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opicking (幹圖王)》之銘言:
: ※ 引述《GianniC (Ukyo)》之銘言:
: : ^^^^^^^^^^^^^^^^^^^^^^^^^^^^^^^^^^^^^^^
: : 檢調應該努力盡量在選前把真相查清
: : 即使不行 也把所有已知能確認的事情公佈讓所有人知道
: 由於大南客運的行車紀錄器太過先進,所以檢察官至今仍無法解碼解讀。
: http://tw.news.yahoo.com/051206/195/2lyhq.html
: : 我覺得很可笑 為什麼我認為有人在躲
: : 因為放著眼前可以澄清的東西不去做 而任由雙方噴口水 這是比較好嗎??
: 一直到12/6的今天,東森新聞的報導是:
: 檢方盼望這個星期內,能解碼完成
: 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它不是『眼前可以澄清的東西』
: : 我跟你不一樣 我對於錄影帶跟車上內容是否一致不是很有信心
: : 最好就是把東西全部對清楚 這樣也不需要去猜測
: : 還有硬碟的資料是否有變造 我相信專家能夠檢查
: 這種莫名其妙的信心是從那裡來的呢?:)
: 現在新聞也說了,萬能的檢調不會解碼。最少要一個禮拜。所以我打算先就此
: 打住了。
: : 最沒意義的是 你始終無法回答 去驗證資料是否一致錯誤在哪??
: 我根本不覺得驗證資料是否一致有什麼不對。相反地,我覺得應該要驗證。
: 只是說,在還沒驗證之前,不要先提出指控,講一些『你分明有鬼,要不然
: 為什麼不敢....』的543。
: 請不要再說我排斥驗證資料是否一致。我的論點很簡單
: 1.我覺得應該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沒有確切的證據就指控,這是抹黑,應該
: 要譴責。包含阿扁在抹紅,一樣是爛招。只是說阿扁不用等我罵,自然有很多
: 人會罵他。
: 2.追求真相是必要的,可是真相不是一天兩天就出得來的,還沒證明之前,不
: 要急著去斷定是非對錯。
: 3.羅文嘉買票就該退出政壇,藍軍立委亂講也應該負責。不過雙方互相攻訐,
: 非百姓之福。我只想看到台灣進步。
: : 我想你誤解我的意思了 我這裡要說的是
: : 一但確認監視器資料屬實 還有派車紀錄 是不是進香團就可以知道了
: 唉,人家講的是,這個是去年的帶子,是去年去進香團拍的帶子。因為錄影帶
: 上面寫2004年。你確認今年的派車紀錄沒用呀。都已經確定這台車是被租去參
: 加活動了。況且,綠軍主要提出來的都說,這個東西是可以被寫進硬碟裡面的
: ,而這個論點,聽起來是有足夠的說服力。畢竟這台車子,從辦完活動後,到
: 被藍軍租去,中間隔了好幾天,誰也不知道有沒有人變造過資料呀。
雖然羅文嘉大敗我還蠻爽的
不過我個人比較好奇的是
"假如"真的檢調連讀都讀不出來
一個司機是怎麼輕輕鬆鬆就完成側錄
到底是檢調太笨還是怎樣
其實有什麼好擔心的
假如真的有方法可以把偽造資料寫進去
而無法事後察覺的話
行車紀錄器中的影像必然沒有證據效力
假如有方法可以判讀是否有資料被非法寫入
而且行車紀錄器確實有被非法寫入
司法自然會還羅文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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