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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ques (文章只po五分鐘)》之銘言: : 給Lijphart先生 : 不是id響亮講的話就是對的 這個id太猖狂,我知道, 只不過用了很多年,當然,我不敢附A. Lijphart教授之驥末, 不過閣下也不需要用id來酸人 : 我也是學政治的,我法律念的不好,政治也念的不好 既是如此,閣下就不該在上一篇文章, 要人家多去唸書 : 所以會更尊重那些法律系的憲法教授 教授值不值得被尊重, 與他們是法律系或者政治系無關, 而在於能不能堅守自己的專業領域, 就事論事 事實上,我最尊敬的憲法學者, 是任教於法律系而非政治系 : 我深深覺得你只是從「政治面」來解釋這些事情 憲法本來就是政治的產物。 而且我相信只要稍有程度的憲法教授, 不管是政治的還是法律的, 都會告訴你「憲法」和「憲政」, 後者就是憲法的運作,憲法是死的, 什麼是憲政的運作?不就是民主政治在憲法下的運作? 憲政是活的 憲法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需要憲政來補實, 你可以看不起這個部分, 但我認為,這才是憲法的精神所在。 老共的憲法很棒,那又如何? : 但是不可否認的,政治系的憲法教授跟法律系的憲法教授看憲法的角度不同 : 或許你有了政治系憲法教授的良師教導 你搞錯了焦點,也沒看懂我的文章 : 但你有試著從「法律面」來看我們的憲法,來討論這個問題嗎? 看我們在討論什麼吧。 你上一篇文章,回文的焦點, 顯然和那些推文不一致,根本是各說各話,這是其一。 另外,你在憲政比較實例上的舉例, 也是錯多對少,這是其二 我只是針對你的po文回文, 假如你要從法律面討論,或許我有興趣, 或許沒興趣,你弄個主題,大家看看吧 : 為什麼法律系跟政治系的憲法互不承認學分 : 說真的只有吳庚算是在政治系裡面的法學家 : 你看其他教憲法的有哪一個是拿公法學學經歷在教書的 : 那你再看看法律系教憲法的又是拿什麼學經歷在教書 我不明白你不針對我的回文回應, 卻把這部分扯出來的用意, 我尊重你這部分的見解,我沒有意見 : 從你的id看來 : 想必你應該是學政治的 : 政治系的人在討論憲法,跟法律系的人討論憲法 : 口吻就是不一樣 : 雖然我是學政治的,但我更尊重學法律的 : 我的憲法學的不好 : 請你多教我們一些 我還是那句話,憲法是死的, 憲政是活的,憲法的精神在於憲政, 不在死守條文, 民主政治的一些基本原則,不會因為條文的不同而不同, 如責任政治、多數統治、主權在民, 這是老掉牙的老生常談, 但討論憲法體制時,若不把這些因素考量進去, 再多的條文解釋,都是白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3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