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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rdy590 (Birdy)》之銘言: : ※ 引述《DAKOU (大口)》之銘言: : : 嗯~你知道為什麼民主國家為什麼要三權分立嗎?? : : (雖然我們是五權,但是考試跟監察顯然沒什麼用處) : : 是為了要彼此制衡權力 : : 我們就說立法權跟司法權制衡行政好了 : : 1.立法權透過法律,因為立法機關可以立法,而行政機關受到法律的拘束,所以政權必須 : : 受到國會立法權的制衡 : : 2.立法權透過預算審核權來牽制行政權 : : 3.立法權透過質循權來制衡行政權 : : 4.司法權─行政機關作出違法的行為,人民可以提起訴訟,到了法院可以來從事司法的審 : : 察,對於行政機關違法的行為,法院可以宣告違憲或撤銷,這就是事後制衡的概念。 : : b大說的東西其實小弟不是很贊同 : 現在不是制衡的問題, 而是法律有疑義的問題 首先,法律有疑義是要申請大法官解釋的... : 法律如果有不清楚不周延的地方, 行政機關有裁量權可以做出自己的解釋 : 如果立法院覺得不對最好的方式是直接修法, 如果當事人覺得不對則可以 : 提出行政救濟, 最後由法院來裁定. 跟你解釋一下什麼叫裁量權 行政程序法第九條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源授權之目的 行政程序法第201條 行政機關依裁量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以其作為或不作為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 者為限,行政法院得予撤銷。 行政處份是什麼?? 行政程序法 92條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 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畉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 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 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畉 一整個系統都給你了...它哪一條有寫...可以作出自己的解釋...?? : 如果這條法律沒有疑問的話, 理律幹嘛沒事發函去問新聞局做法是否合法, : 是吃飽了撐著嗎? 不與置評。真要為政府開脫的話,只能說他們誤解法律的意思。 要反推 也可以說蔡啟芳吃飽了沒事幹好玩想要改姓嗎? : "禁止外資進入就是妨礙台灣媒體自由"這頂大帽子可笑至極, 全世界除了幾個 : 強勢外銷的國家之外, 幾乎都訂有限制條款, 以避免國內媒體被其它國家掌控. 這我真的不瞭解 請舉例 : 在特定產業中, 不管英資美資什麼資都是應該要限制的對象. : 前面已經說過了, 媒體全面開放這種玩法台灣玩不起. 唉~我怕以後沒有discovery可以看了... 再跟你強調一次 法律規定應不應當 該不該修 是立法院決定的 只要他規定好 就沒有變更的餘地 舉一個爛例子好了 if我覺得殺了我情敵是應該的 那我去作了 我就不犯法?? : TVBS 不管是台灣的良心還是中國的傳聲筒都不重要, 共產黨可能透過這個途徑 : 掌控台灣的媒體才重要. 過去對面每逢選舉一定會有大動作試圖干預選舉結果, : 民進黨也因此"收獲不少". 他們這兩年放棄了嗎? 我想講了也沒人會信. : "合不合理應該是由我們手中的選票決定的"更是可笑, 要嘛就由立法院修法 : 全面開放. 但是我敢打包票國親兩黨的立委絕對不敢做, 這個議題絕對會被 : 民進黨甚至台聯抓起來修理, 而且是一面倒的難以抵擋. 藍軍哪一句話有說過反對這個法條?? 要類推適用也別推的太遠..而且我不知道到時會不會像你說的一面倒 不過 誰知道情勢會不會相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7.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