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felix (青雲)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走路工案》李文忠:支持民眾 私自發放誤餐費
時間Sat Dec 10 18:28:18 2005
※ 引述《phopicking (幹圖王)》之銘言:
: ※ 引述《wfelix (青雲)》之銘言:
: : 當然是罪惡的
: : 這個案件有沒有再進行?有
: : 然後有重要線索有沒有主動去扣?沒有
: : 藍營檢舉後,檢調有受理,這部分沒問題
: : 但是影帶被公布,也有來源,司機都接受訪問有講了
: : 檢調卻沒立即去查扣相關車子,還要人催促,這點不質疑才奇怪
: 你要質疑隨你便。每個人本來就可以有他的看法。
但你卻拿這點來批判周陣營,這不是挺奇怪的?
: : 你也太扯了吧!沒錯,事情有順序
: : 但在選舉期間,什麼案子會被列為優先?
: : 這次台北縣的選舉,那個案子比得上和縣長選舉有關的
: : 何況這案子也不是沒在辦,問題在於檢方之前的約談搜索就是沒包含大南客運
: : 很顯然,檢方的情資並沒掌握到這部分(若是知道就更該死,居然放過重大證據不查)
: : 那麼有重大線索出現時,豈可不第一時間就去查扣?
: 我說過了,我也很不爽他沒有第一時間就去查扣。不過我不爽完了就沒了。
: 我隨便幫他找個理由,我就繼續過我的日子。因為我不care他有沒有第一時
: 間查。跟政府打交道本來就沒辦法什麼都按照我的意願來進行。只要他有辦
: 就好了。
: 你要繼續不爽下去請自便。
既然你也不爽,那周陣營會更不爽不是更顯而易見的?
12/1之前還可以說檢調需審慎處理
畢竟只是爆料而沒實質的東西出來
但後來影帶畫面有了 地點有了 車行有了 司機有了 車號有了
這麼多東西擺在眼前不立即處理那是什麼意思?
結果你卻單獨把它解讀為不該幫候選人造勢
言下之意反倒變成把事證拿出來的人是錯的
什麼叫沒辦法就算了?檢調這種作法被罵本來就是應該的
好比民眾去報案而警方卻愛理不理的,民眾不會生氣嗎?
結果你反倒指責民眾不該生氣?
: : 當然要調閱,裡頭可能有違反選罷法的事證
: : 對選舉有關的事情,當然是能在選前釐清最好
: : 不論能不能釐清,本來就該在選前辦
: 那就請立委立法吧。
: : 這一點問題也沒有
: : 自己的造勢場子搞出這種事情,會被質疑很正常
: 好吧,那說羅文嘉發錢的人就想辦法證明嘛。現在也過了一個禮拜呀。查
要想辦法證明的是檢調而不是說的人
有事證本來就可以說
至於要如何證明這事證和羅的關係
那是檢調的工作
一個人真的收到買票錢或是看到有人發錢替特定候選人買票或造勢
那他可不可以檢舉,可不可以宣揚說某候選人陣營發錢?
當然可以,因為這算是有很明顯的事證
只要他願意具保作證說他講的是真的就夠了
但他要不要負責證明說發錢這件事真的是選人授意的?
不需要嘛!如果連這種事都要人證明,那要檢調幹嘛?
: 查資金流向好嗎?為什麼說人發走路工不往錢的方向去追,反倒一直看錄
: 影帶?你要追到羅文嘉身上,既然他不會自己親手發,那就是要追錢嘛。
: 所有的人都一直講說錄影帶錄影帶,真正該查的是錢是那邊來的。錄影帶
誰叫檢調選前就是不看
現在證明了,看下去早就少很多口水
也早就可以開始追什麼人
還會有啥進香團,懸賞百萬的動作嗎?
更好笑的是選前沒人承認租車,推說不知道是那個團體租的
現在卻說是縣黨部評委去欣欣租的然後欣欣請大南支援49輛
從欣欣轉租的這老早就知道了,但選前卻沒人承認去欣欣租車
難道一次租上百輛車子的事情會很難查?
: 既然知道是真的,那看一百遍也是一樣。
選前就是不知道真假
那為何不先看一遍釐清真假呢?
: : 檢調的確是選後才開始調閱帶子的
: : 如果很不幸的,帶子一調閱就發現拍到周錫瑋還是羅文嘉本人呢?
: 那就直接中大獎了不是嗎?
所以呢?沒看你怎麼知道不會中大獎?
: : 你是以現在的結果來反推說不會釐清,但沒看帶子之前,誰知道裡頭到底會有什麼?
: : 沒調閱帶子,代表選前打死都不考能釐清,有調閱,至少是有機會吧!
: : 跟選舉有關的事情,最理想的狀況當然是在投票前就能告知民眾越多真相越好不是嗎?
: 是呀。所以我強調的是真相。不是片面的真相。你要有本事在兩天之內連
: 資金流向都查到,那就給你100分嘛。
為什麼一定要拿到100分才可以?
0分有零分的判斷,60分有60分的判斷
60分再怎樣也好過0分啊!
: : 檢舉賄選也是要有法律責任的啊!什麼叫兩回事?
: : 難道檢舉賄選就是沒責任要背嗎
: : 你檢舉某人賄選,如果是假的就沒有毀謗他名譽的問題?
: 我的意思就是如果是假的,就有毀謗的問題。
所以不該釐清真假嗎?檢舉的事證不該查清楚是不是真的嗎?
: 檢舉賄選跟造勢是兩回事嘛。司機檢舉賄選,檢察官進行偵辦,跟我說
: 檢察官不辦,刻意維護對方候選人,在我家的場子裡面一直暗指對方有
: 鬼,這兩件事不是兩件事不然是怎樣?
: 檢舉賄選跟法律責任是兩回事這是你講的。
: : 這是檢調該作的而不是檢舉人該作的
: : 有明顯事證本來就可以講了
: 檢舉人不該做。不過拿來造勢的人就該做吧。
都不必啊!
: : 因為依照你的標準,這就是不該講的
: 在選舉場合裡面發言,或是面對媒體發言,應該要有所本,然後要負責任。
: 你要拿去跟一般人檢舉犯罪來比。而且還要說是我的標準,我只能說,你看
: 不懂不是我的責任,你愛這樣想,就這樣想吧。我的標準不是這樣看的。
: : 這跟耳語一樣?耳語是有拿出啥來說明你為何說他賄選?
: : 沒有嘛!但這件事是這樣的嗎?
: : 人家是質疑羅發放走路工,而所謂走路工就是花錢動員
: : 包遊覽車是最常見的動員手法之一
: : 結果在動員場合理,有現金發放的動作
: : 這樣都不可以質疑有發走路工?
: 可以。每個人都可以。事實上大家也講了。
: 我只是認為,證據不夠清楚就去講沒什麼品。就醬。
你的意思是說,看到這種事情的人
若是講說有走路工就是沒品?
要不然為何質疑的人是沒品?
什麼叫清楚?
動員場合有發錢也有影片還不夠清楚?
: : 搬錢是搬給誰啊?選舉不用錢嗎?
: : 總部有大量現金就可能賄選
: : 動員場合發現金卻不是走路工?
: 如果這個人是他總部的人,你也指名道姓出來了,這樣是不是就賴不掉
: 了?今天不是這樣嘛。你看到一個人發錢,根本沒人知道他是誰,就說
: 這跟羅文嘉有關。我覺得這樣不好。你要覺得這樣很好,那我尊重你的
: 看法,請你也尊重我的看法好嗎?
當然跟羅文嘉陣營有關,這是他的造勢場子啊!
難道民眾得認識每個候選人所有的手下?
: : 對啦!身上帶很多現金就是可能賄選
: : 動員場合發現金卻不算走路工,好高明的說法
: 既然你說我的說法很高明,我先謝謝你的肯定跟認同。
反諷都不懂啊?虧你還寫冷笑話
: : 你說不必先查的
: 我沒說。
: : 可以早點知道的東西為何要拖?
: 誰知道。你告訴我呀。
這就是會被質疑地方啊
但你卻反倒替檢調辯解說,他們不該幫人造勢所以沒錯
什麼心態?你都承認你有不滿了
何況是和此案有關係的檢舉人?
: : 那也是檢調自己搞的啊!
: : 今天有報案說失火了,你會說等一等再去救嗎?
: : 有報案說搶劫了你會說等一等再去處理嗎?
: : 那為何選舉期間,又是當地最重大的選舉(台北縣還有高過縣長層級的嗎?)
: : 發現賄選案件卻要等一等?選舉期間一定會把選舉案件列為優先不是嗎?
: : 一件事情本來就該先處理的,不能因為檢舉人是立委還是啥的
: : 你就要凹說什麼檢調若優先處理就是被指揮辦案
: 我沒凹。只是他不聽我的,我也不會不爽到那裡去。他不聽立委的,立委可以
: 不爽。不過馬上就說他包庇我就覺得很無趣。
這當然可以被罵,你跟這件事無關
你可以只是不爽一下就過去了
但立委他們是當事人,當然有權質疑啊!
連我這些不是在台北選舉的人都想知道影帶是不是真的了
何況是被質疑提出影帶的人是假造 編劇 移花接木的人
: : 喔喔,全部推給選舉格調?檢調怠惰卻不提?
: : 我管他爆料不爆料的,但只要爆的真的是有料,那就是該查嘛!
: : 否則喊查賄是喊爽的啊!動員場合發現金被拍到了
: : 這麼明顯的事情,不能質疑不能先調閱證實是否真有此事?
: : 永洲案也是爆料啊!那又如何?
: : 民選候選人操守本來就可以被質疑的
: : 尤其是還有事證的時候
: : 要唾棄的應該是無的放矢(非常光碟就是這類的,說這人怎樣卻沒講為什麼)
: 檢調有在查呀,那裡怠惰?是你們一直說他們沒在查,可是事實上有嘛。就
沒怠惰的話為何重要證據沒立即查封?
還要給人催才願意去動作?
: 是沒照你的步調查在不爽。我也很不爽呀。輸的是羅文嘉又不是周錫瑋。檢
: 調沒有在一天之內就把全部的真相給公布,這也讓我很困擾呀。
: : 但不能因為對手會拿來開記者會,就不抓
: 現在是誰不抓?檢調不是還在偵辦嗎?檢調辦賄選是為了抓賄選的人去關。又
: 不是為了讓周錫瑋開記者會去抓。
是為了選舉公平而抓,不是為了抓人去關
選舉公平當然要在選前辦出來最好
要不然你一查四年八年,可能不該當選的都連任兩屆了
那時有個屁用啊?
這不是為了周錫瑋記者會
而是選民要知道候選人提出的東西是真的是假的
: : 平心來說,那個候選人不會在對手被抓到疑似重大違法案件時而大講特講的?
: : 這種有事證的根本不需要唾棄,民眾更可以徹底檢視一下候選人操守不是更好?
: : 要罵的是沒憑沒據空口說白話的。願景要提,操守也該檢視啊!
: 隨你便。這是個人觀感問題。你愛聽就聽吧。
: : 所以才要調帶子嘛!人家都告訴你在哪裡拍的了,來自什麼車行了
: : 不去查,反過頭來怪畫面太少?
: 有去查呀。
對啊!選後才查啊!
選前你會這樣質疑還不就是因為沒查
: : 有看到動員場合裡發放現金啊!這樣不算走路工?
: : 誰說一定要選舉人名冊的?走路工動員費這種的就不需要名冊
: 算。所以照你的標準,這就是羅文嘉發的。信者恆信啦。我是要等到再多一點
: 事證我才會這樣以為。
我沒說這一定是羅文嘉發的
但這是很明顯的疑似發放走路工,動員費的行為
何況又是在羅營的造勢場合裡頭發現的
因此現有的事證足以讓人對他提出質疑與檢舉
會被說是羅,是因為那場動員是羅陣營發起的
若是拿這帶子去質疑林佳龍發走路工,那才叫做亂爆料
: : 護就是護啦,講這一大串有用嗎?
: : 哪有動員時發放現金還不算走路工,不該被質疑指控的?
: : 凹到這樣了還說不是護?
: 我是照我自己的邏輯在思考,不要說人家在凹。我沒有求你認同我,
: 不用幫我戴帽子。公道自在人心。你要說什麼隨你便啦。
: : 你內心就偏了當然要說你護,因為那是你真實想法
: 好吧,我護他。你滿意了吧。那又怎麼樣。我護每一個被人抹黑的人。
: : 看看你上頭的說法,還分藍綠咧,擺明就是護
: : 11/27辦什麼活動,誰主辦的你不會跟我說不知道吧!
: : 輕描淡寫的一句一堆人拉去郊外手牽手就想帶過嗎?
: : 那下次馬英九選前也來個一堆人拉去郊外慢跑,出發時遊覽車上發放現金?
: : 真搞出這種事情,他不被批到臭頭慘遭圍剿才奇怪咧
: 下回馬英九要辦慢跑,我就在車上發現金。我拿一千塊出來,給我爸爸兩百,
: 我媽媽兩百,我老婆兩百,我兩個兒子一個兩百。這樣就要批他到臭頭慘遭圍
: 剿?:)
對,歡迎你這樣做
最好還是重大選舉前這樣做被拍到,看會不會被大作文章
何況公布的畫面是只發了幾個人就斷了
實際的母帶畫面呢?也是只發幾個人而已嗎?
檢舉者可不只看到被側錄的畫面
也說和其他司機討論也提到類似情節
當然這些畫面沒被公布,公布的只是部分
依照這司機的說法,說是發走路工根本是事證明確
只是要檢視他說的對不對,當然就得看帶子
: : 所以以後都在遊覽車上搞就好?遊覽車動員是最常見的動員手法之一
: : 結果有人在這樣的場合發現金,卻不該被質疑是發動員費、走路工?
: : 說你在護還不承認
: 那我剛剛說了呀,我在遊覽車上掏一千塊給我全家,這樣就可以被質疑是發動
: 員費、走路工?這要錄影帶會沒有嗎?可是這代表什麼?我頭一天看到錄影帶
所以就是護嘛!連帶子都還沒調閱你就先這樣幫羅營解套啊!
: 就這樣覺得。你找一個人拿錢給車上的人,那代表什麼?人沒找到就一直在那
說你護還不承認,還『找一個人』,意思是演戲就是了?
母帶內容還不確定時,就先往蓄意製造的方向想,還說沒偏咧
要明確畫面的是你,說不該先調閱的也是你
別忘了,你看到的是被側錄的一小部分
但檢舉者爆料者是看到比較完整清楚的帶子啊!
人家也說了那是側錄監視帶
既然是監視帶,難道你以為會只有被公布的那幾分鐘畫面?
: 邊說他一定是誰的陣營為了什麼事情在發走路工。
: 算了,不想講了。這也叫護是吧。
當然是護,你為何會這樣想?為何會偏向對另一邊有利的想法?
還自動幫他想好被栽贓的解套想法?
但我的想法是趕快調閱帶子
釐清是真是假,因為有發不見得會只有一台
越多事證越可以判斷是不是真的有走路工
若是假的,那周就準備吃屎
若是真的,至少證實他不是無的放矢
若是假的,羅大聲宣揚對手抹黑栽贓進香團車啥的都沒差
但若是真的,大聲宣言那是進香團 移花接木,不知道車子誰租的等等
當然就會給人認為是在狡辯
選舉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大意不得的
興票案纏訟多年不起訴又如何?
事主在當下說不清講不明的態度早就深入人心
就算不起訴,難道你會真的以為他那件事上無瑕疵?
: : 這件事一開始被質疑的就是發動員費、走路工
: : 『去參加某候選人的活動可以得到什麼東西』
: : 扯到什麼對價關係幹嘛?
: : 難道在遊覽車的人不是去參加活動的?
: : 有參加活動、有收到錢,這就是動員費,走路工啊!
: 隨你吧。我不想改變你或我的看法。你高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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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210.115
※ 編輯: wfelix 來自: 61.225.210.115 (12/10 20:22)
推 newline:他的意思大概是說 只要對ㄚ扁不利的都是錯218.174.141.240 12/10 21:03
推 phopicking:這跟阿扁有什麼關係?阿扁是個大豬頭。 211.74.57.228 12/11 02:30
→ phopicking:辜負了我們這些支持者的期待。 211.74.57.228 12/11 02:31
→ phopicking:不過不看別人在寫什麼,就把他跟阿扁連 211.74.57.228 12/11 02:31
→ phopicking:在一起,我也只能搖搖頭啦。 211.74.57.228 12/11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