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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udeh (阿德)》之銘言: : ※ 引述《tcpip ()》之銘言: : : 沒有了國民黨 台灣應該就不是今天的樣子 : : 國共內戰 將一堆當時的菁英趕到了台灣 : 被打敗的菁英, : 自認為的菁英。 : 日治時期台灣國民所得是日本的七成, http://www.japanresearch.org.tw/director-27.asp 日本統治時期的歷史文獻,絕大多數是日本統治者授意編撰的,因此日本史料的記載,都 從日本帝國的立場,視台灣如非洲為未開發的 ... 日本投降的1945年,台灣的個人國民 所得 約為90美元;國民黨政府下台的2000年,個人國民所得超過12000美\元,這裡可以窺見 . 本來台灣比日本經濟富裕進步 http://www.japanresearch.org.tw/director-27.asp 在日本統治之前,台灣在全中國之中是最富庶的,也是比日本繁榮進步。這表示 日本殖民統治台灣50年,在於奪取台灣的財富以利日本的「殖產興業」。 依當時的從軍記者松原岩五郎的紀錄,日軍1895年登陸台灣時,看見當時的台灣 確實要比日本富庶。「台灣萬物茂盛,動物植物之產多種多樣,高麗、遼東之地 根本不能與之相比,其土地有天賦之大富藏……台北府城,人口簇集,有一萬餘 .......... 方人民那樣對日軍奉承,各自高傲自滿之氣露出鼻端,視日軍到來如旅行者過來 ,簡直表示汝等以戰爭取勝,我等以金錢和物產自行生活,又奈我如何,臉色旁 若無人,傲慢自大,在市中橫行跨步,毫不忌憚。 [7] 」這名記者在甲午戰爭時,隨日軍到過朝鮮、遼東半島,他所描述的萬華,也是 那麼的繁榮,物資豐富,勞工勤勉,而庶民穿著絲、麻編織的豔麗衣裳,身上裝 飾金銀珠寶。這表示台灣在日本統治之前,確實是商業鼎盛,比日本富庶的「寶 島」。 日本在江戶幕府時代有21次飢饉,30次凶作米荒。1732-33年享保大飢饉,1782- 87年天明大飢饉,1833-36年天保大飢饉,以上是有名的三大飢饉。在飢饉的時 .......... 。1868年「明治維新」以後也至少有三次米荒,即1890年、1897年、1918年,日 本因缺糧而米價高漲、發生民眾搶米的「米騷動」。 日本明治國家的本質是強盜集團 ................ 反抗切割台灣的殖民地戰爭二十年 其實,大陸的中日戰爭,遠不如台灣的殖民地戰爭來得劇烈。甲午戰爭只打了8 個月,台灣的殖民地戰爭則從1895年到1915年共打了20年,日本統治期50年的五 分之二。日軍在台灣的殖民戰爭戰死的人數,遠比甲午戰爭戰死的人為多。至於 台灣同胞慘遭屠殺的總數,約近40萬人 [17] 。 ................. 日本佔據台灣時,以為可以驅逐大部分的台灣人回大陸,台灣島變成日本領土, 騰空後可以容納日本沒飯吃的多餘人口。日本外相陸奧宗光的治台三原則就是: 第一、威壓島民,第二、驅逐台民,第三、獎勵日本人遷台。割台初期日本的產 業尚未發達,農村多餘人口很多,日本老百姓都很貧窮,哪有台灣居民的富有。 日本貧民如果能遷移居住台灣島,就能解決日本多餘而沒飯吃的人口問題。 為了奪取台灣的這塊肥沃土地,永久而徹底的擁有台灣,日本同意在馬關條約第 五條第一項規定,限期2年的驅逐策。原居台灣的中國人,可在1897年5月8日以 前選擇去留,即限定二年期間移出台灣;不要移出的台灣殖民地居民,其後生殺 與奪之權就操在日本統治者之手。當時台灣的總人口約280萬,而離台回大陸者 僅5460人,真是九牛一毛之少 [20] 。給兩年期間,離台者這麼少,真是出乎日本政府意料之外。當時台灣經過清朝 200多年統治,開拓者的祖墳已經很多埋在台灣,個人土地財產也在台灣,大部 分的人不要回去大陸,回去的多是貪官污吏,剝削騙取民間的錢財然後回去的 [21] 。 : 現在台灣國民所得是日本的三成。 : 這就是所謂「菁英」的經濟奇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45.242 ※ 編輯: tcpip 來自: 218.174.145.242 (11/13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