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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mo (朋友的朋友)》之銘言: : ※ 引述《smilefish (迷喵?)》之銘言: : : 還是一樣 : : 關於興票案的不起訴書,請去Chuyu板看看#2000篇你就可以知道瑕疵有多少了 : : 如過宋先生真的清清白白 : : 為什麼不好好把事情說清楚?明明知道這件事情會對選戰造成很大的影響 : : 為什麼硬要拖到李登輝開始緊咬他時才開始緊張? : : 從頭到尾,宋先生還是沒有把興票案說清楚 : : 反而是國民黨跑出來說什麼 "對國民黨而言,興票案已經不存在" : : 這樣明目張膽的包庇是以為沒有人看的出來嗎? : 我也說了..... 我認為他本來就有很多疑點沒說清楚 : 不過 現在是阿扁當家 : 提倡法治是他任內的目標... 司法系統他也絕對有積極的影響力 : 拜託 有問題基於司法公正 不要讓罪犯逍遙法外 : 快辦他吧~~~ 他真污錢快把他抓起來判罪吧 : 但如果一直沒有辦法證明... 那這不就是構陷~??? : 這點法律精神 沒人不懂吧~??? : 興票案吵了四年還沒吵完 : 拜託 趕快讓他結束好嗎~??? : 有個段落就拜託請結束... : 一直沒證據也請弄到有證據再放話... : 如果宋楚瑜到死都沒人能證明他有罪 : 誰又要給他的清白~??? 興票案2000年吵了一下因為連戰不追究而不了了之,現在因為宋楚瑜是候選 人,我們用更審慎的態度去質疑候選人的人格操守問題不可以嗎?當時的背 景沒有發現證據就代表永遠找不到證據,就代表他一定清白嗎?現在沒有證 據所以我們質疑,我們要再偵查,等到找到證據的時候再放話幹嘛?直接抓 起來了,還再放什麼話?連你都覺得一個候選人"有很多疑點沒說清楚",難 道我們不能再調查嗎?興票案的爭論不是吵四年,是2000年和2003年的幾個 月,而且是宋楚瑜說了四年還說不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18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