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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had (mayasvi)》之銘言: : 資料不要每次都秀一半 : 你前篇所謂的"立法過程"還有個前因 : 是因為在此會期的一年前進行條文逐條審查時 : 立委們發現行政院版的草案對外資毫無設限 : 然後又發現相關法案(如電信法、廣電法、有線廣電法等等)對外資的設限標準又很分歧 : 立委們覺得滿頭霧水 : 於是要求列席的政院相關部會人員(如當時的新聞局副局長顏榮昌等人) : 回去把資料彙整釐清 : 一年後才有你提的這會期經建會人員列席說明並新增此條文 : 所以實際的立法過程是 : 提案的行政院因立委質疑 : 只好由原先的對外資不設限變成增列一條50%直接持股的門檻 : 可見該條文的立法精神是:不欲外人直接掌控衛視媒體 : 因此才搞了一個50%的門檻 : 你把政院的"提案意圖"搞混成所謂的立法精神 : 請搞清楚立法權是在立院 好嗎? : 原先沒對外資設限的政院版草案 : 進了立院以後 : 出來變成增列一條限制門檻 : 所以立法精神是:不欲外人直接掌控衛視媒體 : 這很難懂嗎? : 因此 : T台東鑽西鑽搞到外國人100%持股 : 根本就違反本法條的立法精神 : T台可以拿著條文形式鑽出它的100%外人持股還凹說合法 : 行政與司法機關當然也可以在它們的裁量空間做出切合立法精神的處分以實現正義 不要胡說了, 立法院提案是大家都可以提 除了行政院提出的版本之外 柯建銘跟張俊宏也都提了對外資限制合併持股上限50%的提案 問題是柯跟張的提案沒有被接受 被接受的是經建會提出的只限制直接持有50%的提案 而且經建會在提出這個提案的同時 已經有就此依條文只限制直接持有, 不限制間接持有說明 而審查會通過此案, 並經由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 這表示多數委員支持經建會的提案及說明 這才是立法的過程 哪來什麼 『立委們發現行政院版的草案對外資毫無設限 然後又發現相關法案(如電信法、廣電法、有線廣電法等等)對外資的設限標準又很分歧 立委們覺得滿頭霧水 於是要求列席的政院相關部會人員(如當時的新聞局副局長顏榮昌等人) 回去把資料彙整釐清 一年後才有你提的這會期經建會人員列席說明並新增此條文』 根本是胡說 如果要照你的說法 那柯跟張限制合併持股上限50%的提案被否決 是不是更清楚的表示, 本法立法時就已經排除了合併持股上限50%的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21.223 ※ 編輯: IBIZA 來自: 220.135.121.223 (11/05 08:44)
djcc:民進黨最近都在說鬼話 全都變成律師性格切入218.162.218.187 11/05 09:15
bena7:又是程建人又是胡志強的到底誰啦218.163.230.227 11/05 09:28
nightmarelee:持續不斷的放出消息讓綠軍拉抬選情 163.13.11.114 11/05 09:50
nightmarelee:想就知道,造勢場合一定全都在打TXBS 163.13.11.114 11/05 09:51
nightmarelee:然後支持者就被法條弄混跟著起舞.... 163.13.11.114 11/05 09:53
birdy590:你搞不清楚狀況的一點就是 203.204.206.13 11/05 11:19
birdy590:要解釋法律的時候, 立法原意是擺在後面的 203.204.206.13 11/05 11:19
birdy590:更正, 是"立法過程"擺在後面 203.204.206.13 11/05 11:19
birdy590:只要東方彩視沒有實際上營運的證明 203.204.206.13 11/05 11:21
birdy590:可以去否認它的法人格, 最後的裁決在法院 203.204.206.13 11/05 11:21
birdy590:會有這種理論正是因為空殼公司造成的漏洞 203.204.206.13 11/05 11:23
Cobraswin:那為何不問問審核通過的經濟部? 61.230.115.124 11/05 14:52
Cobraswin:公司的登記審核單位是經濟部耶 61.230.115.124 11/05 14:52
Cobraswin:何美玥卻表示:一切合法? 61.230.115.124 11/05 14:53
geesegeese:何沒有想到東方彩視會去買TVBS股票 XD 59.113.182.184 11/06 05:04
geesegeese:東方彩視買TVBS以外的電視台都不違法 59.113.182.184 11/06 05:05
geesegeese:但是買了TVBS就會去碰到衛星廣電法§10 59.113.182.184 11/06 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