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oamax (大炸番)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非常光碟居然有副總統支持??!!
時間Thu Nov 17 22:13:50 2005
※ 引述《dodgerswei (dodgerswei)》之銘言:
: 在新聞上看到副總統開記者會講非常光碟 不懂
: 這有什麼重要的 不管說警察有沒有違法收索
: 這是警政署或是其他相關政府組織要去管的 跟副總統有啥關係
: 更何況那些光碟 前一版本的內容 就是一堆污衊他人名譽的東西
: 需要用到副總統站出來講話嗎? 總統府這麼多有的沒有弊案
: 怎麼很少看到 總統或副總統開記者會來解釋 自己家裏沒管好
: 開記者會來討論桃園發生的事 這到底是什麼邏輯?? 不懂
: 又看到姚文智 他一直強調言論自由 而且把非常光碟跟call-in節目相比
: 我真的是不知怎麼講 call-in好歹可以打電話進去 那如果是tvbs的call-in
: 更是很嚴肅的節目 之前我記得還邀請了一堆立法委員 藍綠都有
: 跟非常光碟那種跟八卦雜誌類似的東西 是一樣嗎? 難道那些綠的委員
: 之前上tvbs都是去搞笑的嗎 而且tvbs還有出示公文 更有找一些相關人士
: 來一起討論 那跟非常光碟用一推短劇來毀謗別人一樣嗎? 又聽到呂秀蓮
: 居然可以講到國民黨想把之前的戒嚴時期那樣的限制言論自由帶回台灣
: 這 真是聽不下去了 別人罵你 還不能反擊喔 那是不是隨便哪個人
: 有錢的都可以拍個非常光碟喔 今天看到報紙 非常光碟都已經上報表示要發行了
: 都不能阻止 至少把內容拿來看看有沒有毀謗都不行
: 原來台灣的法律是這樣 早說我也應該去學法律了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92 條
罰則 (九) -誹謗)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
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警方查扣的光碟,照以前的內容來看,製作的目的,就是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
可以算是一種犯罪工具,
老是在出版法講來講去,感覺沒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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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51.240
推 CDRW:那也要等它出了在判才行 218.168.98.33 11/17 22:44
推 peregrinos:意圖~~~是要等出了再判嗎? 61.216.112.232 11/18 03:05
推 Linama:後面那些情事才是本法要點吧 222.157.80.82 11/18 04:06
→ Linama:如果光意圖兩字就成立罪名的話 那全台灣的 222.157.80.82 11/18 04:09
→ Linama:的助選員跟候選人不就通通犯法 照你的邏輯 222.157.80.82 11/18 04:10
→ Linama:他們都希望自己當選 在1對1的選舉裡 自身的 222.157.80.82 11/18 04:11
→ Linama:一句意圖 就通通被你打死拉! 222.157.80.82 11/18 04:13
推 coloamax: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才是重點吧 218.175.51.240 11/18 20:30
→ coloamax:立委在立院可以亂說話,有法律保障,出門亂 218.175.51.240 11/18 20:31
→ coloamax:說,還是得乖乖等被告 218.175.51.240 11/18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