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opicking (幹圖王)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對於走路工事件
時間Mon Dec 5 04:14:20 2005
其實走路工錄影帶跟這次桃檢在追的非常光碟(我不記得是叫什麼亮麗的XX)
本質上是完全一樣的東西。
沒有出面具名的檢舉者,就一個不清不楚有人拿錢給一堆人的影帶,沒有
說明它是怎麼來的,也看不出來跟羅文嘉有什麼關係,就有一堆立委跑去
找新聞台,然後把它炒到爆。
發錢的人是羅文嘉嗎?可以直接跟羅文嘉畫上等號嗎?我看蔡正元上大話
新聞,唯一敢說的就是錄影帶如果是真的,那周錫瑋負責嘛。問題什麼叫
做錄影帶如果是真的?
就看得到有人拿錢給兩個人吧。然後呢?就算他發了一堆錢,這為什麼就
不是周錫瑋發的呢?再者,我們現在是要所有的東西都直接人民公審嗎?
從這個發錢的人,要跟羅文嘉之間畫上等號,還有很久的時間,還有很長
的距離。
如果每樣子的指控,都要候選人澄清的話,這樣會不會太累了一點?我記
得好像幾年前馬來西亞有個候選人,好像叫安華吧,他被政敵抓去整肅。
罪名是他搞肛交。我記得我看到新聞的時候還在笑,因為覺得實在是匪夷
所思。什麼樣的社會會搞這種事情?那時候想的對白是這樣的:
A:我有證據,你有肛交。你怕什麼?你為什麼不敢承認?你為什麼不敢出
面說明?你為什麼不給媒體看看你的小菊花?你在怕什麼?你一定是被用
過了。
B:我不要選了。打死我都不要給人家看我的小菊花。
A:果然是個死gay。來人呀,抓起來,馬上把這個死gay抓去關。
不過最近實在是笑不太出來。照現在這樣的文化來說,我只要找兩個人不
露臉來拍個SM錄影帶,然後就說這是羅文嘉跟他老婆在賓館裡面搞SM,泛
藍的立委馬上就會衝到賓館的房間裡,罷佔住房間,拿著衛生紙跟蠟燭油
,要求檢察官馬上追查,然後請羅文嘉出面說明。喔,可能還要先通過一
條法律:『搞SM的人要抓起來,不可以當選縣長。』反正現在立法院是泛
藍的朋友開的。要通過什麼法律都不是問題。
問題不在到底有沒有這回事,在於提出指控的人,要先提出合理的證據。
你不能光說,你心虛什麼?像是羅文嘉提出指控,要周錫瑋說明超貸案,
那就具有具體事證可以追查。要不然,一方只要抹黑就好了嘛。只要你提
出子虛烏有的指控,把細節講的齷齪不堪,抹黑完,再問人家:『你怕什
麼?是不是心虛?』
這樣子一來,你是選贏了。不過這有什麼好高興的?台灣真的需要搞這樣
的選舉花招嗎?這真的可以找出比較好的候選人嗎?我是覺得,善惡到頭
終有報。如果這次羅文嘉吃了虧,下次選民就會還他公道。蘇貞昌屏東被
抹黑後,其實台灣人就還了他公道。身為住在台灣的一個知識份子,我希
望能夠看到一個更好的台灣,不是看到一個瞎搞的台灣。
我的blog有SM事件的模擬版本(為不存在的事來寫劇本還蠻好玩的。)
http://www.wretch.cc/blog/phopicking&article_id=287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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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相簿:
http://www.wretch.cc/album/phopicking
幹圖王拿來抓相簿很好用喔!
不要脫我褲子,我的小菊花沒被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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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57.228
※ 編輯: phopicking 來自: 211.74.57.228 (12/05 04:25)
※ 編輯: phopicking 來自: 211.74.57.228 (12/05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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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lve:作假 203.73.225.7 12/0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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