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jphart (反修憲,救台灣)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媒體的可怕之處
時間Mon Jan 2 21:04:30 2006
※ 引述《Jacques (文章只po五分鐘)》之銘言:
: : 推 drt:組閣權在誰手上根本沒有爭議好嗎,有爭議的是 220.139.217.190 01/02 13:04
: : → drt:該怎麼做,真是不知所云,你不過是謾罵而已 220.139.217.190 01/02 13:06
: : 推 Jacques:該怎麼做,就是阿扁自己任命想要的人 210.85.138.222 01/02 13:15
: : 推 drt:對啊,國會多數聯盟組閣也是要啊扁任命並賦予 220.139.217.190 01/02 13:17
: : → drt:組閣權,這不過是"做法之一",如果阿扁願意的話 220.139.217.190 01/02 13:19
: : 推 GianniC:陳水扁有權任命他想任命的人 61.230.14.86 01/02 13:20
: : → GianniC:但是沒有資格去怪別人在國會不去同意他的 61.230.14.86 01/02 13:20
: : → GianniC:作法 61.230.14.86 01/02 13:20
: : → GianniC:要自行其是就後果自負!! 61.230.14.86 01/02 13:21
: : 推 Ilovemeteor:要由國會多數黨組閣為何不改成內閣制 219.71.242.65 01/02 14:30
: : → Ilovemeteor:我憲法學不好所以才有上述疑問 219.71.242.65 01/02 14:31
閣下的文章看似成理,但是根本沒有說明上面推文提出的論點
: 我簡單的回應一下
: 我們憲法本文是怎麼規定行政院長產生的方式呢?
: 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後來憲法增修條文到了第四次修憲之後
: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十八日第三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三讀通過
: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總統公布
: 條文曰(第三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第四~第七次修憲條文)
: 也就是說適用第四次修憲以後的行政院長產生方式(由總統任命不經立法院同意)
: 的院長
: 計有蕭萬長先生(兩任)、唐飛先生、張俊雄先生、游錫?先生 (兩任)
: 及現任的謝長廷先生
: 既然李登輝擔任總統的時候任命蕭萬長先生任行政院長都沒問題了
李登輝任命蕭的時候,國民黨掌握國會穩定的絕對多數,
民進黨卻不然,他從未掌握過國會的穩定過半多數,
這是最大的差別。
: 怎麼國民黨一朝不是執政黨(還不齒李登輝)這時候又自以為對組閣的內容可以影響呢
應不應該有影響,本來就是憲政運作而非憲法規定,
換句話說,只是看總統願不願於基於憲政運作穩定考量,
在無法掌握國會穩定多數時,進行換軌罷了
: 當初在修憲的時候,連戰、馬英九、宋楚瑜都很清楚的明白
: 這套憲法就是為了要鞏固總統對行政院長任命權,完全不受立法院的干預
: 甚至那些出走民進黨的,例如陳文茜、許信良、鄭麗文,也都明白
: 所以國民黨、泛藍、民進黨出走由綠轉藍的人,大家都知道這件事
大家都知道的是,當初憲法修正時,
抄的是法國第五共和的憲法,
也就是當總統與國會穩定多數政黨或聯盟不同黨派時,
為了憲政穩定運作,就應該釋出組閣權。
基於責任政治的原則,不釋出組閣權也並非不可,
但同樣得承擔施政成敗的責任,
與總統不同立場的多數國會,沒有義務幫少數內閣通過法案,
再強調一次,這本來就是只是看總統的民主素養如何罷了
: 從陳水扁先生當選總統以來,反對黨沒有一天不覬覦行政院長的人選
那可未必,現在這個爛攤子,
國民黨也未必肯接,假如真的這麼想要這個位子,
早就推動倒閣了。
泛藍在民進黨執政之初有點混亂,
但後來策略很明顯,就是運用國會多數「玩你玩到死」,
你這麼愛組閣權,就玩玩看,
玩到現在,果然總統的滿意度加上行政院長的滿意度,
加起來乘以二和在野黨主席差不多
: 如果說2000年來第一次政黨輪替,想要混淆視聽,一開始好像還很有道理
: 到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
: 只要民進黨沒有在國會席次過半,泛藍都吵著要組閣或是影響組閣人選
從來就只有陳水扁試圖用閣員分化泛藍,
泛藍對主動組閣的態度,一向是很消極的
: 這次是為什麼泛藍又要吵著組閣或是影響組閣人選
: 引爆點不過就是縣市長選舉形勢比人強
這也沒什麼了不起,民主政治就是民意政治,
誰的選票多,誰的聲音就大,
當總統的支持度只剩一成時,統治的正當性,
本來就很容易受到質疑
: 這一點我請問大家,你說國會人數比人多,要來影響組閣好像還有點似是而非
: 縣市長國民黨籍人數多,這你也要來組閣
: 擺明是來鬧笑話的
國民黨迄今有主動要求陳水扁讓他組閣嗎?
每次不都是總統府放出一個風聲,
國民黨被動回應,拒絕個別入閣?
這就政黨政治來說,一點問題都沒有
你的笑話在哪裡?
: 好
: 老師有沒有說過,有機會就要把握,不要觀望
: 觀望是給沒有把握又沒有眼光的人藉口
: 第七次修憲,泛藍為什麼不把同意權重新修進去?
: 讓這個「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繼續留著
: 沒有同意權,泛藍還想拿什麼來影響組閣權
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
若是有點民主素養,就應該自己把組閣權交出來,
不然就別怪憲政運作發生危機,這是自找的
少數政府運作了五年多,你還無法清醒嗎?
: 一個國家的憲法或憲政運作只要沒有同意權制度或同意權傳統的國家
: 國會對閣員的組成影響力就很小
: 你看美國總統制國家就是沒有同意權制度及同意權傳統的國家
: 所以美國總統對閣員的任命享有較大的權力
: 反觀法國第五共和就是沒有同意權制度卻有同意權傳統的國家
: 所以當總統和國會多數黨不同黨的時候,國會多數黨對閣員組成的影響力就很大
我不知道閣下的憲法老師是誰,
但他對憲政體制顯然是外行。
你拿美國比法國,根本是鬼打架,完全不一樣的制度。
我舉兩千年的波蘭當例子,
波蘭和台灣、法國當差不多,也是雙首長制國家,
和台灣同一年總統大選,結果總統和國會多數聯盟不同,
人家總統照樣釋出組閣權,
請問不久前還是共產國家的波蘭,有什麼國會行使「同意權」的傳統?
法國就不用說了。
當初法國第五共和憲法,更是為了鞏固總統權力,
甚至被學者形容成「皇帝總統制」,
但當總統和國會多數分屬不同政黨時,
人家也是願意把組閣權交出來,進行換軌,
你說的,跟事實根本是兩回事
: 那我們中華民國是什麼情況呢
: 中華民國的憲法本文就是有同意權制度
: 但是透過修憲凍結了同意權制度
: 所以現在中華民國沒有同意權制度
: ok,中華民國沒有同意權制度,那有沒有同意權傳統呢?
: 這也就是泛藍在2000年選舉後一直想從法國引進的一個觀念
這不是2000年選舉後才引進的觀念,
當年修憲,很明白的是依照法國雙首長制修憲,
而雙首長制很重要的精神,就是換軌機制,
你又搞錯了
: 來破除立法院同意權被憲法增修條文凍結,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外
: 還要經過立法院的同意
: 很抱歉,這也是不可行的
: 一定會有人質疑我為什麼要這樣講,分明在幫民進黨解套
本來就是在幫民進黨解套,
不過也沒差,繼續霸佔著組閣權,
民進黨也只是把自己害得更慘而已。
老實說一句,人家法國總統波蘭總統真的這麼笨?
好不容易選一個總統出來,還把行政權拱手讓人?
這是迫於政治現實線的無奈,不放出來,
下場就是今天的陳水扁,和陳水扁上台後的歷任行政院長
: 事實上你多唸點書就不會這樣覺得了
哈哈,這句話非常幽默喔
: 人家法國從第三共和以來就有內閣制的傳統,同意權要不要行諸成文法典已不重要
: 不得不承認他們憲法習慣的厲害
: 所以到現在第五共和沒有同意權的條文,但在某些情況下
: 國會對閣員的組成是具有影響力的
你去翻一下法國第五共和為什麼建立的,
就會發現自己這個論點有多荒謬
: 那再來看我們中華民國
: 剛好是憲法有同意權制度,增修條文加以凍結
難道法國從第四共和到第五共和,
沒有取消國會對總理的同意權?
: 這時候還有人主張以憲法習慣來讓同意權「復辟」
: 那當初修憲可謂是「白忙一場」
不復辟也可啊,又沒有人拿刀子硬架著陳水扁任命馬英九,
只是要這樣玩,就自己負責罷了
: 因此同意權是絕對不復存在的
那又怎樣?
行政院和立法院的權責關係,有變動嗎?
: 至於對組閣有沒有影響力,泛藍想要有,但陳水扁先生也可以不理會
: 套句民法的話,請問您的請求權(理論)基礎何在?
: 以上
: 歡迎各位憲法先進不吝賜教
: (我想這種文章大概五年前也po過吧)
可見得閣下五年來,
對憲法的認知顯然一點進步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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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39.216
推 emonica:~推 [責任政治]這句話 61.65.177.79 01/03 03:19
→ emonica:行政院不向國會負責的話~ 那些官員也不用 61.65.177.79 01/03 03:20
→ emonica:每天備詢一直被罵了~ 61.65.177.79 01/03 03:21
推 Attemborough:推 完全是從頭到尾痛宰屠殺某人XD 220.139.251.82 01/07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