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felix (青雲)》之銘言:
: 但你卻拿這點來批判周陣營,這不是挺奇怪的?
你的意見我不同意,那你高興怎麼想就怎麼想。我又不能說什麼。
我有我的價值觀,我覺得周陣營不對,你覺得他對。我尊重你的看
法,這跟我能不能批判周陣營有什麼關係?
每個人都可以有思想的自由,我沒有辦法請你接受我的價值觀,所
以你高興怎麼說就怎麼說吧。
: 既然你也不爽,那周陣營會更不爽不是更顯而易見的?
: 12/1之前還可以說檢調需審慎處理
: 畢竟只是爆料而沒實質的東西出來
: 但後來影帶畫面有了 地點有了 車行有了 司機有了 車號有了
: 這麼多東西擺在眼前不立即處理那是什麼意思?
奇怪了,我早就說過了,我也不爽。你一直問我是什麼意思?你問
檢調嘛。你覺得周錫瑋受委屈,我覺得羅文嘉受委屈,兩個人共同
都賭爛檢調不第一時間處理,憑什麼我要回答這麼多東西擺在眼前
不立即處理那是什麼意思?那你告訴我呀,這麼多東西擺在眼前不
立即處理那是什麼意思?
: 結果你卻單獨把它解讀為不該幫候選人造勢
: 言下之意反倒變成把事證拿出來的人是錯的
: 什麼叫沒辦法就算了?檢調這種作法被罵本來就是應該的
: 好比民眾去報案而警方卻愛理不理的,民眾不會生氣嗎?
: 結果你反倒指責民眾不該生氣?
我是說我也是民眾。我生完氣就算了。你要罵請自便。要不然你是
要我怎麼樣。我又不想一直罵他們。你高興你就罵呀,你罵再多我
都不會阻撓你。我自己沒辦法就算了。我不會花時間一直去罵他們
。這是我的態度。你要就自己繼續罵吧。
不該為候選人造勢,指的是檢調的工作是查賄,是追查犯法的事情
,不是為候選人造勢。所以他們沒有必要跟著候選人的指揮起舞。
因為他們的工作是要追查不法,然後執行法律,而不是為特定族群
服務。這是我認為檢調在調查時基本的道理。你要是覺得他們應該
跟著候選人的指揮起舞。well, that's up to you.
把事證拿出來的人沒有錯。可是在證據力不夠時,就做指控,我覺
得沒品。這是兩回事,明明就是你說把事證拿出來的人是錯的。
: 要想辦法證明的是檢調而不是說的人
: 有事證本來就可以說
: 至於要如何證明這事證和羅的關係
: 那是檢調的工作
是啦。所以你只要看到我去參加馬英九的活動,坐在遊覽車上拿錢
給我家人就是發走路工。因為有錄影帶有人拿錢給其他人。我也不
是馬英九總部的人,只是個路人甲,你覺得這就叫馬英九發走路工
?
我比較嚴謹。所以我覺得做出指控前,你要嘛,把人給找到,要嘛
,把資金來源給弄清楚。提出指控的人就只要拿著一捲錄影帶就可
以說很多,這不叫檢調的工作。這是提出指控的人要負責的嘛。
要不然你怎麼可以直接把兩者畫上等號?
舔耳案也是真的有人被舔耳朵喔。這個人還很倒楣,被人舔完耳朵
還搞錯對象。被人罵的要死。你說沒有人舔耳朵嗎?有呀。可是這
跟涂醒哲有什麼關係?
那這個錄影帶當時看也有人發錢呀,可是這個發錢的人,你也不認
得他是誰,發的到底是不是走路工,看那幾十秒的東西也不知道,
到底是不是某甲拿錢給他的親朋好友,那你說這就是鐵證如山,我
就想起那個耳朵被舔的鄭先生嘛。
這樣子我說周陣營講這樣不公道,那裡不合邏輯?
: 一個人真的收到買票錢或是看到有人發錢替特定候選人買票或造勢
: 那他可不可以檢舉,可不可以宣揚說某候選人陣營發錢?
: 當然可以,因為這算是有很明顯的事證
: 只要他願意具保作證說他講的是真的就夠了
可以呀。
: 但他要不要負責證明說發錢這件事真的是選人授意的?
: 不需要嘛!如果連這種事都要人證明,那要檢調幹嘛?
他不需要呀。不過在選舉的場合裡面,拿來指控對手的人就不能這
樣嘛。
我覺得舔耳案就是個教材。你罵人家去舔人家的耳朵,結果也真的
有人出來講,我耳朵被舔了。事實他也真的被舔了,可是他搞錯人
了。剛開始爆的那幾天,涂醒哲不是嘔死了?你要拿出來指控對手
買票也好,發走路工也好,拿點比較具體的事證嘛。不要因為超貸
被逼急了,就拿三分證據說十分話。
: 誰叫檢調選前就是不看
: 現在證明了,看下去早就少很多口水
: 也早就可以開始追什麼人
: 還會有啥進香團,懸賞百萬的動作嗎?
: 更好笑的是選前沒人承認租車,推說不知道是那個團體租的
: 現在卻說是縣黨部評委去欣欣租的然後欣欣請大南支援49輛
: 從欣欣轉租的這老早就知道了,但選前卻沒人承認去欣欣租車
: 難道一次租上百輛車子的事情會很難查?
你說的很對。我也是覺得檢調幹嘛不早點動作。不過到現在為止
,我還沒看到這個走路工是羅營發的證據。我不確定這是個人的
行為,或是羅營的授意。至於民進黨為什麼第一時間不說真話,
我也覺得是不對的行為。
: 選前就是不知道真假
: 那為何不先看一遍釐清真假呢?
不要再問我這種問題了。我又不知道為什麼檢調不去查。
不要一直重覆問我檢調人員內心世界是怎麼想的。那換我問你
好了,為何不先看一遍釐清真假呢?
: 所以呢?沒看你怎麼知道不會中大獎?
是呀,那你告訴我,為何不先看一遍釐清真假呢?
: 為什麼一定要拿到100分才可以?
: 0分有零分的判斷,60分有60分的判斷
: 60分再怎樣也好過0分啊!
是呀。鄭先生也有被舔耳嘛。這樣算幾分?
: 所以不該釐清真假嗎?檢舉的事證不該查清楚是不是真的嗎?
請不要自己編故事好不好?
: : 檢舉人不該做。不過拿來造勢的人就該做吧。
: 都不必啊!
你說不用就不用嘛。反正舔耳案就是個教材。
: 你的意思是說,看到這種事情的人
: 若是講說有走路工就是沒品?
: 要不然為何質疑的人是沒品?
: 什麼叫清楚?
: 動員場合有發錢也有影片還不夠清楚?
我覺得不夠。你覺得夠就好。有圖不見得有真相。
: 當然跟羅文嘉陣營有關,這是他的造勢場子啊!
: 難道民眾得認識每個候選人所有的手下?
難道民眾該認得屠局長?
: : 既然你說我的說法很高明,我先謝謝你的肯定跟認同。
: 反諷都不懂啊?虧你還寫冷笑話
我也在反諷你都不懂啊?虧你還看冷笑話。
: 這就是會被質疑地方啊
: 但你卻反倒替檢調辯解說,他們不該幫人造勢所以沒錯
: 什麼心態?你都承認你有不滿了
: 何況是和此案有關係的檢舉人?
我希望開獎樂透是我一人獨得大獎,開出來我槓龜了,我很不滿。可是
開獎的人有什麼錯?我叫他開我的號碼,開我的號碼,開我的號碼,他
就是不開。所以他有錯?
我想跟檢調講,快處理快處理快處理,可是他就是慢慢來。他還是有在
處理呀。我是不爽,可是我覺得無奈。至於他為什麼要慢慢處理,我不
知道。我的原則是只要他沒吃案有繼續調查,我就還ok。
你要有不同的看法請自便。不要一直罵人什麼心態?你自己又是什麼心
態?容不得別人跟你看法不一樣嗎?
: 這當然可以被罵,你跟這件事無關
: 你可以只是不爽一下就過去了
: 但立委他們是當事人,當然有權質疑啊!
: 連我這些不是在台北選舉的人都想知道影帶是不是真的了
: 何況是被質疑提出影帶的人是假造 編劇 移花接木的人
誰不想知道影帶是不是真的?動作快慢對我來說只是不爽一下就過去了
。你覺得有差就去罵吧。不要問我笨問題就好了。
: 沒怠惰的話為何重要證據沒立即查封?
: 還要給人催才願意去動作?
每個人標準不一樣。我只要他有60分就好了,你要他120分。那也ok。
不用問我的看法。
: 是為了選舉公平而抓,不是為了抓人去關
: 選舉公平當然要在選前辦出來最好
: 要不然你一查四年八年,可能不該當選的都連任兩屆了
: 那時有個屁用啊?
檢調是為了執法。法律如果走完就會有形式上的公平。至於事實上的不
公平,這我們也沒輒。你問我有個屁用。法律就是這樣嘛。法院又不是
你家開的,要單單為了serve你的需求。司法獨立就是這樣一回事嘛。
比起政黨的手介入司法,我也只能接受現在的制度。
實質的公平,並不能靠檢調怎麼樣發揮效率來達成。他再快,還有漫長
的司法程序要走。就算司法程序走完了,這回不是有一個國民黨籍縣長
,都被判一審有罪了還是出來選?你要跟我要公平嗎?快點偵辦就會有
公平嗎?
再者,偵查應該不公開,重大案件會需要滿足民眾知的權利,可是公布
太多可能又會造成偵查的困擾。所以這邊就只能聽檢調的判斷。你可以
不滿,可是他並沒有錯。
: 這不是為了周錫瑋記者會
: 而是選民要知道候選人提出的東西是真的是假的
是呀。選民也很喜歡看女明星的胸部是真的是假的呀。所以我們就把女
明星給剝光嗎?
你要的東西不一定會得到。得不到你可以去爭取。可能有人會給你看,
可是你沒看到就罵人有錯。我是不滿一下就算了啦。
: 對啊!選後才查啊!
: 選前你會這樣質疑還不就是因為沒查
我到現在還是這樣質疑呀。我基本上覺得要查到我滿意絕對不是兩天
就可以辦到。你覺得可以。well, 如果你覺得現在就叫有真相,檢調
就可以停了,我也沒話說。
: 我沒說這一定是羅文嘉發的
: 但這是很明顯的疑似發放走路工,動員費的行為
: 何況又是在羅營的造勢場合裡頭發現的
: 因此現有的事證足以讓人對他提出質疑與檢舉
: 會被說是羅,是因為那場動員是羅陣營發起的
: 若是拿這帶子去質疑林佳龍發走路工,那才叫做亂爆料
好吧。那就是每個人標準不一樣。你的看法我尊重。我比較嚴謹,所
以我覺得即使到現在,這也只是『疑似發放走路工』。
: 對,歡迎你這樣做
: 最好還是重大選舉前這樣做被拍到,看會不會被大作文章
: 何況公布的畫面是只發了幾個人就斷了
: 實際的母帶畫面呢?也是只發幾個人而已嗎?
: 檢舉者可不只看到被側錄的畫面
: 也說和其他司機討論也提到類似情節
: 當然這些畫面沒被公布,公布的只是部分
: 依照這司機的說法,說是發走路工根本是事證明確
: 只是要檢視他說的對不對,當然就得看帶子
1.我同意要快點看帶子
2.就是因為我覺得從錄影帶到羅營發放走路工,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才會這幾天一直跟你打筆仗。你覺得這樣的證據就ok,那我也沒話說
。我不是這樣想,就不要再企圖改變我了。這是個人價值觀問題。
我不會說你錯,你也別說我錯。
: 所以就是護嘛!連帶子都還沒調閱你就先這樣幫羅營解套啊!
不是,這是因為我有腦,做事嚴謹。你不能因為我比較具有智慧,做
人比較謹慎,就要我變成一個沒有邏輯推理能力的無腦人。
這跟幫誰解套無關。
要查賄選,要查人,要查錢。你不查人,不查錢,光憑一個錄影帶,
這是不行滴。我是這樣想。你高興怎麼想,這是你的事。
解什麼套?
: 說你護還不承認,還『找一個人』,意思是演戲就是了?
好吧。那改成隨便冒出一個人可以吧。
: 母帶內容還不確定時,就先往蓄意製造的方向想,還說沒偏咧
: 要明確畫面的是你,說不該先調閱的也是你
: 別忘了,你看到的是被側錄的一小部分
: 但檢舉者爆料者是看到比較完整清楚的帶子啊!
: 人家也說了那是側錄監視帶
: 既然是監視帶,難道你以為會只有被公布的那幾分鐘畫面?
1.我有我的懷疑。這叫判斷。有誰是100%的公正?我本來就是偏綠,這
有什麼不對?你偏藍有什麼不對?我的政治傾向跟要討論的事件是兩回
事。
我要往那個方向想,關你什麼事?我是偏綠,可是我說話講道理,思考
講邏輯,不會因為我的立場是藍是綠,就完全支持我所支持的政黨。民
進黨不對,我會罵他們,國民黨不好,我也會開砲。因為我覺得萬事抬
不過一個理字。
如果你覺得偏藍很丟臉,你可以改支持綠軍。如果你覺得偏綠很無奈,
你可以支持藍軍。可是不管支持那一邊,不要就把對方的人看做是十惡
不赦的壞蛋。這是我個人的淺見。
你高興怎麼想,要自 high 請自便。我是偏綠,我也不打算否認這一點
,可是我也很公道。最少我自己是這樣以為。
2.我也贊成要先看錄影帶。說不該先調閱的是你幫我說的,不是我的意
思。看不懂別人在說什麼,就多花點時間去唸書吧。不要在這邊打嘴砲
了。
: 當然是護,你為何會這樣想?為何會偏向對另一邊有利的想法?
: 還自動幫他想好被栽贓的解套想法?
隨便你講。
美國人在弄陪審制度時,都會有所謂的reasonable doubt,一個人你要先
假設他是無罪的,然後檢察官要舉證出來,讓你沒有合理的懷疑說,還有
可能是大家誤會他了。這樣才可以判guilty。
我們現在的政治人物都是有罪推定。我看到了錄影帶,不管怎麼說,這其
中一定有鬼。
我說應該要做無罪推定,接下來要把reasonable doubt給排除嘛。你就認
為這是偏向對另一邊有利的想法。是呀。無罪推定本來就是偏向保護無辜
民眾,不要被羅織入罪的嘛。我主張無罪推定跟reasonable doubt有什麼
不對?
: 但我的想法是趕快調閱帶子
: 釐清是真是假,因為有發不見得會只有一台
: 越多事證越可以判斷是不是真的有走路工
: 若是假的,那周就準備吃屎
: 若是真的,至少證實他不是無的放矢
: 若是假的,羅大聲宣揚對手抹黑栽贓進香團車啥的都沒差
: 但若是真的,大聲宣言那是進香團 移花接木,不知道車子誰租的等等
: 當然就會給人認為是在狡辯
: 選舉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大意不得的
: 興票案纏訟多年不起訴又如何?
: 事主在當下說不清講不明的態度早就深入人心
: 就算不起訴,難道你會真的以為他那件事上無瑕疵?
我只記得,羅文嘉跟蘇貞昌在選前最後一夜所做的誓約。如果羅文嘉或
是他的總部,有發放走路工,羅文嘉跟蘇貞昌永遠退出政壇。民進黨還
有十二個立委也要一併請辭。
至於剩下誰去吃屎,這個我就不研究了。錄影帶是真的跟羅文嘉發走路
工是兩回事從這邊可能就可以看出來了。到目前為止,錄影帶應該是真
的,可是羅文嘉是不是發走路工?目前也還沒有完全的結論跑出來。
所以我不斷在說,這是兩件事,這是兩件事,這是兩件事。調閱帶子,
並不會讓羅文嘉是不是發走路工這件事在短時間內真相大白。還是要查
人跟錢。這才是我認為的真相。
至於看到錄影帶就覺得夠了的人。我沒什麼立場要你聽我的。我只是分
享我自己的看法。你有不同的看法,我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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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圖王拿來抓相簿很好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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