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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BIZA ( ￾N￾  ￾NN￾ )》之銘言: : 唉, 一個姚文智搞不清楚狀況, 一堆人跟著他搞不清楚狀況 : 修正? 是要修正什麼? :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的立法用意, 原本就不限制外資間接投資衛星廣播電視頻道 依照這種解釋法, 這個條文從公佈的第一秒起就是沒有用處的具文 如果不是提案的立委都蠢的跟豬一樣就是解釋有問題, 自己挑一個答案 : 你說要修? : 要怎麼修? : 限制外資不管直接間接只能持有衛星廣播電視頻道50%? : 好, 那請問你要不要限制境外頻道申請執照? : 境外頻道可是100%純外資喔 : 如果你不限制境外頻道申請執照, 那限制境內頻道資本根本沒有意義 : 今天我把總部設在新加坡或香港, 再申請境外頻道執照不就好了? : 還是說你要禁止境外頻道申請執照? : 那是不是ESPN、DISCOVERY、國家地理頻道、CNN、迪士尼兒童頻道、MTV、Channel V : 我們通通不要了? 誰跟你根本沒有意義了? 如果 TVBS 這樣做其它的業者也比照辦理, 新聞局還有意見我第一個反對. 境外頻道最大的差別就在於影響力的不同, 同樣的內容如果在 CCTV 播出, 台灣人恐怕連看都懶得看, 但是化身成台灣頻道就大不相同了. 各國對外資進入媒體的管制都是無線>有線>衛星>紙上, 其實就是反映影響力的大小 以台灣的超高有線電視覆蓋率而言, 衛星電視的影響力甚至比無線電視還要大, 完全沒有管制是顯然不合理. : 你今天怕媒體內容有問題, 應該是在新聞局, 或是未來的NCC審查執照的時候把關 : 而不是在資金股份比例上做文章 內容審查, are you kidding? 會用投資限制的方式來避免外國對國內媒體的操作, 就是為了內容審查的困難. NCC 除了品質低劣、違反善良風俗之類的違法內容以外, 對政治性議題是絕對 不能干預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