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terxx (獵人)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馬市長真的是讀法學出身的嗎?
時間Tue Nov 11 02:14:40 2003
※ 引述《AAQQUUAA (就是這樣囉)》之銘言:
: ※ 引述《Hunterxx (獵人)》之銘言:
: : 的確!我很感激你做了一些瞭解
: : 可是我事後不都趕上了了你的進度和論點
: : 而什麼叫做拾人牙慧
: : 我雖不是學法律的
: : 法律最常做的
: : 不是引用一些法條
: : 並對相關法條及實際現況進行解釋?
: : 難道說 引用這些
: : 就是拾人牙慧?
: 哪邊不是拾人牙慧
: 明明就和台北市政府的論點一模一樣 四十五條之二和二十九條之一
我所提出的說法
幾乎絕大部份都引用於
行政院新聞局過去及現在的說法和執行
(
包括璩美鳳案件當時新聞局的說法
也是引用廣電法29-1條
http://www.ettoday.com/2001/12/18/703-1237877.htm
以及新聞局針對該「非常光碟」
也以沒有送審展開取締
)
為何不說我跟新聞局的論點一樣???
: 在這邊有誰能看出來和光碟有無許可字號有關??我想大概只有你
: 那時候講光碟需要有許可字號根本是人云亦云 拾人牙慧
這樣叫拾人牙慧?
拜託!
正版光碟需要新聞局的核准字號(XX廣錄XXXX號)
是我從很早以前買正版光碟
就知道的事情
(
我以前還弄丟一片圖書館的VCD光碟
要賠還得賠有「黃色標籤新聞局核准字樣」的公開播放版
還不能賠白色標籤的家用版
花了3-4000元
你說我知不知道!
)
而網路上知道 合法影音光碟需要新聞局核准字號的人
不知道有多少!
什麼叫做只有我一個人知道?
而你自己不知道
就說別人拾人牙慧
可不可笑??
: 在我查了施行細則之後 廣電法施行細則的確有講到要依規定送審
: 要有許可字號那也是施行細則的規定 但是接著罰責的規定在45-2
: 45-2又必須以29-1為規範 但是45-2 29-1就是和光碟有無送審沒關係呀
: 當你引用施行細則39條 那已經直接宣告台北式政府引用法條失當
: 這部份你以新聞局也開始查緝來回應我
: 這樣哪邊又不是拾人牙慧
什麼叫拾人牙慧?
我也說過
我的見解在於
根據 廣電法
第二條 第11項中 提及
稱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者,指經營、策劃、製作、發行或託播
廣播電視節目、廣告、錄影節目帶之事業。
所以我認為
29-1條中所謂的設立
不是僅只有單純企業設立的行為
而是企業有經營、策劃、製作、發行或託播
廣播電視節目、廣告、錄影節目帶之所有行為
皆稱之為設立。
(這我絕對有提過 是你說不是 而難道這不是我的見解?)
所以「該企業經營、製作、發行、託播的所有行為」皆要由新聞局的核准
如沒經過核准
則引用45-2條規定
予以沒入
而比較起過去新聞局的執法
包括璩美鳳光碟及非常光碟
這樣的解釋也比較說的通
而我今天再上網查
發現新政府執法至今
以未送審、未貼標籤或內容不符等理由
沒入的違法錄影帶的次數
少說也有兩、三百次
而片數更在上萬片
http://www.gio.gov.tw/info/radiotv/supply/supply5f-index.htm
這麼多次執法
更證明我的說法!
: 我要的是有法學理論的回應 而不是你以哪個人或單位的動作回應我
: 老實講理由到底是什麼 就算理由和你說的一樣 那法條就沒有問題了嗎??
我去查了一項相關的判決
http://nw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htm
在新政府執法這麼多次
查扣這麼多萬片後
然而針對這29-1條提出質疑的
也就是說被告持你所謂的
29-1條所謂的設立是單純的設立
其餘細則39、40條的違法事項
則無法源的說法
一次也沒有
相反的
引用判決說法
http://nwjirs.judicial.gov.tw/FINT/FINTQRY04.asp?
hir=all&N0=&sel_jword=%B1%60%A5%CE%A6r%A7O&N1=&N2=&Y1=&M1=&D1=&Y2=&M2=&D2=
&kt=&kw=%BCs%BC%BD%B9q%B5%F8&keyword=%BCs%BC%BD%B9q%B5%F8&sdate=&edate=&ktitle
=&lc1=&lc2=&lc3=&hi=all&EXEC=%ACd++%B8%DF&datatype=jtype&t
(請黏起來)
判決理由第一條
結尾就說
違反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之一之規定,
經營、策劃、製作、發行或託播廣播電視節目
、廣告、錄影節目帶者,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其節目,復為同法第四
十五條之二所明定。
可見得
法院的判決對於29-1條的見解
也跟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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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ttoboy:這個標題筆戰可真是久..大家都很賣力 推 210.85.226.144 11/11
→ Isabear:希望馬市長專心扣非常光碟,不要抓光華A光 推218.166.123.17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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