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instean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之銘言:
: 我不是讀法律的,所以我希望懂法律的就法律觀點來回答我的問題。
: 如果已經知道某人預謀犯罪即將展開行動,檢警調不能夠先發制人阻止嗎?
我所敬愛的後藤(喜一)警部說過一句話:
"警察是感冒藥,而不是預防針。
警察的確對於犯罪有某種程度的抑制力,但是因為要防範未然,
就去盯住一個什麼事也沒做的人,這和把感冒藥注入健康的人身體裡一樣,
是有害而無益的。"
同樣的道理,今天非常光碟還沒有發行,也就是還不構成誹謗的要件,
警察怎麼可以"先發制人","假定"誹謗已經發生而逕行扣押呢?
--
陸孤瞻: "飲食欠泉,白水豈能度日?"
盧雲:"磨石麻粉,分米尚可充飢!!!"
分米充飢,志節不改,英雄!!!!
盧狀元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goet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