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felix (青雲)》之銘言:
: 這跟板檢該不該先處理有什麼關係?
有。一個公務員,民選官員可以自己決定他手上事情的 priority。
我有十個案子要辦,如果我相信其中的三個案子優先權比較高,應該
要先辦,那這三個就可以先處理。如果有一個我覺得不需要緊急處理
,那我就覺得這個可以緩一緩。
我其實不知道他們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處理。可是我不覺得沒在第一
時間處理是多大的罪惡。
: 當然有錯,什麼叫順序?
: 錄影帶真假不先判斷出來,你要以什麼順去去辦?
: 有人檢舉犯罪事情並提供線索
: 檢調若不先檢視他所提供的事情正不正確,請問是要先檢視什麼東西?
我並不是說他們可以不看證據就判斷對錯。可是我相信當時他們手上一定
還有其他案件在辦。要先辦那一個,這就是順序。我指的是priority。你
指的比較像是sequence。我的意思比較像是他們獨立依照判斷後,決定不
同priority的案子的辦理的sequence,你指的是偵辦案件,步驟的seqence
大概是因為我寫的不夠清楚才會造成你的誤會。sorry捏。
: 有在查,查到可以做為證據的帶子都還要人家送上門,而且還不願意解讀
: 這算啥查?別說什麼那台被公布帶子的車子
: 其他台車子有查嗎?為何要選後才調閱?
那為何選前要先調閱?:) 車子都被租下來,錄影帶都被貼封條了,還有
記者守在那邊看,你還怕他跑了嗎?
: 就是因為不知道所以才說要先看嘛!
: 先查有助於早一步釐清案情為何不這麼做?
你問我,我那知?我也期望他早點做呀。:)
: 這當然要先釐清
: 如果連這件事都不知道真假,你要怎麼有真相?
: 很奇怪耶,先決條件不先弄清楚,你要怎麼往下查?
: 這件事過程就是
: 有人出面提出一些證據檢舉有走路工事件
: 那當然得先釐清這人講的是不是事實嘛!
: 先檢驗他提出來的是真的假的,再做進一步探索不是嗎?
是。不過你還沒聽懂我的話。從錄影帶是真的到羅文嘉買票,這裡要
證明的環結太多了嘛。我完全贊成要查這件事。可是我不贊成就拿一
捲錄影帶,就指控羅文嘉買票。
所以你提到的這個我當然完全同意。
: 然後呢?不是兩天內可以查所以就不查嗎?
誰不查了?
: 一件案件不是一朝一夕可破,所以放完假後再來查?
事實上也差不多是放完假後再來查呀。只好請檢察官出來說明。
-------以下是笑話-----
檢察官:周錫瑋都選贏了還要我加班,放完假後再來查。不爽嗎?你
咬我呀?真相可以等待,我已經很久沒放假了也。
-------以上是笑話,我是很累的分隔線-----
: 保存證據,證據檢視那些先不必做?
: 都有人具名作證了,檢方還不願意查扣證據那是什麼意思?
我那知。我又不是檢察官。他現在拒絕跟我的笑話連線了。
: 你的說服力是指要看到羅文嘉發錢嗎?
: 不然在候選人造勢場合裡頭
: 有人在分錢,第一時間會被講成什麼?
: 如果你參加某候選人造勢場合
: 你親眼見到有人發錢,那你要怎麼解讀這件事?
: 你標準有太嚴苛了吧!
: 還一定要完完全全證明之後才可以講?
是的。
: 那民眾也不必檢舉賄選了
: 因為就算收到錢你也不確定到底是不是那個候選人授意的
: 所以民眾就算收到錢或是看到有人發錢也不該講是不是?
: 照這樣講選前賄選也不必抓了
: 因為就算收到錢,距離證明是那個候選人授意的還有很長的距離
: (也可能栽贓,也可能是樁腳私下作主啥的)
: 所以民眾選前也不必檢舉有無賄選了了,反正選前不可能查清
: 押到選後在慢慢再辦,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檢舉賄選跟拿賄選來造勢是兩回事。你要拿賄選出來造勢,你有幾
個責任要揹。
1.可能你是唬爛的抹黑,這是毀謗名譽的問題
2.你提出來的證據必需經得起檢驗,確切說明這中間的對價關係,
並且可遭公評
我從來都沒有說過民眾就算收到錢或是看到有人發錢也不該講。
這句話是你說的。檢舉賄選不是為了拿來打擊對手用的。以前選
舉也常常有人發揮耳語攻勢,暗示對方賄選。結果後來查出來沒
有這種事。會受這種賄選耳語影響的,都是形象清新的候選人,
本來就在買票的反正大家都知道他會買了。你覺得這樣好嗎?
收到錢,距離證明是那個候選人授意的還有很長的距離,所以當你
要指控的時候,要講得出具體的事證。
我們現在看到的都是人贓俱獲,例如總部的幹部在搬錢時被拍到了
。這種的就很明確。如果你要說,像是總部的幹部帶著大筆現金在
機場被逮到了,我覺得你要說他意圖賄選,可能都還比較有說服力
。在12/1的這個錄影帶,殺傷力很強,可是在選舉之前,它的證據
力實在是蠻薄弱的。
: 就算是這樣又如何?因為有人會硬凹所以不必先查?
: 福小姐又怎樣?她隨便凹個可能從後方開槍的說法,所以就不必去查子彈從哪打的嗎?
: 從玻璃碎片散落方向以及彈孔破裂方向也可推斷出子彈是從哪裡射過來的
: 李昌裕寫的清清楚楚,福小姐說法相對之下只是看圖說故事
: 誰會有說服力?
我沒有說不必先查。我只說我會尊重檢調辦案的判斷。我也沒說不
必查。真相這種東西要是隔個兩天就會翻盤,那也不叫真相。
: 再說,你確定會這樣被凹?
: 李慶安舔耳案再找出屠先生之後,有繼續凹嗎?
: 腳尾飯找到帶中人之後,王育誠敢繼續硬凹說帶子拍的是真實畫面嗎?
: 腳尾飯影帶來源檢調不清楚,所以找人花了比較長的時間
: 但走路工影帶可是明明白白告訴檢調是來自何處
: 拍攝人也投案了,卻還拖拖拉拉的是啥意思?
: 鏡頭不只一個,車子也不只一台,可以交叉比對啊!
: 何況FORMAT的資料都救的回來了,近期有沒被洗過資料難道查不出來?
: 頭一次聽到因為怕犯人會辯解所以不先查證據的
你嘛幫幫忙。誰說過因為怕犯人會辯解所以不先查證據的?這是閣下自己
的推論吧。
檢調高興要什麼時候查,你有不滿,可以去講。這是你的自由。可是他不
用聽你的指揮去辦案吧。為什麼你們會覺得真相只要再等個幾天就會不見
?事實上他就是拖了幾天才去辦,如果真相已經不見了,你們去把它找回
來吧。
我是沒興趣自己動手找真相啦。我先看檢調機關調查出來的東西,要是他
講的真是太誇張,那時再去批判嘛。
: 這根本不是重點,有人拿著線索證據來檢舉
: 當然是要先檢視這是不是真的嘛!
是,你的事都要先辦。強姦殺人放火強劫偷竊其他人的賄選都要等一等。
: 有可能影響選舉的事情當然是要選前查啊!
: 不然要放任嗎?
: 照你的說法選前也不必抓賄選了
: 反正就算他有賄選,選後再抓一樣可以讓他當選無效
: 賄選案件也不是那麼容易就查清楚的
: 所以一切等到選後再來慢慢進行就好?
現在選前也沒查呀。你覺得怎麼樣?做事就是需要時間嘛。所謂的放任是
不處理才叫放任吧。照我的說法是,我那知道他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去查?
可是有很多事,本來在選前就不可能一下子全部都辦完嘛。你在質疑的到
底是什麼?是檢調不查賄選?還是檢調沒有照你要的速度去查你要的候選
人的賄選,來方便你選舉造勢時使用?
我是覺得查賄就查賄,造勢歸造勢,大家不提願景,一直寄望檢調配合我
的速度,跟我爆料的東西來幫我助選,這很惡劣。要是檢調不跟我配合,
馬上就要哭訴檢調不公。故意包庇。然後開始質疑,法院跟檢調是對方陣
營開的。這種步數有格調嗎?
: 依照你這種邏輯
: 所有賄選案件也要比照辦理嗎?
: 就算抓到發錢也可能是敵對陣營栽贓
: 真相不可能在選舉前釐清
: 所以抓賄選的動作就不要先作選後再來慢慢查?
不是。抓賄要做,可是選戰不是光用負面選舉的步數吧。現在是為了大
家搶版面,亂爆料,亂亂講。收視率不等於選票,民進黨這回就應該體
會的很深刻。
抓賄,不是為了讓你去批對手開記者會用的。
: 這就是重點,這不是腳尾帶
: 你不care那是你家的事情
: 選民為何不能在選前知道帶子是真是假?
選民可以知道。不過選民不能在選前知道帶子是真是假,我需要負責嗎?
: 我要知道帶子真假啊!
: 候選人公布一些東西,選民沒權力要求知道真假嗎?
: 但問題是候選人說是真的,敵對陣營說是假的
: 那民眾要相信誰?明明就有可以釐清真相的東西擺在那裡卻不查
: 根本是怠惰
你可以繼續去跟檢調抗議。我基本上不滿意他沒在第一時間內處理,可是
我不覺得他們有錯。
: 若錄影帶真假都不知道,那麼離真相就更久
: 口說無憑有圖有真相
: 今天有人舉證說看到有發錢
: 跟今天有人舉證看到有發錢,同時有影片為證
: 那個說服力會高?
如果我看到羅文嘉發錢,就有真相了。要是李文忠發錢,阿扁發錢都可
以。一個看不到臉不知道是誰的人發錢,就要說有真相,這個恕我無法
茍同。
: 最好是在造勢活動時發錢不會啟人爭議啦!
: 什麼叫一點影子?會只剩一點影子不就是檢調不願意查才會變成一點影子?
: 發錢被拍到了還不能講
: 那檢方公布一些查賄選的案件又可以?
: 那些案件有那個是發錢的時候被拍到的?
: 大多是大量現金和選舉人名冊就可當線索證據來查了
那你現在有看到大量現金和選舉人名冊嗎?我沒看到。要是你真的看到
了,那事證就很明確了。
: 被拍到發錢的畫面反倒不可以拿來當證據?
: 還說是非常光碟?這跟非常光碟哪裡一樣?
: 非常光碟是什麼都沒有直接說朱立倫怎樣怎樣怎樣的
: 這個是看到有人發錢,也拍到畫面了
: 有這麼明顯的事證才出來指控說羅發走路工
: 卻被你說成非常光碟。護羅文嘉也不必護到這程度吧!
護你個頭啦。
媽的死羅文嘉有夠沒用,給阿扁摸摸頭,就不搞改革了,活該你選輸。
選輸了以後又回過來要改革了吧。老師就跟你講嘛,你要改你要改你
要改。你不聽嘛。你不聽看我的節目做什麼。今天我們開放五個會員
,羅文嘉的支持者打進來有優待。
為什麼我講我內心的想法,都要給人貼標籤。什麼護羅文嘉都出來了。
可不可以就講是非,不要論藍綠呀?
: 今天若馬英九主辦餐會,然後餐會中有黨工在那裡偷偷發錢還被拍到
: 第一時間會被講什麼?一定會被質疑甚至指控啊!
一堆人拉到郊外去手簽手,有人在遊覽車上發錢,跟辦餐會有人在發錢,
你要說是一樣的,那就算吧。我是沒意見啦。
: 難道你要說,要證明發錢的人和馬英九有關還要很長的時間
: 所以拍到這件事的人,看到這件事的人都不可以拿這件事來質問指責馬英九?
: 這樣做的人就是在搞非常光碟?
如果你已經有拍到這樣的帶子,我覺得馬英九就很難置身事外。因為餐
會是近距離的東西嘛。他的場子他應該人很多。可以看到太誇張的事。
那樣子一來,你要推論這件事跟他有關,那就很合理。這時候當然就不
是非常光碟。
今天是坐遊覽車去外面造勢。在車上發生什麼事,候選人如果都要負責
,這就比較強求了。況且,就看到一個人在發錢,在那個當下,你要我
相信這就是羅文嘉賄選。我覺得實在太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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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圖王拿來抓相簿很好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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