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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opicking (幹圖王)》之銘言: : ※ 引述《ballstick (球棍)》之銘言: : : 其他方面我無意跟你爭辯 : : 司機在哪裡??? : : 你以為錄影帶哪來的 : : 你以為支持者是指誰 : 那深喉嚨是指誰?是那台車的司機自己出來爆料的嗎?當天有看到誰去訪問 : 到司機他說什麼嗎? 被暴料當天我記得媒體有找到那台車的司機作訪問,司機說他記得影帶裡面的人, 時間也吻合,並且有看到鈔票,只是沒注意到有發錢的動作(我想他只是不想說得 太白...) : : 你的意思是說司機一定要出面才能做指控囉 : : 司機只是不敢出面而已 : : 人家沒是冒那麼大的險做啥 : : 就算綠營支持者都很理性 : : 也不表示司機一定要冒這個險 : 我的意思很單純。當你們講說非常光碟沒人具名,我說的是,一開始也沒看 : 到錄影帶具名。這跟司機有什麼關係?他只是倒楣剛好開到那台車而已。 我覺得有一定的證據就可以作指控,(有影帶有司機還有偷拷貝影帶的深喉嚨) 至於查證部分那是檢調的事情,非常光碟雖然似乎也是"有所本"(個人認為其所本 十分薄弱,根本只是捕風捉影,跟影帶和人證差遠了),但重點是他有進入司法程序嗎? 那種東西放出來就射後不理了,信者恆信那怎麼辦?真相無法大白,走路工的事情如果 指控錯誤至少還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假設檢調英明),可以還給羅陣營一個清白 : : 畫不畫上等號 : : 人民自己會做判斷 : : 今天羅文嘉沒做就出來說 : : 我絕對沒有授意任何人"發走路工" : : 怎麼我聽到的都是我絕對沒有"買票" : 他後來講的很清楚。如果他有發走路工,他退出政壇。我不想幫他背書, : 他講什麼跟我要討論的也沒關係。我要批的是真相未明不要拿出來指控。 只要有一定的證據就應該指控不是?!指控不等於判罪吧,對於公共事務人民都有質疑 的權利,指控不等於抹黑而是合理的質疑 : : 我沒有樂不樂見 : : 只是這幾件事的程度明明差異很大 : : 你硬要把它們都抹成一樣的事情 : : 而不肯承認它們之間的差異性 : : 到底是想怎樣 : : 你可以說這樣是不對的 : : 但是不要拿不一樣的例子來加強你的論述 : : 因為明明就不一樣 : : 假病歷不是證據 : : 就算是真病歷也不是證據 : : 非常光碟沒有證據 : : 錄影帶則是證據 : 你要看這些東西跟他們要證明的事實中間有沒有辦法做直接的推論。 : 好的老師帶你上天堂,不好的老師住你帶套房。如果你看不懂,那就 : 說你看不懂。不要問我到底是要怎麼樣。我無意繼續爭辯這一段。 : 如果你要跟我說,這個錄影帶就等於羅文嘉買票。這就是證據,我就 : 會說如果你單單拿這個錄影帶就要拿來做這樣的指控,那跟非常光碟 : 跟腳尾帶一樣。 : 至於差異性,當然有。病歷是一張紙,舔耳案是一根舌頭,腳尾帶是 : 家庭錄影帶,走路工錄影帶是監視錄影帶。差異當然很大。 : : 檢調不肯扣押證據 : : 就不是正確的作法 : : 他把證據扣押 : : 要多久才處理 : : 我覺得都沒問題 : : 證據在哪裡不肯扣押 : : 我覺得莫名奇妙 一般來說指控是合理的,但是在選前時刻就算指控不實也可能會影響選情 因此檢調的查證效率就更顯重要,如果說走路工對選情影響你不該怪指控 他的人而是檢調能拖則拖的處理態度,雖然只差個兩天但是對選情影響有 多大??我想當時要證實羅和走路工的關係是來不及的,但至少影帶部分 的真假,人證部份真實性總可以查得出來吧?!這種東西非黑即白的只是 查不查的問題而已,難道檢調不該在選前讓這些事情明朗嗎??這事情不小 吧,謝院長被恐嚇可以一天破案,我真的不覺得台灣檢調系統裡面會有" 案子太多一切照順序來"這類的問題耶... : 這一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不過這跟我要討論的有什麼關係?老實說 : ,你們常常在挑戰時機的問題,我覺得只要他沒有隱藏事實,證物也 : 沒被竄改,那早兩天晚兩天有差到那麼多嗎? : 很多人只要看電視,都會想說,對呀,為什麼你不馬上第一時間就如 : 何如何。查察賄選很重要,可是這次三合一的選舉也查了很多人。政 : 府也還是要運轉下去,又不是全國的檢調除了查賄以外,就都沒事做 : 了。還是有搶劫偷竊強姦殺人案件在等他們要去處理。 : 我們不能說檢調機關的動作跟我要的時間不一樣,就開始給他們扣帽 : 子,你扣了再多的帽子,到後來也還是要請他們出面去做調查。把他 : 們批的一文不值,然後又期待他們幫你查出真相。或者乾脆就相信他 : 們查不出真相。這樣真的比較好嗎? : 我們必需做出選擇,我們要的是檢調獨立辦案依據事實查出來的真相 : ,還是我們要的是跟在爆料媒體立委後面,亦步亦趨接收媒體餵食資 : 料所查出來的真相。我自己是覺得雖然我也不懂檢調為什麼不第一時 : 間處理,我還是得相信檢調機關的判斷。比起媒體的爆料,他們講的 : 話應該比較有公信力。 : 不相信檢調的人,就不用期待他們可以去查扣證據,可以查出真相了。 我覺得媒體暴料沒什麼不好(限於公共事務),重點是觀眾有沒有足夠的 水平,不應該未審先判而是"合理地"質疑(捕風捉影的東西合不合理就見 仁見智了),如此媒體才稱得上第四權...不然政府為所欲為人民能怎麼辦? 靠檢調永遠是不夠的更何況台灣的檢調是被行政權控制的,由媒體揭發 人民產生輿論壓力迫使檢調徹查是目前比較可行的辦法你說是麼: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94.130
clerk:話說選前司機出面作證,還不是許多人質疑他 61.231.50.82 12/10 01:33
clerk:的立場?說他上午下午講法不一樣很可疑.... 61.231.50.82 12/10 01:33
clerk:說張司機在周錫瑋競選總部接受訪問很可疑啦 61.231.50.82 12/10 01:34
clerk:相對於司機出面作證,綠營的宣稱有民眾說是進 61.231.50.82 12/10 01:40
clerk:香團,卻始終不見證人在哪.... 61.231.50.82 12/10 01:41
clerk:不過綠營支持者還是很相信進香團說法啊.... 61.231.50.82 12/10 01:42
drt:就因為這樣才需要檢調查證啊...選前不把這事 61.228.194.130 12/10 02:48
drt:釐清真的是讓人無言... 61.228.194.130 12/10 02:50
drt:司機出面只是增加指控的合理性,是非真假當然還 61.228.194.130 12/10 02:51
drt:是檢調說了算 61.228.194.130 12/10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