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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opicking (幹圖王)》之銘言: : ※ 引述《wfelix (青雲)》之銘言: : : 因為怕不高興所以故意拖? : : 辦案還有怕事主不高興的啊? : : 就算真的怕影響也可以先查,但不公佈啊! : 奇怪了,每個人的工作都有一堆,他可以依據他自己自由心證的順序來決 : 定,那一件事要先做。為什麼立委講要急著做的事就要先做呀? : 再舉一個藍軍朋友都不陌生的例子。320選完後,連宋跟國民黨的群眾,違 : 反了集會遊行法。可是馬市長有沒有完全地依法,或者是依照作業程序去 : 處理?每個公務人員,與民選官員,都會有他自己決定的優先次序嘛。 這跟板檢該不該先處理有什麼關係? : 如果他違法了,要負法律責任,他做錯了,要負政治責任,可是檢調以我 : 這幾天讀報得到的訊息,他們一直有在處理呀,只是沒公佈呀。這到底那 : 裡有錯? 當然有錯,什麼叫順序? 錄影帶真假不先判斷出來,你要以什麼順去去辦? 有人檢舉犯罪事情並提供線索 檢調若不先檢視他所提供的事情正不正確,請問是要先檢視什麼東西? : : 對啦!帶子在那裡不會跑掉 : : 但你晚幾天查,就是給主導這件事的人更多時間去安排嘛! : 事實上在立委跳出來前就在查了。 有在查,查到可以做為證據的帶子都還要人家送上門,而且還不願意解讀 這算啥查?別說什麼那台被公布帶子的車子 其他台車子有查嗎?為何要選後才調閱? : : 那如果是進香團呢?能第一時間釐清不是更好? : 是呀。可是如果不是呢?當時也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呀。 就是因為不知道所以才說要先看嘛! 先查有助於早一步釐清案情為何不這麼做? : : 你一直說不會那麼早查出真相所以主張不要先查 : : 是不是你心中早就認定了那帶子是真的?否則你怎麼那麼篤定就算先查也不會有真相? : 不是,我一直認為,沒有所謂假的錄影帶,只有這個錄影帶跟羅文嘉 : 賄選可以畫上等號這件事到底可不可以查得出來有關。 : 你們的真相,一直是蔡正元式的真相。就是錄影帶是不是真的。 這當然要先釐清 如果連這件事都不知道真假,你要怎麼有真相? 很奇怪耶,先決條件不先弄清楚,你要怎麼往下查? 這件事過程就是 有人出面提出一些證據檢舉有走路工事件 那當然得先釐清這人講的是不是事實嘛! 先檢驗他提出來的是真的假的,再做進一步探索不是嗎? : 我所謂的真相,是羅文嘉有沒有賄選。 : 錄影帶是真的 => 羅文嘉是賄選 : 我一直深信這不是兩天可以查出來的。 然後呢?不是兩天內可以查所以就不查嗎? 一件案件不是一朝一夕可破,所以放完假後再來查? 保存證據,證據檢視那些先不必做? 都有人具名作證了,檢方還不願意查扣證據那是什麼意思? : 如果還有人看不懂,可以再多看幾遍。我實在是回應的很累了。 : : 你的態度有夠奇怪的 : : 你之前一直傾向認為那東西是假的 : : 也一直質疑畫面的疑點,年份錯誤鏡頭晃動什麼的! : 哪裡奇怪。現在又不是2004年。至於畫面沒有照到司機,這更詭異了。要照 : 車上的糾紛不照司機是在幹啥?我不覺得我的懷疑有錯耶。即使到現在也是 : 如此。 : 至於鄭弘儀他們那幾天在講說有消失的一小段時間,這我也是看大話新聞才 : 知道的。媒體就這樣講,我看起來就覺得怪怪的,懷疑帶子是真的還是假的 所以啊!有懷疑就先檢驗這東西嘛! : ,這又如何? : : 結果在討論前該不該先調閱帶子時 : : 卻又一直說啥就算調閱也對事實沒有幫助 : : 因為就算帶子是真的,也無從證明是不是羅幹的,所以一樣沒有真相,因此不該先查? : 就算帶子是真的,也沒有辦法在兩天內證明是羅幹的。這是我的論點。重點 : 是兩天。 : 我也沒有說不該先查,我講的一直都是追查真相需要時間。 : 我頭一次講的是: : 從這個發錢的人,要跟羅文嘉之間畫上等號,還有很久的時間,還有很長的距離。 : 第二次講的是: : 在還沒有證明這卷帶子裡面的人,與羅文嘉可以畫上等號之前,馬上就跳到結論了 : 接著講的是: : 從 有個人給了兩個人兩百塊 到 羅文嘉有買票 我認為這需要把演算法給講 : 清楚。不要大家都胡扯。 : 我不知道還要解釋幾次,我指的是選前兩天爆出羅文嘉買票,可是看資料實在還 : 不夠有說服力,所以這種作法跟非常光碟在影射朱立倫一樣沒水準。 你的說服力是指要看到羅文嘉發錢嗎? 不然在候選人造勢場合裡頭 有人在分錢,第一時間會被講成什麼? 如果你參加某候選人造勢場合 你親眼見到有人發錢,那你要怎麼解讀這件事? 你標準有太嚴苛了吧! 還一定要完完全全證明之後才可以講? 那民眾也不必檢舉賄選了 因為就算收到錢你也不確定到底是不是那個候選人授意的 所以民眾就算收到錢或是看到有人發錢也不該講是不是? 照這樣講選前賄選也不必抓了 因為就算收到錢,距離證明是那個候選人授意的還有很長的距離 (也可能栽贓,也可能是樁腳私下作主啥的) 所以民眾選前也不必檢舉有無賄選了了,反正選前不可能查清 押到選後在慢慢再辦,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 : 奇怪了,怎麼討論這議題時,你從來不會想說 : : 母帶一調閱,畫面不吻合,證實藍軍公布的那是假的 : : 這擺明就是腳尾車,那算不算有真相? : : 連調閱都沒調閱你就已經百分百確定母帶和帶子一定吻合? : : 否則你憑哪一點說選前調閱不會有真相的? : 老實說,我憑我睿智的頭腦跟敏銳的判斷力才可以具有這樣先知的能力。:) : 開玩笑的。 : 我其實什麼都不確定。因為就算是母帶一調閱,發現藍軍公布的那是假的,馬上 : 就會有一個福小姐出來指控她看到綠軍偷偷去拆硬碟。一定是綠軍把資料洗掉了 : 。這種事在2004年之後出現很多次。 就算是這樣又如何?因為有人會硬凹所以不必先查? 福小姐又怎樣?她隨便凹個可能從後方開槍的說法,所以就不必去查子彈從哪打的嗎? 從玻璃碎片散落方向以及彈孔破裂方向也可推斷出子彈是從哪裡射過來的 李昌裕寫的清清楚楚,福小姐說法相對之下只是看圖說故事 誰會有說服力? 再說,你確定會這樣被凹? 李慶安舔耳案再找出屠先生之後,有繼續凹嗎? 腳尾飯找到帶中人之後,王育誠敢繼續硬凹說帶子拍的是真實畫面嗎? 腳尾飯影帶來源檢調不清楚,所以找人花了比較長的時間 但走路工影帶可是明明白白告訴檢調是來自何處 拍攝人也投案了,卻還拖拖拉拉的是啥意思? 鏡頭不只一個,車子也不只一台,可以交叉比對啊! 何況FORMAT的資料都救的回來了,近期有沒被洗過資料難道查不出來? 頭一次聽到因為怕犯人會辯解所以不先查證據的 : 再者,如果李永萍他們把車租出去之後,沒有想辦法自己先看一看就在媒體前去 : 指控的話,那就真的太豬頭了。我只能說,請看大話新聞在事發當天,蔡正元的 : 表現。他只敢賭錄影帶是不是真的,不敢賭羅文嘉有沒有買票。:) 這根本不是重點,有人拿著線索證據來檢舉 當然是要先檢視這是不是真的嘛! : : 本來就不合理 : : 若調閱之後,發現帶子是假的呢?畫面完全不吻合呢? : : 那能不能馬上說清楚? : : 連查都不查你怎麼確定不能說清楚? : 那選後才去查到底那裡錯啦?你要是覺得他有錯,你去告他嘛。是犯了那一條 有可能影響選舉的事情當然是要選前查啊! 不然要放任嗎? 照你的說法選前也不必抓賄選了 反正就算他有賄選,選後再抓一樣可以讓他當選無效 賄選案件也不是那麼容易就查清楚的 所以一切等到選後再來慢慢進行就好? : 法律啦?我還懷疑他是藍軍的勒。故意讓羅文嘉揹黑鍋。 依照你這種邏輯 所有賄選案件也要比照辦理嗎? 就算抓到發錢也可能是敵對陣營栽贓 真相不可能在選舉前釐清 所以抓賄選的動作就不要先作選後再來慢慢查? : 現在查了這麼多天,羅文嘉賄選真的證實了嗎?查了四五天還沒查到,可是我 : 到現在還一直看到眾家網友一直在那邊講說如果他當天就去查,兩天就可以查 : 出來。 我可沒說羅文嘉賄選 : 好吧,這不是腳尾帶,so? 羅文嘉賄選了嗎?不知道嘛。到現在都還不知道, 這就是重點,這不是腳尾帶 你不care那是你家的事情 選民為何不能在選前知道帶子是真是假? : 為什麼就會覺得檢調在兩天內可以發功?真相就可以大白? 我要知道帶子真假啊! 候選人公布一些東西,選民沒權力要求知道真假嗎? 但問題是候選人說是真的,敵對陣營說是假的 那民眾要相信誰?明明就有可以釐清真相的東西擺在那裡卻不查 根本是怠惰 : 我不是先知,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那麼神,可是照常理判斷,要說是賄選,要先 : 找到人,再找到錢,再證明這中間有對價關係。又沒有人贓俱獲,兩天是可以 : 查出什麼來啦?人到這幾天才找到,大家找這個人找了幾天呀?要追資金流向 : ,有那麼快嗎?你尬阿伯騙。 : 不要一直講錄影帶。我的重點從頭到尾都不在錄影帶的真偽。就跟你們說過, : 錄影帶是真的,到羅文嘉賄選還很久嘛。 若錄影帶真假都不知道,那麼離真相就更久 口說無憑有圖有真相 今天有人舉證說看到有發錢 跟今天有人舉證看到有發錢,同時有影片為證 那個說服力會高? : 我也不是羅文嘉的支持者,只是看到這種抓到一點影子,就一直繪聲繪影的事 : ,看了很賭爛嘛。要是真有其事,我也會罵羅文嘉罵到臭頭呀。本來這種幹得 最好是在造勢活動時發錢不會啟人爭議啦! 什麼叫一點影子?會只剩一點影子不就是檢調不願意查才會變成一點影子? 發錢被拍到了還不能講 那檢方公布一些查賄選的案件又可以? 那些案件有那個是發錢的時候被拍到的? 大多是大量現金和選舉人名冊就可當線索證據來查了 被拍到發錢的畫面反倒不可以拿來當證據? 還說是非常光碟?這跟非常光碟哪裡一樣? 非常光碟是什麼都沒有直接說朱立倫怎樣怎樣怎樣的 這個是看到有人發錢,也拍到畫面了 有這麼明顯的事證才出來指控說羅發走路工 卻被你說成非常光碟。護羅文嘉也不必護到這程度吧! 今天若馬英九主辦餐會,然後餐會中有黨工在那裡偷偷發錢還被拍到 第一時間會被講什麼?一定會被質疑甚至指控啊! 難道你要說,要證明發錢的人和馬英九有關還要很長的時間 所以拍到這件事的人,看到這件事的人都不可以拿這件事來質問指責馬英九? 這樣做的人就是在搞非常光碟? : 要死的文章應該丟在黑特。可是他們現在不給發政治文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21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