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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keismykey ()》之銘言: : ※ 引述《birdy590 (Birdy)》之銘言: : : 目前事情攤開來是這樣: : : 法院判周錫瑋敗訴應該還錢, 而且銀行已經準備強制執行, 但是最後(因不明原因) : ^^^^^^^^^^ : 所以羅陣營認為此不明原因攤開來說即是周的立委身份以致於他可享有特權囉? 永洲案發生在周錫瑋擔任省議員時,當時省議員向省府行庫超貸, 蔚為風潮,所謂「印章被盜刻」,也是慣用伎倆, 省議員因此被稱為「全世界最好的職業」。 這些事情,當然是陳年舊案,但政治人物必須接受檢驗, 不是「船過水無痕」。 http://tw.news.yahoo.com/051117/19/2jfqa.html : : 撤銷告訴, 最後把這筆貸款當做壞帳一併賣掉. : : 周說這是用兩百萬"和解", 但是這並不是銀行會做甚至是應該做的事情 : : 其它的細節根本不值得研究, 像銀行要找哪個連帶保證人還錢是銀行的自由, : : 但是不代表銀行可以隨便就把貸款當成壞帳. : 如果真有特權 那我就覺得很奇怪了 : 為何不用特權讓自己連所謂的"和解金"都不用付呢 不用付1300多萬就已經很多了 小惡就不算是惡了嗎? 什麼邏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61.141
sonyu:1300萬對一般人而言絕對不是小惡吧@_@218.168.153.148 11/19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