這個人的信用先破產,在聯合徵信中心裡面要登載資料,記錄 這個人的信用是破產的,要等到他把理債型貸款的錢還光後,才可 以再借其他貸款。如果有銀行在聯徵中心查到這種資料還刻意要借 他錢,除非債務有100%的擔保品,要不然就該以背信罪偵辦。 2.政府委託公營行庫,來看要怎麼樣訂這個人的貸款金額與期限。 基本上額度就是應該要讓這個理債型貸款貸出來的錢,可以讓這個 人還清他的債,每個月應繳的金額不要讓他連生活所需的基本開銷 都不夠。所以期限可以拉長一點。 3.要是這個人的償債能力,遠遠低於能夠還錢的底限。理債專員應 該出面,協助協調所有債權銀行。基本的規則是,越早借的錢,該 先還。(主要是因為後面的銀行的徵授信作業時,本來就應該把它 當做是高風險的貸款。) 理債專員先估算一個最高可核貸的金額,接下來再計算每家銀行貸 款的總額減去他已償債部份的餘額當基礎,來討論如何分配這部份 可以下來的貸款。最好是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公式,讓大家大致上可 以了解自己可以拿到多少錢。然後討論出一個可以解決的方案。 要是討論不出來,那就是讓這個人宣告破產,透過法院來解決後續 的債務處理方式。 4.核貸下來的錢,就還給這些債權銀行。剩下的部份,要花一部份 去買信用保險,另外一部份,則是要讓這個人可以生活下去。 我的規則可能會比較複雜一點。不過基本的想法如下: 你欠5年的18%貸款,跟你欠20年的6%貸款,這中間差的就是擔保品 。可是一個原本欠5年的18%貸款的人,在把他的貸款改成20年,6% 後,他可能就可以還得清,也可以活得下去了。 今天政府要幫這些人脫身,就是要進來讓利率與期數可以在特別的 狀況下,利率可以降低,期數可以提高。另一方面則是要把這些不 懂節制的人與銀行給停下來,不要再讓他們可以繼續舉債或是亂放 款。 為了避免銀行都無限制的亂玩,可以就經營無擔保放款的部份,向 銀行抽一個特別的信用保險費用。要他們就新增加的無擔保放款的 一定金額比例繳錢給政府,政府用類似中央存保的模式來辦信貸保 險。 這樣一來,銀行在經營沒有擔保品的部份,經營成本就會被墊高。 另一方面,大部份還不起錢的人要是都轉到政府這邊,那也會讓銀 行在這一塊也會比較無利可圖。 -- 我的網誌:http://www.wretch.cc/blog/phopicking 我的相簿:http://www.wretch.cc/album/phopicking 幹圖王拿來抓相簿很好用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7.228 ※ 編輯: phopicking 來自: 211.74.57.228 (12/1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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