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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keykey (好累喔)》之銘言: : 其實關於卡奴的問題是很好解決的 : 追根究底就是銀行濫發現金卡,信用卡 : 沒工作的人竟然還能持有25 張卡, : 到時無力償還,不該怪持卡人自制力不足 : 而是該怪銀行本身濫發卡片 我認為,無工作者,銀行絕對應該嚴格禁止發卡給他。 有工作者,若薪水不及一個少尉軍官(NT$4.5萬/month) 也不可以發卡給他!!! 可是你說不該怪持卡人自制力不足我不同意! 追根究底就是持卡人自己太奢侈浪費才會成為卡奴!!! 什麼芝麻綠豆小事都要借錢這很不應該耶! 就算卡債利率高到(36%/year)好了,我不借貸照樣不會成為卡奴! 我只靠自己的薪水去吃飯、治裝不行嗎? 車貸也不需要黛吧!三、五十萬不出三年就存到了!!! 房貸才需要黛吧! : 解決辦法,也不用立法降低循環利率 : 因為一立法降低循環利率, : 雖然可降低卡奴的還款負擔 : 但卻會對銀行造成影響 : 連外資都認為立法降低循環利率將會有嚴重的影響 : 因此,個人認為 : 只要規定,凡是因為銀行當初發卡時,沒做好申請人的徵信 : 而導致持卡人未來還不起欠款, : 則其欠款將由發卡銀行本身概括承受 : 銀行不得利用各種手段向持卡人要求還錢 : 因為持卡人無力償還欠款,是銀行當初濫發卡所導致的後果 : 理當由銀行本身承受追不回卡債的風險 : 不該由持卡人本身來承擔 : 只要將上述立法 : 將可解決卡奴問題, : 不知各位大大有否不同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