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ques (文章只po五分鐘)》之銘言:
: 給Lijphart先生
: 不是id響亮講的話就是對的
這個id太猖狂,我知道,
只不過用了很多年,當然,我不敢附A. Lijphart教授之驥末,
不過閣下也不需要用id來酸人
: 我也是學政治的,我法律念的不好,政治也念的不好
既是如此,閣下就不該在上一篇文章,
要人家多去唸書
: 所以會更尊重那些法律系的憲法教授
教授值不值得被尊重,
與他們是法律系或者政治系無關,
而在於能不能堅守自己的專業領域,
就事論事
事實上,我最尊敬的憲法學者,
是任教於法律系而非政治系
: 我深深覺得你只是從「政治面」來解釋這些事情
憲法本來就是政治的產物。
而且我相信只要稍有程度的憲法教授,
不管是政治的還是法律的,
都會告訴你「憲法」和「憲政」,
後者就是憲法的運作,憲法是死的,
什麼是憲政的運作?不就是民主政治在憲法下的運作?
憲政是活的
憲法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需要憲政來補實,
你可以看不起這個部分,
但我認為,這才是憲法的精神所在。
老共的憲法很棒,那又如何?
: 但是不可否認的,政治系的憲法教授跟法律系的憲法教授看憲法的角度不同
: 或許你有了政治系憲法教授的良師教導
你搞錯了焦點,也沒看懂我的文章
: 但你有試著從「法律面」來看我們的憲法,來討論這個問題嗎?
看我們在討論什麼吧。
你上一篇文章,回文的焦點,
顯然和那些推文不一致,根本是各說各話,這是其一。
另外,你在憲政比較實例上的舉例,
也是錯多對少,這是其二
我只是針對你的po文回文,
假如你要從法律面討論,或許我有興趣,
或許沒興趣,你弄個主題,大家看看吧
: 為什麼法律系跟政治系的憲法互不承認學分
: 說真的只有吳庚算是在政治系裡面的法學家
: 你看其他教憲法的有哪一個是拿公法學學經歷在教書的
: 那你再看看法律系教憲法的又是拿什麼學經歷在教書
我不明白你不針對我的回文回應,
卻把這部分扯出來的用意,
我尊重你這部分的見解,我沒有意見
: 從你的id看來
: 想必你應該是學政治的
: 政治系的人在討論憲法,跟法律系的人討論憲法
: 口吻就是不一樣
: 雖然我是學政治的,但我更尊重學法律的
: 我的憲法學的不好
: 請你多教我們一些
我還是那句話,憲法是死的,
憲政是活的,憲法的精神在於憲政,
不在死守條文,
民主政治的一些基本原則,不會因為條文的不同而不同,
如責任政治、多數統治、主權在民,
這是老掉牙的老生常談,
但討論憲法體制時,若不把這些因素考量進去,
再多的條文解釋,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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