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灣中小企銀肯和解
‧民進黨推動第一次金改,台灣中小企銀是公股銀行,配合民進黨的第一次金改政策將三
十億、五萬筆債權賣給(AMC)債權管理公司Colony Capital Asia Pacific Pte. Ltd.,
並非洲錫瑋特權施壓台灣中小企銀。熟悉金融商品的都瞭解,(AMC)購買債權都是以原
價的18%-25%向出售銀行購買,所以在當時債券已由台灣中小企銀轉移至Colony Capital
Asia Pacific Pte. Ltd的情況下,周錫瑋賠償他們三百萬,該公司已經回本,而且只塗
消周錫瑋的債權,其他三位連帶保證人的債權依然存在,該公司依然可以繼續追償。換句
話說,這一切還得感謝民進黨。
根據推文找到所謂的"真相"
不過我覺得最好還是由銀行出面說明較佳
因為上面的資料有一些模糊的地方存在
第一 周錫瑋是賠兩百萬 而非三百萬
第二 若購買債權是以原價之百分之二十五作計算 若債權原價是一千五百萬 則總計
債務人只需賠 1500(萬) / 4 = 375(萬) 其他配合金改政策應是由政府吸收
那麼為何周錫瑋僅是四個連帶保證人之一
卻付出了超過二分之一的數額呢
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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