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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分級制度即將開罰 公聽會砲聲隆隆
■苦勞報導2005/05/18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於去年12月1日正式上路,
由於辦法中規定的罰則過重,引發各界反彈,當時的新聞局長林佳龍
於是決定將辦法中罰則的相關規定,延後到今年7月1日施行,匆匆數
個月過去,時空環境並沒有發生多大的變化,辦法裡的爭議依然,其
母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規定也沒有改變,罰則開動的七月一號卻迫
在眉睫,到底該怎麼辦?5月17日,立法院「文化立法推動聯盟」召
開公聽會。「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等團體特別動員,希望將論辯的
過程透過公開的形式,帶到社會大眾的面前。
【分級制度未開罰 寒蟬效應已造成恐怖氣氛】
公聽會裡,代表積極推動出版分級制度的團體,如兒福聯盟、
主婦聯盟、終止童妓協會發言集中在希望辦法盡快完全施行,並認為
政府不應因業者的壓力,而將出版品分級制度的時程一再延宕,並且
強調電影電視的分級制度行之多年,也不曾發生過太大的爭議,為何
獨獨對出版品的分級,就有那麼多的阻力、並認為,推動分級制度,
也希望讓成年人有閱聽的權力,分級並不是要區分出版品的好壞,而
是希望作出適當的區隔,以保障兒童及青少年。
代表「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發言的阿端表示,自從「出版品
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上路以來,從出版業者到最下游通路商,所
形成的「寒蟬效應」,並沒有因為罰則的暫緩而延遲發生,業者不知
何時會被取締、作者也不知何時會違法,分級制度已經因為全面性的
道德恐慌,改變了出版界的生態。
阿端並質疑,新聞局每個月都有一兩次和出版業者、而福團體
進行不公開、外界不能參與的密會,政府恣意拿著公眾的閱讀權益,
和保守團體協商;他批評,辦法中兒少不分的立法,將零歲到18歲,
都打成幼兒、以模糊的標準、嚴厲的罰則,擴權解釋刑法235條,阿
端說,在這種情況下,分級制度不但影響了兒童、少年的閱讀權利,
也壓縮了成年的的閱讀空間。
【扼殺想像空間 箝制創作自由】
性別人權協會王蘋從婦運中,婦女拒絕被保護,而應從女性的
需求出發的例子認為,整部兒少法都看不到兒童及青少年的主體、也
看不到兒童及青少年內部的差異,造成行政單位以反同、恐性的意識
形態來執法,他認為兒少法第二十七條必須被重新檢討,分級制度應
該與「保護」脫鉤,對於兒童及青少年,應該是賦與權力,而非盃奪
其其權力,如果希望台灣充滿許多顏色的多元聲音,就應該釋放成人
的資源、空間給兒童及青少年。
許多出版、流通業者與作家也都出席了這場公聽會,除了主流
的誠品、金石堂發言集中在辦法的執行技術層面問題外,大家對於分
級制度,幾乎是砲口一致,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說,全世界對出版
品分級的只有香港和澳門兩個地方,國外都沒分級制度,出版品拿到
台灣,要如何接軌,這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要實施這樣的思想管制,
簡直是國際的大笑話。重要的同志出版品供應者晶晶書庫賴正哲,與
集合出版社林寒玉也強烈批判分級制度的荒謬,賴正哲目前因為陳列
同志刊物「雄風」,還官司纏身,他說,不只是分級制度,後面還有
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用違憲的方式在侵害人權,他質疑,進行出版
品評鑑的「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連對於性的基本知識都沒
有,還想要進行評鑑,實在是天大的笑話;林寒玉說,讓青少年與討
論性的讀物隔離,將讓他們更沒有辦法面對成長的困擾,他說,如果
讓許多青少女同志可以接觸到這些材料,一定可以免除許多自殺的不
幸。
剛剛從建中畢業、穿著一身高中制服與會的蔡智軒,曾經推動
千人連署,反對分級制度,他激動地表示,為什麼大人的世界要拿青
少年在箝制人民自由的工具?漫畫家高永認為,新聞局宣示「文字從
寬、圖片從嚴」的執法方向,造成出版界的寒蟬效應,已經為原本就
弱勢的台灣漫畫界帶來更大的壓迫;言情小說家李葳說,言情小說只
是反映社會現實,主張分級的大人,其實只是不能接受小還有情慾這
件事,但是難道把他們隔絕在外面,界真的是無菌的了嗎?知名的作
家、也是性學家的許佑生,希望社會能夠讓人可以合法、受尊重地看
A片,讓人霧煞煞的分級制度,讓創作者去斟酌會不會碰到限制,最
後出來的東西,將不是創作,而是填空。
【民主的考驗】
面對反對人士的砲聲隆隆,代表新聞局出席的出版處處長鍾修
賢只是唯唯諾諾地說,新聞局只是依據兒少法第27條制定分級辦法,
在法律未修正前,如何實施要多聽大家的意見;王蘋認為現行的分級
辦法,以保護之名進行歧視,無論如何一定要暫緩,反對假分級制度
聯盟朱玉立強調,官方絕不可用依法行政來規避責任,現在應該積極
一起來推動修法的工作。
出版品分級制度在風風雨雨中上路,接下來要進行的就是網際
網路的分級,公聽會中雖然砲聲隆隆,事實上,挾著官方的力量,一
手推動制度的,是在公聽會上不大發言為自己立場辯護的保守團體,
其中如終止童妓協會祕書長李麗芬、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主婦聯
盟董事呂錦軍,都是官方簽約指定的諮詢機構「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
基金會」的委員,保守團體無需藉著反對者的疾言厲色,只需在非公
開場合,與官方協力,就可以輕易地操縱分級制度,類似公開討論的
形式,究竟能發揮多大的功效?這或許也是對民主制度的一個考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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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 politics
標題: [立報]社論:東星大樓國賠案對馬英九的考驗
時間: Sat May 28 11:32:11 2005
※ [本文轉錄自 LP_Daily 看板]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 LP_Daily
標題: [立報]社論:東星大樓國賠案對馬英九的考驗
時間: Sat May 28 11:31:13 2005
社論:東星大樓國賠案對馬英九的考驗
歷經數年纏訟,921大地震時北市唯一的受災社區東星大樓國賠案
終於二審終結。這回高院除重新度量賠償金額外,判決結果與地院幾
乎等同。因此,東星大樓國賠案是否上訴,亦考驗著準備「競逐大位
」的馬市長。
目前北市府考慮提起再上訴理由,無非以下三點。其一,替市民看
緊荷包,是市府的責任。就算最後結果仍是敗訴,也應爭取到最後一
刻,或盡量將賠償損害降到最低。其二,損害事實發生時間的法律爭
議:東星大樓竣工於1980年,而1981年《國家賠償法》才通過,就法
理論,東星大樓無須適用國賠標準。其三,本案判決認定工務局於建
築管理之角色,須主動積極監督承造人、監造人是否依建築相關法令
進行設計、施工,並做實質、周密之查核,使得公務人員核照把關的
責任向上修正,故市府一旦認賠,則必須扛起監督建商的最大責任,
此後要求比照辦理的國賠案恐將層出不窮。
對以形象清新、富理想性為標榜的馬市長而言,這顯然又是一次施
政內涵的考驗。所謂清新、理想性,其實十分空洞,但從中央健保欠
費案到東星大樓案的纏訟狀況來看,對其而言,「看緊市民的荷包」
與否,似乎就是檢驗其施政績效以及清新度、理想性的唯一標準。替
市民看緊荷包,固然可做為一個檢驗指標;但倘若以之為「唯一標準
」,則未免太過褊狹。事實上,具有標竿意義的東星大樓國賠案一旦
成立,過去公務人員與建商的關係將在法理上翻轉,使公務員不但得
主動偵察建築過程建商是否偷工減料,更賦予地方政府代位求償的職
責,縮小不法建商的投機空間;這不只將打擊長期以來鑽公司法與營
建法規漏洞的營建資本,更將強化北市建物安全,並在根本意義上提
高政府職能的公共性。
是以東星大樓國賠案一旦就此確立,市府雖然荷包失血,卻足以撼
動部分營建資本與官僚審查相勾結的利益關係,強化政府抵禦官資連
結的法理基礎與公共職能。馬市長倘若不做此想,猶堅持以「看緊市
民荷包」為檢驗其施政清新度與理想性的「唯一標準」,力爭該案上
訴,則我們已可預知,即便他日馬市長榮登「大位」,然其治下的政
府單位,和今天的國家機器不會有太多實質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