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jphart (反修憲,救台灣)》之銘言:
: ※ 引述《Jacques (文章只po五分鐘)》之銘言:
: : 給Lijphart先生
: : 不是id響亮講的話就是對的
: 這個id太猖狂,我知道,
: 只不過用了很多年,當然,我不敢附A. Lijphart教授之驥末,
: 不過閣下也不需要用id來酸人
: : 我也是學政治的,我法律念的不好,政治也念的不好
: 既是如此,閣下就不該在上一篇文章,
: 要人家多去唸書
: : 所以會更尊重那些法律系的憲法教授
: 教授值不值得被尊重,
: 與他們是法律系或者政治系無關,
: 而在於能不能堅守自己的專業領域,
: 就事論事
: 事實上,我最尊敬的憲法學者,
: 是任教於法律系而非政治系
: : 我深深覺得你只是從「政治面」來解釋這些事情
: 憲法本來就是政治的產物。
: 而且我相信只要稍有程度的憲法教授,
: 不管是政治的還是法律的,
: 都會告訴你「憲法」和「憲政」,
: 後者就是憲法的運作,憲法是死的,
: 什麼是憲政的運作?不就是民主政治在憲法下的運作?
還是不懂啥是憲政的運作
可以再進一步解釋嗎
或是可以介紹一本憲法的教科書來參考嗎
: 憲政是活的
: 憲法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需要憲政來補實,
是不是所有的憲政運作都可以被容許
還是說這是原則或是說這是例外
是不是有標準可以尋找
如果有標準可以尋找
那被容許或被例外的標準是怎樣
: 你可以看不起這個部分,
: 但我認為,這才是憲法的精神所在。
: 老共的憲法很棒,那又如何?
老共的憲法我沒有接觸過
老共的憲法是不是比其他國家的好這個我也判斷不出來
但是還想知道棒在哪裡
是在基本人權的保障上還是政府體制的建構上棒
如果真的很棒那麼因為憲政的關係沒去實行或遵守不是很怪嗎?
那是不是我們如果用憲政來發展我們的運作
會不會步上老共的後塵
還是說根本就是老共不遵守他們的憲法也就是說他們的憲法根本沒有規範效力
那這樣的憲政運作是不是就取代憲法
又或者說還有其他的可能性
: : 但是不可否認的,政治系的憲法教授跟法律系的憲法教授看憲法的角度不同
: : 或許你有了政治系憲法教授的良師教導
: 你搞錯了焦點,也沒看懂我的文章
: : 但你有試著從「法律面」來看我們的憲法,來討論這個問題嗎?
: 看我們在討論什麼吧。
: 你上一篇文章,回文的焦點,
: 顯然和那些推文不一致,根本是各說各話,這是其一。
: 另外,你在憲政比較實例上的舉例,
: 也是錯多對少,這是其二
可以再具體詳細點指出
哪裡錯哪裡對
因為我看不太懂啦
所以很難判斷對錯
煩請指教晚輩
: 我只是針對你的po文回文,
: 假如你要從法律面討論,或許我有興趣,
: 或許沒興趣,你弄個主題,大家看看吧
: : 為什麼法律系跟政治系的憲法互不承認學分
: : 說真的只有吳庚算是在政治系裡面的法學家
: : 你看其他教憲法的有哪一個是拿公法學學經歷在教書的
: : 那你再看看法律系教憲法的又是拿什麼學經歷在教書
: 我不明白你不針對我的回文回應,
: 卻把這部分扯出來的用意,
: 我尊重你這部分的見解,我沒有意見
: : 從你的id看來
: : 想必你應該是學政治的
: : 政治系的人在討論憲法,跟法律系的人討論憲法
: : 口吻就是不一樣
: : 雖然我是學政治的,但我更尊重學法律的
: : 我的憲法學的不好
: : 請你多教我們一些
: 我還是那句話,憲法是死的,
: 憲政是活的,憲法的精神在於憲政,
: 不在死守條文,
: 民主政治的一些基本原則,不會因為條文的不同而不同,
: 如責任政治、多數統治、主權在民,
: 這是老掉牙的老生常談,
: 但討論憲法體制時,若不把這些因素考量進去,
: 再多的條文解釋,都是白搭
還有一點
就是我們一直說我們學法國的制度
可是明明我們的條文跟法國好像不太像
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
那如果要引用的會
是不是條文(規範)要先很像
事實也要很像
才有引用的可能
聽朋友說
好像是要在規範基礎還有事實基礎相同的情況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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